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拒绝赔偿怎么办
交通事故对方主责不肯赔偿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责任方拒绝赔偿,作为受害方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维权。
(一)由交警部门予以调解。
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交警部门会首先介入调查并出具相关鉴定文书。同时,交警部门作为执法机关,可以对双方因交通事故发生的争议进行调节。作为受害方,也可请求交警部门予以调解,肇事方面对执法部门的意见,有可能会同意调解,尽快的将金额给付。
(二)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之诉。
在肇事方不肯赔付赔偿金并不愿意配合调解时,受害方只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且目前保险公司的保险金一般也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才能全额赔付。随着司法和法律制度的日益完善,民事诉讼的优点也随之体现。
1、诉讼的话需要去交警队,复印对方驾驶证,行车证,以及保单等信息,了解被告的具体情况,确定案件的被告方。
2、起诉的时候需要伤者身份证,交通事故认定书,起诉状,以及对方的驾驶证,行车证,保单等复印件信息。
交通事故责任方应该赔偿的内容
(一)医疗费: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必须的费用,凭据支付。
(二)误工费: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
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赔偿金: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八)死亡补偿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5年。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
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偿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人抚养到16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5年。
(十)交通费:
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住宿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对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作出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拒绝过来协商怎么办
一、发生交通事故对方拒绝过来协商怎么办
1、发生交通事故对方拒绝过来协商可以提出诉讼: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交通事故对方不愿意赔偿,事故是在交警队调解处理的要依靠交警出面让对方赔偿,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出面用法律的强制力让对方赔偿。如果愿意调解的,可以向交警部门申请调解的。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交通事故起诉需要什么材料
1、起诉状;
2、原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材料;
3、证据材料。证据应当包括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证明对方应承担的责任份额,以及原告受到损害后产生的损失证据,例如医药费、住院费的医院收款凭证,病历证明等等。
交通事故拒赔怎么处理
由交警部门调解或者起诉来解决,最后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对方拒绝或者无法赔偿损失时可以申请:对方拒绝赔偿或只买了交强险且保险额度不够赔,肇事方也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对方逃逸后记下车牌号,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保险公司会根据车牌号对车主进行追讨赔偿。
一、具体情况
1.由交警部门调解
交通事故对方拒绝赔偿时,可以先经过公安机关的调解。
2. 起诉
经过调节后,仍然没有达成协议,或者对方拒绝履行已经生效的调解书的,事故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3)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当事人在七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立案;
(4)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对裁定不服的十日内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5)受理后,提前三日通知交通事故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等,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三日进行公告。
3. 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对方全责,但是经济能力不佳,只购买了交强险的,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先进行赔偿,然后由保险公司向对方追讨赔偿。
二、可以申请代位追偿的情况如下:
(1)对方拒绝或者无法赔偿损失时可以申请:对方拒绝赔偿或只买了交强险且保险额度不够赔,肇事方也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
(2)对方故意拖延赔偿损失可申请:耍无赖、以各种理由借口拖延赔款的,车主也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求偿,然后由保险公司采取法律手段对抗对方的无赖行为。
(3)对方拒签责任认定书可申请;
(4)对方逃逸后记下车牌号,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保险公司会根据车牌号对车主进行追讨赔偿。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被车撞了对方不赔怎么办
一、被车撞了对方不赔怎么办
1、被车撞了对方不赔,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话,可先由办案警官主持调解,调解顺利的话可以达成调解协议,责任方赔偿之后,案件终结。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二、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
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
4、对调解结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5、法院经过审理作出判决。
发生交通事故,我方车辆损坏,对方不赔偿,怎么办?
