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起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起诉状范本)
物业起诉业主的诉讼费要多少
物业合同纠纷的诉讼费收费标准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分析的,如果涉及财产纠纷,不超过1万元的情况下交50元的诉讼费,随着标的额的增高,诉讼费也越来越多,如果不涉及财产纠纷,收费标准是50~100元左右。
一、物业合同纠纷诉讼费收费标准是多少?
物业合同纠纷诉讼费收费标准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二、物业合同纠纷诉讼费由谁承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三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第三十一条 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三十二条 依照本办法第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应当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负担;双方当事人都申请再审的,诉讼费用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负担。原审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费用负担原则重新确定。
综上所述,法律并没有规定,只要是物业合同纠纷就一定要收取多少钱的诉讼费,人民法院也是根据原告递交的民事诉讼状,再结合国家法律制度收费的,立案后会通知原告收费标准。
物业没有与业主签订合同可以起诉吗
物业没有与业主签订合同可以起诉吗
一般来说,如果物业公司没有与业主签订合同,业主通常不能直接起诉物业公司。然而,如果业主认为物业公司违反了法律规定或者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业主可以尝试与物业公司协商解决问题。业主可以要求物业公司提供相关的合同和收费标准,并要求物业公司解释其服务内容和收费依据。如果协商无果,业主可以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投诉,要求主管部门介入调解或者处理问题。
其次,如果协商和投诉都无法解决问题,业主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业主需要提供证据证明物业公司违反了法律规定或者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将会对证据进行审查,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综上所述,如果物业没有与业主签订合同,业主不能直接起诉物业公司。但是,业主可以通过协商、投诉和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采取行动之前,业主应该先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起诉物业属于什么诉讼
和物业有纠纷属于民事诉讼,需要由案件当事人亲自到法院起诉办理, 一般在起诉时就需要先提交起诉状,再者就是提交起诉的相关证明材料,这样法院才会受理自己的请求,从而保障自己的权益。
一、和物业有纠纷属于什么诉讼?
物业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也就是民事诉讼。
1、物业管理费纠纷。
解决方法:在收费方面,物业公司应该在给予业主的相关物业管理费用缴费收据上,将相关的收费目录名称和费用全部罗列清楚,不能简单地以一个“物业管理费”的名称来取代其中各类的费用名称。
2、物业合同签订的纠纷。
解决方法:在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合同的性质应该为服务合同,而不是委托合同。其最简单的方法是先看物业合同的名称,如果是服务合同,一般这个合同的名称是“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而不是“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同时,在合同的条款中,如果是委托合同,一般会表现为“甲方委托乙方”,而服务合同则一般是“甲方为乙方提供服务”。
3、公共配套设施权利人不明确的纠纷。
解决方法:这一系列问题目前有待相关部门制定相关法规。不过总的来说,业主们还需提高自身的维权意识,及时发现问题进行解决。
4、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的关系纠纷。
解决方法:人住小区的业主们在符合条件后,也就是说小区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或者首套房屋出售并且交付使用已经满2年的,一定要及时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大会,来维护自身权益。
二、物业纠纷的处理方式是怎么样的?
