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人(破产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3.04
30
日本的学者认为,在此种情况下,即使破产人的债务人对破产债权的取得,是在其不知道破产事实的情况下善意的结果,或是基于法定的原因(如继承),也均禁止抵销,第二,破产人的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后取得他人的破产债权,也是禁止抵销的,第四,破产人的债务人在已知破产人停止支付或有破产申请的情况下,取得破产债权或取得的他人破产债权,出于与上条同样的原因,也禁止抵销,通常破产法中禁止抵销的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在破产宣告后,破产债权人对破产财产负有债务的。

破产抵销权使破产债权人和债务人相互

法律主观:

为防止破产抵销权利为当事人所滥用,损害他人利益,许多国家的破产法对抵销权的行使均规定有禁止条款,违法抵销的行为无效。通常破产法中禁止抵销的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在破产宣告后,破产债权人对破产财产负有债务的。因为破产宣告前的债务是对破产人产生的,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则是对破产财产产生的,两者主体实际上并不相同。破产财产是用于清偿全体破产债权人的,如允许这种债务抵销,就会在债权人间出现不公平清偿的现象。例如,破产债权人在破产宣告后购买破产企业财产,负有债务,不予清偿,却用其不能获得完全清偿的破产债权来全额抵销,从中渔利,使其他破产债权人可分得的破产财产减少。这种行为不仅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还可能造成破产秩序的混乱,故法律规定,这种债务不得抵销。第二,破产人的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后取得他人的破产债权,也是禁止抵销的。因为这种债权本身虽成立于破产宣告之前,但对债务人来说,其取得却是在破产宣告之后。转手之后禁止抵销,原因就在于在债权转手过程中,会出现侵害多数破产债权人利益的行为。破产债权一般只能获得原额一定比例的清偿,实际价值远低于名义价值。但当它用于抵销债务时,却可获得全额清偿,这就使破产清偿与抵销清偿之间出现了一定的差额。如果允许破产人的债务人用破产宣告后取得的他人破产债权对债务抵销,那未势必会出现债务人低价收买破产债权抵销债务,非法谋利的现象。例如,甲对破产人负有10万元债务,乙对破产人享有10万元破产债权,根据破产人的财产状况,乙的债权依破产程序至多能获得4万元清偿。这时,甲便可能向乙提出以6万元价款购买其10万元破产债权。乙因此可多得2万元,并立即得到偿还,自然是何乐而不为。甲用这10万元债权去抵销自己必须完全清偿的10万元债务,也少支付了4万元,双方均有利可图。这差额的6万元,原应是在甲还债之后纳入破产财产,分配给全体破产债权人的,现在却被甲乙两人瓜分,显然是侵害了其他破产债权人的利益。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法律禁止抵销。日本的学者认为,在此种情况下,即使破产人的债务人对破产债权的取得,是在其不知道破产事实的情况下善意的结果,或是基于法定的原因(如继承),也均禁止抵销。第三,破产债权人在已知破产人停止支付或有破产申请的情况下,对破产人发生的债务,禁止抵销。前两项禁止抵销的规定,是以破产宣告为基准日的。但是,仅禁止破产宣告前的不当抵销行为尚不足以保证多数破产债权人的利益,维护清偿的公平。破产债权人在已知破产人停止支付或有破产申请的情况下,即在债务人的破产危机期间,便可能出于抵销牟利之目的,恶意对破产人发生的债务,所以,此种债务不得抵销。但是,如果债务的发生,是基于法定原因(如继承)或得知上述情况以前的原因,则不在禁止抵销之列。第四,破产人的债务人在已知破产人停止支付或有破产申请的情况下,取得破产债权或取得的他人破产债权,出于与上条同样的原因,也禁止抵销。日本的司法判例认为,此款的禁止范围,包括对“通过对他人的破产债权作出代位偿还所取得的债权”。但是,如果债权的取得,是基于法定原因(如继承)或得知上述情况以前的原因,则不在禁止抵销之列。除此之外,其他法律、法规在实体法意义上规定禁止抵销的情况,在破产程序中也同样适用。如破产债权人因侵权行为而对破产人产生的债务应当禁止抵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破产企业的股东享有的破产债权,不得与其未到位的注册资本金相抵销。日本的司法判例及一些学者认为,破产人的保证人或连带债务人不得行使抵销权。应加以注意的是,在破产案件中,破产法上的抵销往往是与民法上的抵销同时并存的。破产程序并不排斥民法上的抵销在不违背破产法公平清偿原则下的适用。但是两种抵销权利适用的条件有所不同,要区别情况,方能正确行使权利,使破产程序得以顺利进行。

