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官司老人子女诉讼(没有赡养老人的子女违法吗 可以提出诉讼)
子女不赡养老人起诉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1、起诉:当事人书面或者口头起诉。2、审查立案: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审查后决定立案庭前准备:主要包括送达书状;3、告知权利义务以及合议庭成员;4、审核材料、收集证据;5、通知必要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九条 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其中一个子女不赡养老人怎么起诉
1、收集证据:收集有关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赡养人未支付赡养费的证据、赡养人未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或生活照料的证据、赡养人未履行护理或照顾义务的证据等。
2、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其他子女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在起诉时,需要提供有关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证据,并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交起诉状和相关材料。
3、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没有足够的法律知识,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以了解有关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法律程序和规定。
子女不赡养老人怎么起诉
子女不赡养老人的处理办法:一般情况下,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向法院直接起诉,向子女要求支付相应的赡养费。若其不赡养行为构成遗弃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子女不赡养老人怎么起诉
子女不赡养老人的起诉流程如下:首先,写一个追索赡养费的起诉状;第二,收集儿女没有尽赡养义务的相关证据,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主要符合民事诉讼法证据要求的都行;第三,把证据汇总成证据清单,和起诉状一起向儿女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几个儿女不在一个地方,可以向老人所在地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子女不赡养老人怎么起诉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赡养纠纷不是必须起诉全部儿女,只有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才需要起诉。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老人赡养问题起诉流程是首先需要将所有子女列为共同被告,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然后法院受理之后,会开庭进行审理,由双方各自陈述事实和理由,最后法院会根据调查的事实依法做出判决。在处理赡养纠纷时,应当坚持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通过调解或者判决使子女依法履行赡养义务。对负有赡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我国法律详细规定了赡养人的义务。赡养人的义务具体表现为几个方面:
1、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2、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3、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赡养人不得因老年人的婚姻变化而消除。
4、子女不仅要赡养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关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给予扶助。当年老、体弱、病残时,更应妥善加以照顾,使他们在感情上得到慰藉,愉快地安度晚年。
5、如何追究子女不履行赡养父母的法律责任,需要赡养的父母可以通过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在处理赡养纠纷时,应当坚持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通过调解或者判决使子女依法履行赡养义务。对负有赡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如果成年子女有能力赡养老人而拒不履行赡养义务,老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子女履行。
1、需要拟一份追索赡养费的民事起诉状;
2、需要准备原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身份证复印件),有多个子女的,可以都列为共同被告;
3、要收集子女未尽赡养义务的相关证据,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符合民事诉讼法证据要求的均可;
4、向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老人的几个子女都不在同一辖区,可以直接向老人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赡养纠纷起诉需要的材料如下:
1、提起赡养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根据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
2、原告的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如委托近亲属以外的人为代理人的,应提供诉讼代理人推荐函、身份证复印件;委托近亲属的,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是律师,应提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函)。
4、存在赡养关系的证明(户口簿、单位、居委会、村委会证明或有关法律文书)。
5、每月经济收入及证明。有工作的由单位或雇主证明,无工作的由居委会、村委会证明。
6、要求变更费用数额的,应提供原处理的调解书、判决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7、被赡养人的收入、身体、居住等情况的证明。
文书范本
赡养费起诉状范本
原 告:刘xx,女,汉族,1933年10月17日出生,郴州市人,现住xx。
被 告:郭xx,女,汉族,郴州市人,现住xx。联系电话:xx。
案 由:赡养费纠纷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承担原告二分之一的生活费即每年给付原告生活费5414元,按月支付,于每月5日之前支付当月生活费。
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原告二分之一的医药费、护理费。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丈夫婚生有一子二女,子女均已成家立户,2008年,原告丈夫不幸离世。1999年儿子因交通事故离世。长女郭xx是xx职工,其丈夫是xx,其儿子已成年,家庭经济条件较好。次女郭xx是下岗女工,其丈夫因车祸已于前几年去世。2010年4月份之前,原告一直由被告与次女郭xx按年轮流赡养。 2010年4月份,本应轮到被告赡养原告一年,但被告拒不赡养且不支付赡养费,虽经众多亲属做被告的思想工作,但被告仍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原告今年已77岁高龄,体弱多病已丧失劳动能力,每月仅靠低保金维持生活。现又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平常饮食起居需要人员护理照顾。现被告与次女郭xx共同生活,由其照顾原告的饮食起居。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二条规定,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以上法律明确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且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故被告应当履行法定的赡养义务。
综上所述,被告不赡养父母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原告为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如诉请。
此 致
XXX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10年 月 日
赡养官司一般怎么判
赡养官司一般判决,具体如下:
1、赡养纠纷是属于民事纠纷的一种,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对民事纠纷进行审理前,是可以进行调解的;
2、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
3、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关于赡养问题,要写一份诉讼请求,如何写。老人老伴去世,有两个女儿出嫁,有个儿子,儿子不管。该如何写
我发一份样本给你。 民事起诉状
原 告:刘XX,女,汉族,1933年10月17日出生,郴州市人,现住XX。
被 告:郭XX,女,汉族,郴州市人,现住XX。联系电话:XX。
案 由:赡养费纠纷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承担原告二分之一的生活费即每年给付原告生活费5414元,按月支付,于每月5日之前支付当月生活费。
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原告二分之一的医药费、护理费。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丈夫婚生有一子二女,子女均已成家立户,2008年,原告丈夫不幸离世。1999年儿子因交通事故离世。长女郭XX是XX职工,其丈夫是XX,其儿子已成年,家庭经济条件较好。次女郭XX是下岗女工,其丈夫因车祸已于前几年去世。2010年4月份之前,原告一直由被告与次女郭XX按年轮流赡养。2010年4月份,本应轮到被告赡养原告一年,但被告拒不赡养且不支付赡养费,虽经众多亲属做被告的思想工作,但被告仍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原告今年已77岁高龄,体弱多病已丧失劳动能力,每月仅靠低保金维持生活。现又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平常饮食起居需要人员护理照顾。现被告与次女郭XX共同生活,由其照顾原告的饮食起居。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二条规定,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以上法律明确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且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故被告应当履行法定的赡养义务。
综上所述,被告不赡养父母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原告为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如诉请。
此 致
北湖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1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