1、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
《物业管理条例》中已经对业主、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自愿平等地进行磋商,进而解决管理纠纷。
2、由第三人调解
这是指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将纠纷提交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来主持双方进行协商,促成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一般调解可分为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比如可以由物业公司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3、提交仲裁机关仲裁
这是指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双方发生纠纷后,根据我国《仲裁法》第4条的规定,依照物业管理公司中的仲裁条款或者纠纷发生后自愿订立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请有管理权的仲裁机构即物业管理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以解决纠纷。
4、投诉
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发生纠纷时,业主可以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9条,向其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5、提起诉讼
业主通过以上四种方式仍无法解决纠纷时可以将纠纷诉至法院或直接向当地人们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以解决纠纷。
6、更换物业公司
如果以上方式都不能让业主满意,则业主可以更换物业公司。
按照我国购房程序看,购房人要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同时在使用统一印发使用的格式房产买卖合同时,会有买方同意其购置的房屋由卖方或买方的物业管理公司代管的条款。因此,购房者须受到开发商为其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所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束,并接受其物业管理服务。因此在实践中,许多物业管理公司通常以此为由,主张业主无权更换物业管理公司。
综合上面所说的,物业纠纷是属于民事案件,可以利用民事诉讼来进行解决,一般在双方协商不好的情况之下是可以利用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但在解决时也需要确保自己符合起诉的条件,那么自己的权益才可以获得保护,所以,不同的情况所处理的方式就会不同。
物业起诉书怎么写
不论是物业起诉业主还是业主起诉物业都都属于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状的要求为:
(一)首部应依次写明
文书名称"民事起诉状",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况。原告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被告基本情况的写法和原告相同,如有的项目不知道的,可以不写,但必须写明被告的姓名或名称与住址或所在地址。因为"有明确的被告"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法定条件之一。如有的被告下落不明(如离婚案件的对方当事人),则要说明原因和有关情况。
关于"住所、住址、所在地址"的提法问题。住所,通常亦称住所地。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起诉状中要求写明公民的住址,一般是指该公民的住所地的地址,但该公民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可写经常居住的地址。为便于联系,提高办案效率,在诉状中应尽量写明原、被告的通讯号码(如办公电话、住宅电话、手机、BP机等)。
(二)正文包括以下内容
1.诉讼请求。要写明请求法院解决什么问题,提出明确的具体要求。如请求离婚,有多项具体要求的,可以分项表述。如在离婚案件中有三项具体要求的,写为:①请求判令原、被告离婚;②婚生子×××由原告抚养,由被告给付抚育费;③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债务依法承担。
2.事实与理由。要摆事实,讲明道理,引用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为诉讼请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据。摆事实,是要把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发生纠纷的原因、经过和现状,特别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实事求是地写清楚。讲道理,是要进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确责任,并援引有关法律条款和政策规定。在离婚案件,一般要写明双方何时结婚,婚前感情基础如何,婚后感情变化情况,何时因何原因关系开始恶化,以致发展到破裂的地步等;说明请求准予离婚的理由,并引用婚姻法有关条款;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提出处理意见,便于法院依法审理。
3.证据及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提起民事诉讼的原告负有举证责任,要能够举出证明案情事实,支持自己诉讼主张的各种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等。列书证,要附上原件或复制件,如系摘录或抄件,要如实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断章取义、并应注明材料的出处;列举物证,要写明什么样的物品,在什么地方由谁保存着;列举证人,要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证明什么问题等。
尾部写明受诉法院名称,附件除写明起诉状副本×份外,提交证据的,还要写明证据的名称和数量。最后由起诉人签名盖章,写明起诉日期。
说明:起诉状最好以打印形式;如书写的,要字迹清楚,用钢笔书写。
民事起诉书格式: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原告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被告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案由:
请求事项:(写明向法院起诉所要达到的目的)
1.
2.
事实和理由:(写明起诉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地址)
此致__人民法院
原告:(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_年_月_日
附:一.本诉状副本_份(按被告人数确定份数)
二.证据_份
三.其他材料_份
注:
1.诉状用钢笔或毛笔写.
2.”当事人”栏,均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项.对被告人的出生年月日确实不知的,可写明其年龄.
3.”案由和诉讼请求”栏,应写明控告的罪名和具体的诉讼要求.
4.”事实与理由”部分的空格不够用时,可增加中页.
5.诉状副本份数,应按被告人的人数提交.
起诉物业需要什么证据
起诉状起诉物业纠纷证据要求有:物业公司的基本情况、有关身份证件、有关物业纠纷的原因、具体侵权行为的音频或者视频证据等,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物业纠纷的具体原因和后果来起诉。
一、 起诉物业纠纷证据要求有哪些?