法律客观: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企业破产普通债权人能得到赔偿吗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破产之后,普通投资者不一定会得到赔偿,需要根据其资产进行具体分析。债权资本是一种借入资本,代表了公司的合约义务,因此债券持有者即债权人拥有公司资产的最高索取权。其次是优先股东,在公司破产之后,优先股东优先普通股东分配公司剩余的资产;最后偿还的是普通股东,他们按照对公司剩余的资产按照比例进行分配。因此,公司破产清算时,赔偿的顺序为:债权人、优先股东、普通股东。当公司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债权人不得要求公司的股东承担超过其出资的义务责任,更不得将其债务转换到其股东身上,即股东的损失只是他的投资资产,而不是全部身家。根据上面我们可以得出,当公司破产清算资金不足以支付债权人、优先股东的赔偿时,普通投资者是得不到赔偿的,只有在赔偿债权人、优先股东之后,还剩余资产时,才会得到一定的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债权人

法律主观:

我国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中的债权人会议,是指由所有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的破产议事机构。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 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 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本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项规定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 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 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参加,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

破产债权人是什么意思

法律主观:

破产 债权人 是指在破产宣告前已成立并且在破产程序中享有要求破产人履行 债务 请求权的人。 破产债权人的权利是: (1)有权申请 债务人 破产,同时,应当提交有关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以及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 证据 ; (2)有权向法院申报债权,参加 债权人会议 。如是无财产担保债权的债权人,则享有表决权; (3)有权对债务人提出的和解协议草案及企业整顿方案进行讨论,由无财产担保债权的债权人进行表决; (4)有权从 破产财产 中得到应占的份额。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 破产清算 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 清算 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 申请破产 清算。

破产债权人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破产债权人是指在破产宣告前已成立并且在破产程序中享有要求破产人履行债务请求权的人。

破产债权人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在破产宣告前享有债权。如果是基于破产宣告后的原因对破产财团享有债权,则为财团债权人。

2.必须享有财产请求权,即必须享有金钱债权或可以金钱估算的债权。

3.必须享有对人的请求权,即没有物的担保,而从债务人一般财产中受清偿的请求权。

4.必须享有对可以强制执行财产的请求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破产程序对债权人有何保护?

一、保护股东的权益

引发公司破产危局的原因是复杂多样的,可能是正常的生产经营中出现了决策错误,可能是从事了欺诈投资者的事务,面临破产困境。那么,如何在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保护股东的权益?

此时,恰好可以通过《企业破产法》中的清算程序,来找出到底有没有需要承担责任的公司高管,如果有责任人,股东便可以提起《公司法》或《证券法》上的诉讼。

此外,法律也给予股东一个选择权,是清算还是重整,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选择。如果启动重整程序,公司有可能恢复生机,股东也不至于颗粒无收。

二、保护广大债权人的权益

1、及时申请公司债务人破产

根据破产法第7条: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公司之所以破产往往是经营不善,因此公司作为债权人一旦发现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应依法及时申请破产,防止债务人财务状况进一步恶化。这就要求公司应关注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及时保护自身的合法权利。

2、区分债权是否属于破产债权

所谓破产债权是指债权人对破产企业所享有的,只有通过破产程序才可以受偿的债权。并非所有对破产人发生的债权都是破产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如以抵押、质押、留置等形式担保的债权,相对于其他债权人优先受偿,因此,有担保的债权无需通过破产程序即可得到清偿。因此,区分是否属于破产债权的意义在于,破产债权只能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清偿,而其他债权则可以通过变卖抵押物,主张取回权,主张担保权,而得到实现。

3、须积极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债权人必须明确自己对破产企业所拥有的债权,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积极向法院申报。法院一旦受理破产案件后,会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发布有关公告和通知。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人应当在申报期限内向法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如果没有在此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因此,补充申报对债权人极为不利。因此,债权人应该及时向法院申报债权,以维护自身权益。

4、通过债权人会议行使相关权利

债权人在申报债权后,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参加债权人会议的目的是通过自治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权利。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

债权人可以通过债权人会议积极性行使行使以下职权: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核查债权;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监督管理人;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通过重整计划;通过和解协议;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

企业破产清算的目的有哪些?企业破产清算是有它的作用在,如果企业破产没有经过清算,将可能会带来许多严重的后果,大家对此要能够清楚。企业破产清算的做法、目的跟清算的时候具体的法律要求

破产财产的评估

这是为破产财产的处理作准备,提供参考价格和底价。一般由专业的评估师进行。

破产清算顺序,在债权人前面的是

破产清算顺序,在债权人前面的是、破产费用、共益债务、有优先受偿权的欠付工程款、应先于担保债权优先受偿的职工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职工债权税款及其他劳动保险费用、其他债权。

破产清算的介绍:

破产清算是指企业因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等法定原因,由法院或债权人向破产企业提出破产申请,依法成立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理、处置、分配和分配给债权人的过程。

破产清算的程序:

1、破产申请:当企业出现破产原因时,债权人或债务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2、破产受理:法院在收到破产申请后,会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会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并指定管理人。

