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人员减员时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社保减员需要什么材料
社保减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购入社会保险体系需求方表示书》,即一个签署了减员信息的文件,此文件会指出欲减员的人数,并在其中确认有关经办机构的信息;
2、《减员资料表》,提供准备减员的员工的基本信息,例如姓名、身份证号、单位、社保缴费期限等;
3、《公司法人、全体合伙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以验证机构合法操作;
4、《减员员工身份证明》,提供准备减员的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5、《减员通知书》,指出减员的具体事宜;
6、《机构实际操作人员身份证明》,以验证机构经办单位的实际操作人员身份。
缴纳社会保险的流程如下:
1、到社保机构个人缴费窗口领取并填写《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报表》和《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
2、持《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到开户银行加盖公章;
3、持参保需提供的资料、《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报表》和《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到户籍所在区的社保机构个人缴费窗口办理参保手续;
4、需办理《劳动保障卡》的,必须本人前来办理,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以及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相馆的数码照回执。
综上所述,验证机构经办单位的实际操作人员身份, 以上就是社保减员所需要准备的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办理社保减员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如今,公司对于职工的能力十分的看重。我国不在是之前的接班式的工作形式了。并不是每一份工作都是能够工作到退休的。所以,现在许多公司为了招收更多有能力的员工。便实施了优胜劣汰的竞争模式。为此,对于办理参保人员减少应当提供那些资料呢?我收集了下列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办理参保人员减少
参保单位所提供的表格和复印件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或人事章(其它章不能用)
1.参保人员在本市内转移、减少、停止缴费
指由本单位调出,转入其他单位或因各种原因停止缴费的正常缴费人员(如暂时无单位接收、失业人员等)
办理减少时所需材料
(1)如果被减人员是2004年11月前调入本单位的,减少时需提供本单位2004年的《参加失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失业保险花名册)或失业保险增加表
(2)医疗减少必须报盘
(3)填报报表:《XX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一式两份(表里个人停止缴费原因请填写代码或文字)
(4)经办流程:单位网上取号后携带所填报表及相关资料和报盘文件(U盘)到服务大厅收缴部窗口办理
2.参保人员跨省市调动(转往外省)
办理所需材料
(1)如果被减人是2004年11月前调入本单位的,减少时需提供本单位2004年的《参加失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失业保险花名册)或失业保险增加表
(2)《XX市养老保险基金异地转出确认表》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XX市社会保险转移情况表》交办单
(3)医疗减少必须报盘
(4)填报报表:《XX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一式两份(表里个人停止缴费原因请填写文字或代码)
(5)经办流程:单位网上取号后携带所填报表及相关资料和报盘文件(U盘)到服务大厅收缴部窗口办理
3.办理参保人员一次性领取减少
指农民工解除合同、缴费人员转外籍、缴费人员死亡、已达到退休年龄但不符合按月领取退休金的缴费人员等。
(1)办理所需材料:农民工一次性领取申请书(必须参保人本人签字),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转外籍(中国户口注销证明及外国身份证明)、死亡证明(办理死亡);2004年《参加失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失业保险花名册)及失业保险增加表;到达退休人员但不符合按月领取退休金的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医疗减少必须报盘
(3)填报报表:《XX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一式两份
(4))办理流程:参保单位应填报《XX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社保中心打印《XX市社会保险一次性领取清算单》。单位依据《XX市社会保险一次性领取清算单》即时填报《XX市养老保险金月报外支付明细表和《XX市养老保险金月报外支付汇总表》,农民工解除劳动合同需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还应填写《外埠城镇和农民工汇总表》和《外埠城镇和农民工明细表》办理支付手续。
参保是对每一位职工的工作保障,可是一旦我们的能力不能够胜任自己的工作的话。公司便会对其进行解雇。从而我们的保险资金也会停止。因此,为了能够使我们不被公司淘汰,我们应当加强自己的工作能力。
办理社保人员减少需要哪些资料
办理减员需要提交的资料:
1、《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2、经单位批准加盖公章的辞职报告和个人离职报告(一份)(盖单位公章)
3、离职职工二代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离职职工本人签字】
办理地点:营业执照注册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拓展资料:
单位增减员的注意事项:
1、欠费情况下无法办理减员。
2、单位缴费及入帐时间是:单位当月15日前缴当月社保费,次月到账(各险种陆续配帐,10日左右配账完毕)。因此,单位当月欠费属正常欠费,当月欠费不会影响减员。系统提示本单位存在欠费,这个欠费决不会是指当月欠费。
3、单位当月办理的增减异动,皆下月开始生效。举例说明:单位2017年12月为某员工办理了增员手续且入职时间填写2017年11月,则此员工的社保费用皆产生在2018年1月的台账里,单位2018年1月在规定的时限内申报缴费,为此员工缴11月、12月、1月的社保费(11-12月为补缴,1月为正常月核定),到2018年2月10日左右,各险种陆续到账,11-1月缴费状态欠缴变为已缴。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人社局-职工减少办事指南
社保减员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人员减少需提供手续:
(1)、退休。职工档案、退休审批表、身份证原件;
(2)、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名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3)、其它原因(判刑、开除、自动离职),需提供相关手续原件。
对于已办理网上经办系统数字证书的单位,除退休减员外,可于人员减少当月在网上经办系统提交减员申请,同时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等扫描附件,经过社保局工作人员复核后,完成减员业务。
企业所有在职人员必须全部缴费,不允许出现中断缴费现象,中断缴费需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据了解,职工减员原因情形如下:
1、非因劳动者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1)劳动合同期满;
(2)单位破产;
(3)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提前解散;
(4)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过错解除合同;用人单位提前通知劳动者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程序裁减人员;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仅适用事业单位);双方协商一致,单位提出解除合同。
(5)用人单位过错,劳动者解除合同。
2、因劳动者本人原因中断就业:
(1)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劳动者死亡或失踪
(3)非因单位过错,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试用期内解除合同;劳动者通知单位解除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有了社保,还要买商业保险吗?》 3、其他
其他情形包括:因用人单位走逃、失踪等特殊原因,无法由用人单位履行减员申报手续,劳动者提出特殊减员申请的及上述原因之外的所有情形。
以广东省为例,有两个渠道办理社保减员,一是电子税务局,二是办税服务厅。
1、电子税务局办理
用人单位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社保费管理”—“社保费基本信息管理”—“社保减员登记”,在选择“减员原因”时,应当详细了解减员原因说明,按照《关于推动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简称:40号文)规定据实填报。
2、办税服务厅办理
用人单位可持加盖公章后的《社会保险费明细申报表》到办税服务厅办理职工减员业务,在填写《社会保险费明细申报表》时,需注意查看填写说明,按照40号文规定据实填写减员原因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