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合同的消费纠纷
消费者投诉热线有合同为什么要走司法途径
复杂,涉及到商业秘密,需要裁决或判决。
1、合同纠纷比较复杂,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较多,消费者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经验来处理。
2、合同纠纷涉及到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问题,需要保密处理,而消费者协会等机构无法满足这一要求。
3、合同纠纷需要裁决或判决等法律程序,消费者需要通过法院等司法机构来解决问题。
经营者和消费者都知道商品有问题但仍购买消费者可以维权吗
法律主观:
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协商解决消费纠纷吗?可以的。 协商和解是指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争议后,就与争议有关的问题进行协商,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的活动。协商和解是一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经营者,它都不失为一种理想的途径。事实上,日常生活中大量的消费者权益争议都是通过协商和解解决的。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34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 仲裁 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 法院 提起诉讼。 此条第1项规定,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便是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和解的法律依据。 协商和解的步骤 在实践中,协商和解可以在其权益受到侵犯时,带上有关证据,如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以及受损失证据,找到经营者,向其负责人或者主管解决纠纷的部门说明情况,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要求。如果经营者觉得消费者的意见和要求合理,就会接受。如果经营者觉得消费者的要求过高,就会要求消费者降低其要求。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达成一个双方都愿意接受的协议时,争议就解决了。 协商和解应坚持协作和平等原则 协作原则---要求消费者与经营者在融洽的气氛中,在互相谅解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团结协作的精神,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弄清事实,分清责任,自愿地达成协议,避免只从自己一方的利益出发,坚持已见,互不相让。 平等原则---消费者和经营者要在平等的前提下自行协商解决消费者权益争议。决不允许任何一方凭借某种势力,以强凌弱,以大压小,享有特权,获得不平等的利益。 消费纠纷包括很多内容,有条件最好请个专业律师来打点,网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帮助。
法律客观:
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就与争议有关的问题进行协商,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的活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协商和解是一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经营者,它都不失为一种理想的途径。事实上,日常生活中大量的消费者权益争议都是通过这种方式解决的。在协商和解时,消费者应注意以下问题:针对经营者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协商和解建议的行为,消费者应立即采取措施,用其他途径解决争议问题。即可用投诉、申诉或仲裁、起诉手段解决纠纷。如果经营者的故意拖延和无理拒绝,致使消费者财产损失扩大的,经营者除了应当满足消费者正常要求外,还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针对经营者故意推卸责任,认为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是生产厂家的事,要求消费者直接找厂家交涉的行为,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因此,当消费者遇到商品质量问题时,如经营者推卸责任,认为是生产厂家的问题,要求消费者直接找厂家交涉时,消费者应当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能挟在中间让厂家和经营者当"皮球"踢。要以法律规定为依据,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针对经营者以店堂通知、声明、告示为由,拒不承担责任的行为,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 合同 、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 民事责任 。 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因此,当消费者因商品质量和服务问题与商家交涉、协商时,千万不能为其店堂内服务规则或商品销售告示所约束,这些服务规则与法无据,没有法律效力,应视为无效规则。 针对经营者以店堂通知、声明、告示为由,拒不承担责任的行为,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 合同 、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 民事责任 。 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因此,当消费者因商品质量和服务问题与商家交涉、协商时,千万不能为其店堂内服务规则或商品销售告示所约束,这些服务规则与法无据,没有法律效力,应视为无效规则。 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因此,当消费者因商品质量和服务问题与商家交涉、协商时,千万不能为其店堂内服务规则或商品销售告示所约束,这些服务规则与法无据,没有法律效力,应视为无效规则。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合同成立吗?(涉及消费者权益)
1、你要物流邮递(申通)帮寄送东西,属于消费行为,你和物流邮递(申通)的纠纷属于消费纠纷;你和物流邮递(申通)纠纷的处理可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调整。
2、订单反面有个快递服务合同,物流邮递(申通)应尽告知义务,未尽告知义务即侵犯了你的知情权,即在物流邮递(申通)未尽告知义务得情况下你同物流邮递(申通)签订了服务合同,该合同应视为无效合同。
3、退一步说,认可该合同,但该合同系格式合同,按照合同法有关规定,格式合同条款应按照非制定合同的一方的理解来认定,不利于非制定合同的一方的条款(属于霸王条款)是无效的。
4、物流邮递(申通)寄送出错,遗失了你要寄送的东西,你可以要求物流邮递(申通)按遗失了的东西的价值赔偿,因过错方是物流邮递(申通),你还可以要求其承担你的相关维权费用。但遗失了的东西的价值你必须举证。
5、你首先据理同物流邮递(申通)交涉,双方协商解决,不成,向工商局12315申诉或消费者协会投诉。最后一个途径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想,如果你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的话,肯定胜诉!
商家欺骗消费者怎么办法律有什么规定?
商家欺骗消费者的后果:在购物过程中存在欺诈消费者行为,商家应承担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并支付消费者商品价款三倍的惩罚赔偿金,不足五百元的,按五百元赔偿。法律依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另外,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还应要求商家及时开具发票或收据,并进行妥善保管。在与商家发生纠纷后,消费者应注意收集与商家沟通协商过程中出现的书面材料等各类证据,以便协商不成时向工商部门投诉,必要时还可以采取提起诉讼的法律手段以维护自身权益。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和网络服务合同纠纷的区别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和网络服务合同纠纷的区别在于,前者是针对商品的销售和交付,后者是针对服务的提供和使用。简单来说,购物合同纠纷是关于商品的争议,而服务合同纠纷则是关于服务的争议。
在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中,消费者与卖家之间签订了购买商品的合同,涉及到商品价格、数量、交付时间、质量等方面。如果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数量错误或交付延迟等情况,消费者可以要求卖家退货或赔偿。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需要提供订单、付款凭证、商品照片等相关证据,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而在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中,消费者与服务提供商之间签订了服务合同,涉及到服务内容、费用、时间、质量等方面。如果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时间延误或存在欺诈行为等情况,消费者可以要求终止合同或要求赔偿。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需要提供合同、服务内容、付费记录等相关证据,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针对网络购物合同纠纷和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消费者应该在购买前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商品和服务的基本信息,避免因为自己的疏忽而遭受损失。同时,消费者在与商家或服务提供商进行沟通时,应该保留好聊天记录和对话内容,以便在争议解决时提供证据。如果出现纠纷,消费者可以通过投诉、协商或申请仲裁等方式解决,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网络购物合同纠纷和网络服务合同纠纷虽然存在区别,但是都需要消费者在购买前注意合同条款,保留好相关证据,在纠纷解决时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