起诉状起诉物业纠纷证据要求有:物业公司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物业合同、对方违约的证据材料、对方的身份信息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于证据的其它规定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第六十八条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第六十九条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物业纠纷的具体起诉情况,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处理的,特别是不同的物业矛盾情况所会议室的具体处理意见是不同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
物业公司没有合同可以起诉业主吗
近年来,物业服务走进千千万万家小区,而为了保障各方权益,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那物业公司没有合同可以起诉业主吗?物业合同是专属管辖吗?物业纠纷案件的法律特征是什么?接下来将由我为您介绍关于物业公司没有合同可以起诉业主吗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物业公司没有合同可以起诉业主吗
物业公司没有签订物业合同,但事实上提供了物业服务的,在业主损害其权益时,也可以起诉,只是首先做好准备起诉。
1、调查取证。首先要由一个或几个人做好拍照、录像工作,在拍照和录像过程中,一定要将物业公司的名称或人员等相关的内容拍进或录入。有时为了证明物业公司的连续违约,拍照和录像要连续进行几天的时间。
2、向律师了解有关法律关系。可以向律师事务所去咨询相关法律关系,得到一个准确的认识。
3、要留出一定的时间。取证、诉讼需要大量时间,而且很繁琐,要做好心理及时间准备。
然后写好民事诉状,拟定好诉讼请求,列好相关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物业合同是专属管辖吗
(一)物业纠纷适用专属管辖符合民诉法的立法精神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港口作业中发生的纠纷、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相关所在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百零五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和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用书面协议选择其他国家的法院管辖,但协议选择仲裁裁决的案件除外。”此类案件的专属性体现在,从地域上立法确定某类案件的某个或某些联结点所在地法院的管辖,而物业纠纷案件中的物业所在地法院正体现其专属性的联结点。推而论之,物业管理和服务的内容主要围绕物业展开,业主与物业服务公司权利义务的确定离不开物业。而物业又是指房屋及其附属的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等,故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应由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更具有正当性。
(二)物业纠纷适用专属管辖符合民事管辖基本原则
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界就管辖原则已基本形成较为统一的观点,这就是便于当事人进行诉讼、便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和执行裁判、保证案件的公正审判、保证各级法院工作负担的均衡、确定性和灵活性相结合、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等。也有学者认为:我国管辖制度的设计应当贯彻公正性管辖、管辖确定性、实际控制、管辖选择权、管辖恒定、管辖刚性等六条原则。用上述主要原则和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原则考量物业纠纷案件的专属管辖问题,不难得出以下结论:
1、符合管辖公正原则 物业纠纷适用专属管辖,有效地克服当事人利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协议管辖制度逃避物业所在地人民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与管理,人民法院以中立立场平等对待当事人,无论从管辖制度设计层面还是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层面,都更体现出公正性。
2、符合两便原则 物业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因其职责所系,对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以及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是否构成侵权具有重要发言权,如果异地法院审理此类纠纷,既不便于业主维护合法权益,又不便于人民政府职能部门行使行政职权,更不便于人民法院协调行政关系、查清案件事实、行使审判职权。
3、符合实际控制原则 实际控制原则亦即有效控制原则,是指法院对所管辖的案件要有实际支配力,如果法院对特定案件不能进行公正的审判和有效的执行,就不应对该案件行使管辖权。该原则以实际控制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为基本要件,其本质是对物管辖。我国所谓对物管辖本质上与“把物进行拟人化处理或者赋予一定的人格特征,物代替人成为诉讼中的被告”有所不同,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实质上还是对人管辖。审判实践证明,只有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才能对物业纠纷中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进行最有效的控制,以实现最好的诉讼效益。
