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期(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期限)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
【答案】:D
本题属于法条记忆题,考核的知识点是特殊诉讼时效。我国民事立法规定了短期诉讼时效、长期诉讼时效和最长诉讼时效三种特殊诉讼时效。本题涉及的是长期诉讼时效。长期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期间在2年至20年(不包括2年和20年)之间的诉讼时效。如我国《合同法》第129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4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根据上述规定,本题中选项D是正确的,排除了其他选项。
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一、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1、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具体如下:
(1)三年的时效期间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2)如果当事人的权利受到损害已经超过二十年的,一般人民法院就不予保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买卖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买卖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有以下:
1、协商解决。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了纠纷,首先应按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加以解决;
2、当事人还可以通过仲裁解决;
3、诉讼解决。当发生买卖合同纠纷后,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
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 合同纠纷 的 诉讼时效 是怎么规定的 诉讼或者仲裁时效是权利人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决争议,保护其权益而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定期限。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的目的,在于促使当事人尽早行使权利,尽快解决当事人间的纠纷。 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几类特殊的争议,如 租赁合同 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 保管合同 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由于合同的复杂性、地域性,因此,因国际货物 买卖合同 和技术进 出口合同 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其他法律规定了特别时效的,依照其规定,如 海商法 规定的货运塌物赔偿请求权的时效为一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当应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二、合同纠纷的主要类型 (一) 无效合同 纠纷和有效合同纠纷 这是从 合同的效力 角度来对合同纠纷进行的划分。 1、无效合同纠纷 是指因合同的无效而引起的 合同当事人 之间的争议。如 合同无效 后,合同当事人因各自返还因合同而取得的财产发生的纠纷,合同无效责任应由何方承担,承担多少之纠纷等等。 2 、有效合同纠纷 是指在 合同生效 的前提下,合同当事人因履行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包括 合同订立 后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内宴碧容的解释,合同的履行及 违约责任 ,合同的变更、中止、转让、解除、终止等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绝大多数合同纠纷为有效合同纠纷。 (二)口头合同纠纷和书面合同纠纷 这是从合同的形式角度来对合同进晌衫举行的划分。 1、 口头合同纠纷 是指合同当事人因履行口头合同而发生的所有争议。口头合同虽然简便易行,但因为没有书面的 证据 ,所以,一旦发生纠纷是不易获得解决的。口头合同多是即时清洁的合同,一般来说,发生纠纷的情况较少。 2、书面合同纠纷 是指合同当事人因履行书面合同而发生的所有争议。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合同纠纷是书面合同纠纷。这与书面合同应用之广泛分不开的,解决书面合同纠纷的依据是双方当事人签订的书面合同书或确认书,以及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有与合同有关的来往函件等。故要求合同当事人注意保存所有的与合同有关的书面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可以举证,此外,有时在一项 合同履行 过程中,既有因书面协议引起的纠纷,也有因口头协议引起的纠纷,口头协议除非有证据证明,否则法律是不承认其效力的。 在我国的法律中有着较为明确的规定。一般类型的合同有效的诉讼期为3年,对于一些较为特殊的合同诉讼期为一年,相关的案件当事人一定要注意这类合同的签署时间,和案件的诉讼时间,以免错过了案件的办理时间。
房屋买卖合同诉讼时效几年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3年,适用于诉讼时效的一般规定。诉讼时效可以中断、中止,但是最多不能超过20年。
当权利人的权利受到侵害已经超过20年的话,人民法院不会再保护权利人的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涉及经济合同中的货物买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期限为
B、D
经济合同中货物买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和仲裁的期限一般为2年。
特殊情况有:《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九条 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1999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90次会议通过)第六条 技术合同争议当事人的权利受到侵害的事实发生在合同法实施之前,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至合同法实施之日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尚未超过一年的,其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两年。
第七条 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当事人的权利受到侵害的事实发生在合同法实施之前,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至合同法施行之日超过两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尚未超过两年的,其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答案4年应该指的是《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九条 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而提诉讼和仲裁的期限
参考资料:《合同法》
买卖合同诉讼时效
买卖合同诉讼时效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下是对其进行的分析:买卖合同诉讼时效是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有特殊情况的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一、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如果当事人想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买卖合同纠纷,就一定要知道诉讼的问题。具体而言,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就是指买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自己的权利即丧失了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
也就是说,买卖合同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不起诉的便失去了胜诉权。
买卖合同作为民事合同的一种,诉讼时效适用于民法通则中一般的时效规定,即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二、买卖合同纠纷由哪个法院管辖?
(一)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确定管辖的一般规范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买卖合同作为一种典型合同,如果发生纠纷,理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该条规定确定管辖,即被告住所地与合同履行地法院均可取得案件的管辖权。
另外,《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双力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所以,如果买卖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已经约定有管辖条款的,应当首先按其约定确定管辖法院。
(二)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范
对于买卖合同的履行地的确定,《民事诉讼法》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民诉法意见》第19条规定,购销合同(相当于我们现在所说的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一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为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最高人民法院(1995年7月11日法经〔1995〕206号)《关于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交货地点,但部分货物没有在约定的交货地点交付,如何确定管辖权问题的复函》明确,此种情况下仍以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确定管辖权。
买卖合同纠纷由哪个法院管辖?对于这些问题,上文中都有十分详细的介绍,希望上文内容能够给您带来帮助。在发生买卖合同纠纷后,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在对买卖合同纠纷起诉时,当事人需要了解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诉讼管辖以及诉讼证据等方面的内容,才能够对症下药,增加胜诉的几率。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