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的原则有什么(刑事诉讼管辖原则)
2023.12.28 11:5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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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刑事诉讼的原则有什么(刑事诉讼管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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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的原则有什么(刑事诉讼管辖原则)
法律主观:
刑事诉讼 的原则主要是: 一、侦查、检察、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 二、严格遵守法律程序; 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四、依靠群众; 五、审判公开; 六、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七、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 八、保障 诉讼 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九、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等原则。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法律主观:
刑事诉讼要遵循的原则包括:职权原则;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原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依靠群众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平等原则等。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