4、符合管辖确定原则 法律的确定性是法律存在的根本价值之一。管辖确定是诉权保障的内在要求,是当事人各方的共同意愿,是法院行使审判权的宪法保障,也是两大法系的共同追求。大陆法系认为,管辖规则必须是明确的和强制的,让当事人知道应当在哪个法院被诉,不应该留给法院自由裁量的余地。物业纠纷案件管辖确定就是用立法的方法,将其管辖法院明确无误地而不是含糊不清地确定下来,使法院对管辖权的判定直接来源于法律的规定而非法院自己的意志,让恶意诉讼当事人没有任何法律漏洞可钻,法律效果不言而喻。
5、符合管辖刚性原则 管辖刚性是指管辖规则具有权威性与严肃性,不得任意违反,否则承担裁判无效、承担程序费用等不利的程序后果。在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权的转移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中,违反管辖规定并不必然导致裁判无效,只有在抢先判决和管辖与裁判均错误两种情况下才有可能导致裁判被撤销。将物业纠纷案件适用专属管辖,是克服立法缺失的最好办法。
6、符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原则 长期的审判实践告诫我们,严格执行法律后却导致不良的审判效果,相关立法要么已不合时宜、要么存在缺失和漏洞。就物业纠纷案件合同当事人协议管辖案件而言,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再依照当事人的约定审查双方的合同约定义务,一般而言不便也没有必要审查其他法律事实。但依法审判却会带来不良效果。
(三)物业纠纷案件适用专属管辖国外已有先例
根据日本民事诉讼法规定,以下各项所列的诉讼,可以向管辖各项所规定的法院提起:对于有事务所或营业所的人提起与其事务所或营业所的业务有关的诉讼,该事务所或营业所所在地;关于侵权行为地的诉讼,侵权行为发生地;关于不动产的诉讼,不动产所在地等。在诉讼进行中对法律关系成立与否的争执需要做出裁判时,当事人可以扩展请求,请求做出确认该法律关系的判决;但是,该项确认请求属于其他法院专属管辖时,不在此限。被告以与本诉标的的请求或者防御方法有关联的请求作为标的为限,可以在口头辩论终结之前,向本诉系属的法院提起反诉。但是反诉标的的请求属于其他法院专属管辖(当事人根据该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以协议决定的管辖除外),或者由于提起反诉而使诉讼显著地拖延时,则不在此限。德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民事诉讼法也有类似规定。
三、物业纠纷案件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系特殊物权
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三部分内容而言,专有权部分与个别所有权相同,一般都具有独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能;共有权部分可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共同管理事务部分,亦即共同对事关整个小区或者某一建筑物的使用的事项为共同的保护、管理和修缮等。与其他物权相比,其特殊性在于:专有权的使用和处分必须与共有部分一并处分;共有部分不能单独处分;共有权部分不能以放弃共同管理义务为由予以放弃。
(二)物业服务合同与物业所在地政府的监管活动密不可分
国务院行政法规及其部门规章赋予了各级人民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权力。譬如:在对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主体上,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在业主大会的成立、业委会的选任上,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除此之外,在物管人员的选聘、大修基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收费等问题上,各级行政机关主管部门都肩负有监督、管理和指导职能。
(三)业主维权需要物业所在地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履行职责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物业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物业公司没有同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但只要提供了物业管理服务,就认为在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存在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关系,物业公司可以起诉业主。
物业起诉业主判决不服怎么上诉呢
对物业纠纷合同裁定不服可以上诉,上诉请求需要在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提出,超期没有提出的则丧失上诉资格。为了保证自己的上诉请求被受理,在提交上诉状的时候,可以提交相关证明自己满足上诉条件的材料。
一、对物业纠纷合同裁定不服怎么办?
1、对物业纠纷合同裁定不服可以上诉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物业纠纷也属于民事纠纷,而任何的民事纠纷当事人对一审的判决、裁决不服,都是可以上诉的,但是对二审的裁定不服则没有上诉资格。
二、物业纠纷等民事纠纷向谁提交上诉状?
1、物业纠纷等民事纠纷向原审法院提交上诉状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五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第一百六十六条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2、法院收到上诉请求后会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七条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不管物业纠纷的当事人,是对法院的一审判决、还是裁决不服,都是可以在拿到裁决书、判决书之后的一定时间范围内,向法院提交上诉状的。根据民事法律的规定,上诉状需要向之前审理物业纠纷的法院提出。
物业跟业主纠纷可以向哪个部门投诉?
