聊天记录算证据吗(打官司微信聊天记录算证据吗)
聊天记录能作为证据吗
聊天记录能作为证据,但是聊天记录必须是当事人使用合法手段收集的,具有完整性,并经查证属实。聊天记录可以作为电子数据的一种,作为证据来使用。关于聊天记录能作为证据吗的问题,下面由我为您详细解答。
一、聊天记录能作为证据吗
1、聊天记录能作为证据,但是聊天记录必须是当事人使用合法手段收集的,具有完整性,并经查证属实。聊天记录可以作为电子数据的一种,作为证据来使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二、电子证据有哪些
电子证据的范围很广,电子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电子文件:
(一)网页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四)文档、图片、音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聊天记录能作为证据吗
法律主观:
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起诉的 证据 ,但必须证明它的真实性。 聊天记录的真实性在司法实践中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实现: 1、通过自认的方式,即双方当事人都认可的聊天记录可以认定为真实的聊天记录。 2、经过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或者个人鉴定过或者公证部门公证的网络聊天记录,可以作为 民间借贷 案件中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使用。 3、适格的 证人 作证或者有效证人证言方式证实是真实的网络聊天记录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 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聊天记录能不能作为证据
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证据包括书证、物证和电子数据等,而聊天记录属于以高科技电子介质为载体的电子证据。只要内容真实,与案件事实存在关联,就可以作为证据。同时网络聊天记录必须保持其客观性、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等特征,网络聊天记录的取证时不得侵犯第三方的隐私。
一、聊天记录能不能作为证据
答案是肯定的。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证据,在诉讼过程中是可以使用的。提交聊天记录证据要注意几点:
1、除了提交聊天记录的截图外,庭审中法官会核实作为聊天记录的原始载体,一定要保存好,即使一审胜诉,对方可能上诉或申请再审,在裁判文书未生效之前,请妥善保存原始载体。
2、聊天信息要提交本人的信息页面,聊天过程中可以提及对方的身份信息,让对方确认。
3、如果不掌握聊天对象的实名信息,可申请法院调取微信实名认证信息。
4、聊天记录中可以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作出确认。
5、聊天记录可以到公证处进行公证,经过公证的聊天记录真实性更具有证明效力。
6、聊天中涉及到视频、语音,应单独录成光盘和文字记录一并提交。
二、怎么提交电子数据证据
1。提供微信、支付宝记录作为证据的,建议对用户个人信息界面进行截图固定,包括本人及对方。
2。电子数据证据中包含音频的,建议提交与音频内容一致的文字文本,文字文本不能简略,可在重点内容部分用黑体字进行凸显。
3。电子数据证据包含视频的,建议提交备份视频后的存储载体,该载体应可以在一般播放设备上正常打开。
4。电子数据证据中包含图片、文本文件的,建议提交图片、文本文件的打印件,图片采用彩色打印更能还原现场的,需彩色打印。
5。展示电子数据证据的设备由当事人自行提供。常用设备主要有电脑、投影仪、音响等。
由于诉讼周期不确定,原始载体可能遭受数据丢失或删除等风险,在准备诉讼材料时建议当事人向公证机关申请对电子数据证据的公证。
在现代生活节奏越来越快的情形下,法律赋予了我们更多的保障,虽然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争执,减少纠纷,最好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条款中对合同内容、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作出明确约定。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一十六条
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聊天记录承认了算证据吗?
法律主观:
聊天记录算证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网上聊天记录属于证据中的电子数据,也就是属于视听资料。聊天记录是能够在案件中具有证据的证明能力与证明力的。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吗
【法律分析】
1、可以。
2、网络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属于“视听资料”类证据,但其为间接证据,且证明效力较低,需要和其他证据相印证。同时网络聊天记录必须保持其客观性、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等特征,网络聊天记录的取证时不得侵犯第三方的隐私。
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但微信证据要成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并不容易,暂且不论微信证据内容与案件事实之间的关联度,微信证据要得到采信。
因微信不是实名制,若不能证明微信使用人系当事人,则微信证据在法律上与案件无法产生关联性。微信使用人的身份确认问题,目前的司法实践主要有四个途径:
1、对方当事人自认2、微信头像或微信相册照片的辨认3、网络实名、电子数据发出人认证材料或机主的身份认证4、第三方机构即软件供应商的协助调查。
前两种方式明显带有偶然性,不能作为常态化的确认方式,后两种方式都涉及到软件供应商公司的第三方技术协助,但尚未形成良性运转的流程,自然也不可能像大家想像的由自己提交一段微信记录那么简单。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
第十四条 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
(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聊天记录可以当做证据吗?
法律主观:
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但至于聊天记录是否具有证明效力还是未知的。可以起到有效证明作用的证据必须具备真实性、有效性、关联性。聊天记录经过审查核实之后,如果符合这三性,那就是有效证据。《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聊天记录算不算证据
聊天记录是否算证据,具体如下: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手机聊天记录作为电子数据的一种,是可以作为诉讼中的证据的,但由于电子数据容易被篡改和伪造,当事人使用手机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应当注意证明聊天双方的主体,聊天信息的完整性和获得聊天信息手段的合法性,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这样的证据有更强的证明力。
有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是否可以报警,具体如下:
可以报警,但要尽可能详细的向公安机关陈述被骗的详细情况,并将收集到的相关证据资料向公安机关提供,配合公安部门对案件的调查。可以报警,但要尽详细的向公安机关陈述被骗的详细情况,并将收集到的相关证据资料向公安机关提供,配合公安部门对案件的调查。
综上所述,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包括书证、物证和电子数据等,而聊天记录属于以高科技电子介质为载体的电子证据。只要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与案件事实存在关联,就可以作为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聊天记录可以做证据使用吗
法律分析: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的,只要是证据真实,来源合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聊天记录算证据吗
法律主观:
聊天记录算证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网上聊天记录属于证据中的电子数据,也就是属于视听资料。聊天记录是能够在案件中具有证据的证明能力与证明力的。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 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 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