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人需要坐牢吗
交通事故主责致死需要判刑吗?
交通事故主责致死需要判刑。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撞死人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就要被追究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若行为人对受害人进行了积极的赔偿,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在一定情况下,例如没有别的加重情节,认罪态度良好,偶犯,初犯,法院可能判处缓刑,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不用坐牢。但是如果情节严重,有从重情节,即使积极赔偿,也要判处有期徒刑。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属于本国规定的交通肇事罪,并依据解释,承担主要责任以上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即需要判刑。刑罚标准则根据交通肇事罪的法律规定来判刑,具体的量刑标准还要以造成的后果情节严重程度来判定,最低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或者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交通事故中全责撞死人了,得到死者家属谅解,是不是就不需要做牢
如果肇事逃逸,不但全责而且一定坐牢;如果负主要责任,也会坐牢;如果积极赔偿且对方谅解,可以减轻处罚;如果叔叔没有逃逸,且负的责任相对较轻,赔偿也积极的话,可能不用坐牢。
一般来说,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只要处理好赔偿事宜就没事了,但是因交通事故导致他人死亡的话,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是需要被处以刑罚的。
刑法规定,交通事故导致1人死亡或者重伤3人以上,肇事者承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交通事故导致他人死亡3人以上,肇事者对事故承担同等责任的话,会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果是交通事故导致2人以上或者5人以上重伤,肇事者对事故承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交通事故导致6人以上死亡,肇事者承担同等责任的,会被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是交通肇事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为了逃避法律,逃逸使得受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处以7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是不是赔偿了就不用坐牢?”这是很多人的法律盲区,其实发生车祸致人死亡的,肇事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并不冲突。
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要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犯罪责任是各自独立的。一起交通事故死亡案件,死者家属若是想找肇事者索赔,死者家属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也就是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请求法院对民事赔偿一并进行审判。
即是说,一起交通事故死亡案件的发生,如果肇事司机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公安机关就会立案侦查并且追求其刑事责任,同时,作为死者家属可以向肇事司机主张死亡赔偿金。因此,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满足一定条件的话,即便赔偿了也要坐牢。值得一提的是,赔偿虽然不决定但是影响刑事犯罪的量刑,换言之,不赔偿一定坐牢,赔偿了也会坐牢,但是能减少坐牢的时间。
因为法律有规定,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当事人提出申请的,法院可以主持双方当事人协商以达成和解。在和解协议中被告人要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真诚悔过的事实。同时还要通过向死者家属赔礼道歉,以赔偿损失等方式获得死者家属谅解,在赔偿损失方面要写明赔偿数额与方式等。如果死者家属愿意和解,那么便可以请求或者同意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
满足这些条件,法院就会根据和解协议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如果判处法定最低刑罚仍然过重的,就可以减轻处罚,综合全案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除刑事处罚。任何交通事故赔偿疑问来寻国晖交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