物业跟业主的纠纷可以向县级以上的房地产行政主管政府部门投诉,如果是物业乱收费可以向市或区的物价部门投诉,如果业主有缴纳电费水费的费用,物业以停水停电来威胁业主,业主可以向自来水公司、供电局投诉。
一、物业跟业主纠纷可以向哪个部门投诉?
(一)、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1、可以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进行投诉,这个部门是物业行业主管部门;
2、投诉前做好相应工作。尽量不要采取口头投诉的方式,尽量以书面方式提交;
3、提交前看看您与物业公司签署的物业管理协议中,物业公司未尽到职责的地方是哪些,证据要充分完整。
(二)、物业乱收费可以找哪个部门投诉
业主大会成立前,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根据评定的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和政府指导价确定。
业主大会成立后,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大会决定,并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逐步建立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协商确定、质价相符的市场化价格机制。
关于物业管理方面乱收费的问题住户可直接向市、区物价部门进行反映。
(三)、物业断水断电可以找哪个部门投诉?
物业断水断电系属违法行为。
1、法律没有授权。《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可见,物业公司只是接受委托收取水电等费用。在业主未缴水费、电费时,物业公司可以根据供水、供电等单位的授权停止对业主的水电供应。但仅限于业主未缴水电费的情况,于物业费缴纳与否无关。
2、合同相对性原则。给业主供水供电的相对人应该是供水公司或供电公司,根据合同履行的抗辩原则,如果用水用电人不履行缴水电费的义务,则供水供电人当然享有拒绝履行供水供电的义务,即停水停电的权利。享有停水停电的权利人是供水供电人,而非物业公司。
如果物业公司用停水、停电的手段来威胁业主,业主可以去相关的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反映情况,也可以去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对由于停水、停电直接造成的财产损失,还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电梯问题可以找哪个部门投诉?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住宅小区物业公司有权选择符合国家规定具有资质的电梯维修保养公司从事电梯的日常维护工作。
然而,住宅小区物业公司由于其本身也是业主所聘用的。因此,在对电梯维修保养公司的选择上一方面要考虑业主服务的要求,另一方面,从自身经营角度又必须兼顾聘用电梯维修保养公司成本的问题。而这两方面本身又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
一般电梯都有专业的电梯维保公司维修。物业有义务通知维保人员及时修理。如果物业长时间不能恢复电梯正常运行,造成业主的不方便,可以先告诉他们,而后可以找两个部门来解决:
1、找房管部门物业科投诉;
2、电梯质量问题,到技术监督局投诉或者立即拨打12365热线进行举报投诉。
小区物业占用公共绿化地建停车位,如何维权,向什么部门投诉?
二、物业与业主纠纷的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
1.小区物业公司改公共绿化做车位的,施工前需报相关园林绿化部门和房地产公司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公共绿化设施;
2.改造前须通告所有业主,并经2/3以上业主同意并签字后才能按照相关规定或计划施工。
而且,改造后物业须向全体业主无偿公共开放。若采用收费制,停车位收费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可以代收代缴,所有收费需平均返还给每位业主,或抵扣每位业主相应的物业费。其中,物业公司可与业主委员会协定提取一定的车位管理费。
如遇以上违规行为,业主可举报至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也可向相关园林绿化部门反应。
如果物业公司的服务不能让业主满意,业主投诉物业效果也不理想,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六条规定,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据前款规定解除合同造成物业服务人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业主的事由外,业主应当赔偿损失
因此根据《民法典》规定物业是不能随意更改绿化设施的,必须要上报审批的,而且必须经过2/3的业主同意后才能处理,物业如果违约可以向园林绿化部门投诉,还有业主对物业不满意是可以经过法定程序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并且合同没有另外规定告知时间,那么就要提前60天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