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虚假材料骗取工商登记行政处罚是什么(虚假材料骗取工商登记判决)
2023.12.28 13: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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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以虚假材料骗取工商登记行政处罚是什么(虚假材料骗取工商登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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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虚假材料骗取工商登记行政处罚是什么(虚假材料骗取工商登记判决)
法律主观:
以虚假材料骗取工商登记行政处罚是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如果涉嫌违法犯罪,依法由人民法院判处刑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是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受理或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 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十条 被许可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行政许可证件,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行政许可的;
(二)超越行政许可范围进行活动的;
(三)向负责监督检查的行政机关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