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法律(物业公司法律风险)
关于物业法律法规
《物业管理条例》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修订的,为的是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而制定的法律条例。由国务院于2007年8月26日发布,自2007年10月1日开始施行。共7章70条。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物业职责范围及义务法律规定
物业费缴纳相关法律法规
关于物业费的法律法规有以下:
1、《物业管理条例》;
2、《物权法》;
3、《装饰装修管理条例》;
4、《物业管理收费管理办法》从保障业主民主权利和人身自由等公民合法权利角度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5、从物权保护角度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6、从业主与物业公司权利义务关系调整角度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7、从损害赔偿处理角度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8、从维护物业管理秩序角度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9、从物业公司主体管理角度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
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物业职责范围及义务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物业职责范围
1、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2、公共绿化的维护。
3、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维护。
4、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服务。
5、物业使用中对禁止行为的告知、劝阻、报告等义务。
6、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的账务管理。
7、物业服务档案和物业档案的保管。
8、其他物业管理事项。
二)物业公司的义务
1、以为业主服务为宗旨,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2、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提供安全防范、卫生保洁、公共部位及设施设备日常维修养护等服务;
3、按照规定公布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
4、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监督;
5、协助有关部门提供社区服务,开展社区文化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八条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
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九百三十九条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百四十条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与物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国家法律: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国家部委的相关规定: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城市异产毗邻房屋管理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地方性法律规定: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物业相关的法律法规:
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城乡规划法建筑法消防法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涉及消防、环保、卫生防疫等等一系列关于公共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
国家法律:物业管理条例、物权法、民法通则、消防法。国家部委的相关规定: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城市异产毗邻房屋管理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地方性法律规定: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拓展资料: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民法典关于物业公司的规定
法律主观:
民法典对物业公司的规定有:物业公司是按照法定程序成立并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经营物业管理业务的企业型经济实体。物业公司与业主或使用人之间是平等的主体关系,属于服务性企业,物业公司接受业主委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对特定区域实行专业化管理并获得相应报酬。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本法第三编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