3、债务人财产的清理和估价:管理人会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清理和估价,并编制资产负债表等文件。

4、债权人债权的申报和确认:债权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会审查并确认债权的真实性。

5、破产财产的分配:在清理完债务人财产后,会按照法定顺序对财产进行分配给债权人。

6、破产程序的终结:当所有的财产分配完毕后,管理人会结束破产程序,并向法院申请终结破产程序。

破产清算的作用:

1、保护债权人利益:

破产清算能够有效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情况下,债权人往往处于劣势地位,无法单独通过法律手段追偿债务。而通过破产清算程序,债权人可以与其他债权人平等参与分配破产财产,确保公平受偿。

2、维护市场秩序:

破产清算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和信用体系。当企业破产时,通过清算程序将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清理、处置和分配,可以避免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或逃避债务,保障市场交易的安全和信用。

3、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破产清算能够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在清算过程中,通过对债务人财产的清理和分配,可以将资源重新分配给有能力的企业,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社会财富的增值。

4、警示企业家和管理者:

破产清算对企业管理者具有警示作用。通过破产清算程序,企业管理者可以深刻认识到经营不善的后果,从而更加谨慎地经营和管理企业,降低经营风险。

公司破产对债权人有什么影响

破产是对企业的一种保护,但是对于债权人来说,企业破产就意味着欠的钱还不上了,债权人只能就自己的债权进行申请,然后按照比例分回一部分钱。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第四十四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债权申报期限 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第四十七条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九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第五十条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第五十一条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 连带债务人 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第五十二条连带债务人数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第五十三条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本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 损害赔偿请求权 申报债权。第五十四条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第五十五条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第五十六条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第五十七条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债权表和债权申报材料由管理人保存,供 利害关系人 查阅。第五十八条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编制的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 债权人会议 核查。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是什么,破产制度对于债权人主要体现

债权人是债的行为主体其中之一,债的行为主体包含两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在债的关联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指定的。债权人既能是一个人,也能是很多人。

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是什么

1、概念不一样,债权人是指银行业或金融机构借贷人和供货商。这些人或是给与了企业贷款,或者是为公司带来了库存物资供应和专用设备;而债权人乃是指债之关联含有责任按承诺的标准向债权人担负为或不以相应个人行为的当事人。

2、履行的责任不相同,在债的关联中,债务人是有责任依照合同书所承诺的标准向债权人担负为或不以相应个人行为;与此同时在债的关联中,债务人是指定的,仅有其责任行为主体才需要向债权人担负交付使用资本、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以相应个人行为的责任。

破产制度对于债权人主要体现

有益于保护市场经济体制正常的公共秩序、化解金融风险;抵制各种各样逃废债个人行为;有益于提升资本的利用率,完成网络资源的优化配置。某一方面,对那些早已合乎倒闭标准的公司而言,不对它进行倒闭宣布,准许其再次借银行的钱用以各种开支,实际上就是忍受其再次消耗社会资源。而另一方面,破产法的具体内容并不限于公司破产重整,反过来,破产法中也有重组、调解等程序流程,利用那些程序流程能使陷入运营难题的公司临时免遭债权人的催讨,得到恢复的机遇,进而最后预防社会资源的消耗。

【版权声明】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律师投稿,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于本网联系,我们将予以及时更正或删除。【在线反馈】

公司破产了法人欠钱怎么办(公司破产法人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破产了法人代表要承担债务吗公司破产,由公司的财产承担债务,法定代表人不承担债务。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 ...
2023-11-30 13:45

一般债权人(一般债权人会议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

优先债权人和普通债权人的区别债权是指债权人请求债务人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权利,主要因合同产生,也可因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及侵权行为等法律事实而产生,二、什么是普通债权人普通债权是指不能优先受偿的债权,在破产法中,能先于破产债权得到清偿的债 ...
法律百科
491热度

债权人撤销权有什么行使条件(债权人撤销权之诉的法律规定)

债权人撤销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可以行使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为:一、须以债务人所为的有害于债权人的行为作为撤销权的对象;二、须以财产行为为撤销标的;三、须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四、对债务人以有偿方式处分其财产时,必须在债务人与受益人都 ...
2023-12-28 11:59

一般开几次债权人会议(一般开几次债权人会议之后会重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三十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债权人会议要开几次法律分析:债权人会议一般要开多少次是没有规定的,但第一次的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 ...
法律百科
322热度

债权人有留置权的合同有哪些(债权人不享有留置权的合同)

债权人有留置权的包括哪些合同法律主观:债权人有留置权的包括的合同种类分别有:加工承揽合同,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保管合同,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财产租赁合同,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留置权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 ...
2023-12-27 16:23

民事诉讼伤残鉴定规则(民事诉讼检察规则)

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3、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法律百科
100热度