报警,由交警部门进行调查,并出具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应当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据此,在明确双方的责任基础上,协商确定赔偿的事项;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以解决问题。
法条链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1、第六十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第六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并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一)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
(二)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
(三)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
(四)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
3、第六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并记录在案:
(一)在调解期间有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
(三)一方当事人调解过程中退出调解的。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但不肯赔偿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后,判定对方全责,但是对方耍赖不赔偿,怎么办?大家大可不必担心。如果对方不报保险公司,你可以直接打电话给对方保险公司要求定损,定损后修好车,保留好定损单,维修发票,维修清单。没你的维修发票对方的保险结不了案,保险公司也会催他与你联系。最重要的是别慌,实在不行,事故处理大队会出具事故认定书,凭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调出对方车主、驾驶员的信息,然后写好起诉状,前往事故发生地法院或对方所在地法院直接走法律程序,一般法院会先启动调解程序,会给双方打电话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就会开庭,而且法院会和保险公司沟通,一般保险公司如果不愿意进入开庭环节,会让法院开一个协助办理函,将材料盖章后邮寄给对方保险公司专门处理诉讼问题的人,对方收到后,会将钱打到法院,之后法院通知你去拿钱。另外,法院还会要求你写一份撤诉申请。之后您会收到一份民事诉讼裁决书,内容大致就是该案保险公司已经赔付,您撤诉,此案也就划上了一个句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发生车祸后对方全责,与保险公司协商后,对方一直不赔钱该怎么办?
在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还是非常大的,其实这种情况大家也是没有办法避免的,但是如果大家在现实生活中真的遇到了这种情况,那么也不要太过担心,只是需要按照法律的正常规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就可以了。发生车祸之后对方全责,跟保险公司协商之后,对方一直不赔钱应该怎么办?
一、找对方协商
二、起诉处理
这场交通事故的发生对方是全责,所以对方是需要对交通事故发生的金额进行赔偿的,保险公司会按照正常的手续进行理赔。所以在这场交通事故中,对方和对方的保险公司是需要对当事人负责。可是这个时候对方却一直不进行理赔,那么这个时候大家可以收集一定的证据,然后提交给法院的有关人员到法院进行起诉。要把这个问题交给法官进行处理,然后法院会进行判决,并且强制执行。
三、结语
这个问题大家也没有必要太过担心,其实这笔钱最终肯定是会赔偿给当事人的对方,如果一直不愿意进行理赔的话,就只能够通过法律的途径来处理了。在这个过程之中涉及到的因素也还是比较多的,大家应该了解一下具体的规定。
交通事故我方全责但保险公司的赔偿对方不认可,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发生了交通事故,是我的全责。但是对于保险公司的赔偿,对方不认可。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其实很简单,第一种方法,我们去对方进行协商,沟通一下解决方案。第二种方法,直接爱理不理,你不认可,那就随你吧。起诉也好,打官司也好。反正保险公司都会陪着你的,不怕,他不认可。其实也正常,发生交通事故,所带来的损失,不仅仅是我们所能看到的损失,还有很多其他是我们看不见的。保险公司在理赔的时候,只会赔偿我们所能看见的。对于这样的结果,地方不认同,其实也是比较正常的。但是我们换位思考,我们来看待这个问题,假如我们发生事故,对方也有同样的要求,我们该怎么办呢?所以呀,还是心平气和好好沟通,才是解决的王道。当然如果我们能够避免类似的事故发生,那是最好的。那么我们该如何做才能减少这种事故发生?下面我们一起来简单了解一下吧。
首先是,专心驾驶。 我们知道,驾驶车辆是一个非常危险的行为。因为在路上的时候,交通是非常复杂的,也是瞬息万变的。所以对于我们来说,我们一定要专心驾驶。这样的话,我们才能减少一些不必要意外,并且能够降低事故的发生。
其次,避免违法驾驶。是啊,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开车的时候,到违反交通法则。这样是非常不对的,因为他对于我们来说,会直接影响道路交通。并且因此而导致交通混乱,所以自然容易出现事故。那么自然,为了减少这种情况发生,我们就要遵纪守法。
所以希望大家能够引起重视,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降低事故的发生,才能真正保障我们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