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未婚先孕打胎赔偿是什么
新婚姻法未婚先孕打胎赔偿是什么
新婚姻法未婚先孕打胎赔偿是什么
一般男方不赔偿,如果男方有过错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我们知道对于婚姻问题很多人都是很关注的问题,主要原因是很多人在解决离婚问题上不能很好的解决,导致在离婚过程中出现很多的纠纷,造成双方不必要的损失,在婚姻法中有关于婚姻的详细的说明,未婚先孕的情况比较难以解决,那新《婚姻法》未婚先孕打胎赔偿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新《婚姻法》未婚先孕打胎赔偿是什么?
一般男方不赔偿,如果男方有过错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在未婚先孕的情形下,如果女方因为做人工流产而花费的医疗费,因为与男方有因果关系,可要求男方分担;另一方面,如果女方担心做人工流产而导致不孕,可以选择将孩子生产,孩子出生后的抚养费,不管男方乐意不乐意承担,也不管男方是否同意女方生产,根据《婚姻法》“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这一法律规定,男方在不直接抚养孩子情况下,只要女方要求,男方均应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二、相关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解释》中,并无任何堕胎造成精神损害的依据。
但是堕胎手术会对女方身心造成较大的伤害,但就此向男方索赔医药费缺乏法律依据。终止妊娠是女方的自主行为,男方没有法定支付的义务。作为成年人的双方应当知道性行为和堕胎会有什么样的后果,自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男方可以给予道义上的补偿,主要是针对女方身体恢复的营养费。
我们在解决问题时候一般是以公平原则来进行解决,但是实践中更多的是保护孩子的妇女的角度去解决问题,因此在未婚先孕的情况时候虽然没有法律上的的赔偿,但是一般考虑妇女的健康打胎是负一定的损失费用,来保护妇女的身体健康。
如果小孩未出生前,就被女方堕胎拿掉的,男方不存在对小孩负担抚养义务。而单纯给女方带来的伤害,男方将从中承担起一半的责任,即按照公平原则,双方平均分担损失,共同支付的费用可以包括堕胎费、营养费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私生子的抚养费计算标准:
私生子抚养费的给付,一般由双方协商为好,协商时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我国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未作任何确定性的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对这一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父母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比例。抚养费的给付办法,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
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子女,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子女虽满18周岁但尚未独立生活的,如父母有给付能力,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总之,不管是婚生孩子还是私生子,抚养孩子是做父母的义务,任何父母都不能因为孩子是私生子就不给抚养费。如果父母铁石心肠,拒绝给私生子抚养费,那么私生子有权起诉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