合伙人间能股份转让吗(合伙股份转让的规则)

合伙人可以转让自己的出资份额吗合伙人可以转让合伙份额,但是前提如下:合伙人向其他合伙人可以自由转让,需要通知其他合伙人;向合伙人之外的人转让,在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需要征得其他所有合伙人的一致同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
2023-12-27 15:48

烂尾楼破产清算业主怎么办(烂尾楼破产重组后业主怎么办)

开发商烂尾破产清算业主怎么办1、如果开发商最后建造的房子变成了烂尾楼,想要破产清算,作为业主如果房子已经建成了,哪怕开发商已经破产,但是双方之间签订了合约,也会对购房者履约,也就是说业主可以通过房管局然后去办理房产证,2、如果房子还 ...
法律百科
386热度

债权人扣押债务人车辆的行为合法吗(债权人扣押债务人车辆违法吗)

扣留债务人的车辆违法吗法律主观:扣留债务人的车辆违法。只有通过合法的法律程序,有法院才能有权扣押,一旦自己扣押对方的车辆就构成非法侵害。要负法律责任。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 ...
2023-12-28 12:19

企业破产债权人如何申报债权(企业破产后债权人的债权怎么办)

综上所述:如果您是河南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建议您关注该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债权申报,河南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破产了债权怎么申报河南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破产了,债权怎么申报如果您是河南国基建设集团有限 ...
法律百科
645热度

公司破产法人欠钱如何处理(公司破产法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公司破产法人要承担所有债务吗?公司破产法人不承担公司的所有债务,但需要履行缴清出资的责任,法律上明确规定了法人的义务,只要缴纳出资金额即可,并不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处理。一、公司破产法人要承 ...
2023-12-01 19:33

烂尾楼宣布破产业主怎么办(烂尾楼破产重组后业主怎么办)

买了烂尾楼最后都怎么处理的如果开发商再三拖延交房时间,遭遇“烂尾”危机,购房者千万不要根据购房合同中的约定而退房,1、澄清产权归属由于现在购买房产一次性付款的购房者比较少,大都为按揭或分期的,因而,购买的房源变成了烂尾楼,就存在产权 ...
法律百科
260热度

破产重整对债权人好吗(破产重整程序五步骤)

二、保护广大债权人的权益1、及时申请公司债务人破产根据破产法第7条: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 ...
法律百科
762热度

家里破产了欠债怎么办(公司破产了欠债怎么办)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2、其次,就是和解和整顿,《破产法》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因此,经过监管法的审查和裁定,将负债企业重新整顿,如果整顿成功, ...
法律百科
354热度

企业破产后债权人的债权怎么办(企业破产债权人如何申报债权)

债务清偿是指企业破产重整后,债务人按照破产重整方案的规定,向债权人进行清偿,企业破产重整过程中,债权人和债务人应该积极协商,以达成最佳的债务处理方案,2. 债权债务协商:在企业破产重整过程中,债权人和债务人可以进行协商,以达成一致的意 ...
法律百科
215热度

什么是优先债权(什么是优先债权人)

民法中具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海商法中为普通债权人的利益所支付的费用均为优先债权,民法上以财产为担保的债权和海商法上为共同债权人的利益而支付的费用,是优先债权,大多数国家的破产法都规定了将工资、报酬一类的债权列入优先地位,在普通的无担保 ...
法律百科
691热度

烂尾楼开发商破产了怎么办(烂尾楼起诉开发商管用吗)

对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破产案件的判决、裁定,涉及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财产,申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认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
法律百科
423热度

开发商破产烂尾楼业主怎么办(房地产破产烂尾楼业主怎么办)

烂尾楼的业主们该怎么办法律分析:如果房子烂尾了,业主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首先,如果只是开发商资金断裂,可以通过双方协商了解开发商的情况,开发商如果能在短时间内筹措到资金,完成后续工程,烂尾房就可以复活,房子烂尾了业主怎么办法律分 ...
法律百科
401热度

破产重整债权人能拿够回多少

首先,债权人所能够拿到的回报取决于企业在破产重整过程当中的具体情况,在破产重整的过程中,如果法律规定债权人不得被优先清偿,那么债权人所能够拿到的回报就会比较有限,另外,债权人所能够拿到的回报还取决于破产重整计划的具体方案,如果破产重 ...
债务债权
644热度

简述债权人会议的职权(简述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有哪些)

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企业破产法》规定拒绝接受监督的,债权人委员会有权就监督事项请求人民法院做出决定,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拒绝接受监督的,债权人委员会有权就监督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决定,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 ...
法律百科
78热度

破产了债权人怎么办(企业破产了债权人怎么办)

法院受理破产企业的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 债权申报期限 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之后,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 》的规定顺序和财产清算情况,按比例得到清偿,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未得到清偿的债权归于消灭,公司破产后 ...
法律百科
401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