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主要证据(买卖合同纠纷一般怎么判)
一般买卖合同纠纷提供什么证据
法律分析:书面的买卖合同,或者要提供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履行合同义务留下的证据,例如:买方支付货款的账单,卖方交付货物的记录;货物检验合格或已经验收合格的证据,就好像是:载明标的物数量、型号、规格的已签收的送货单、确认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买卖合同纠纷需要提交什么证据
法律分析:因买卖合同纠纷进行仲裁或诉讼时,当事人需要提供的证据有:
1、证明当事人(原告、被告、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薄、居住证等;
当事人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应当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登记机关注册的工商信息资料,社团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等。
2、证明买卖合同关系及从属的担保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买卖合同书;订货单;证明违约、承诺生效的信函、数据电文等证据。
3、证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交、收货凭证:交货单、送货单、提货单、收货单、入库单、仓单、运单等;
(2)货款收支凭证:收据、银行付款凭证、发票等;
(3)证明拖欠货款的证据:结算清单、欠条、还款计划还款承诺书、催款函、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
合同纠纷诉讼应提供什么证据
合同纠纷诉讼应提供的证据有:
1、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件;
2、双方签订的合同原件,有补充协议的要同时提供;
3、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比如验收货物等有关原始凭证及收货条等;
4、付款等原始凭证及收款凭证等相关的证据材料;
5、证明一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除、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合同纠纷的内容主要表现在争议主体对于导致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与消灭的法律事实以及法律关系的内容有着不同的观点与看法。合同纠纷的范围涵盖了一项合同的从成立到终止的整个过程。
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同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合同纠纷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民事纠纷,民事纠纷应通过民事方式来解决,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一般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法律主观: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买卖合同纠纷案怎么收集证据
法律主观:
买卖合同纠纷中,合同的签订情况、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履行情况都是需要用证据证明的。有证据并经过质证、核实,才能成为认定事实的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要什么证据?
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要什么证据
近期房屋价格出现较大波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较以往相比明显增多。在打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官司时应该向法院提供什么证据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起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立案时须提交如下证据:
第一是,房屋买卖合同及其他能够证明双方买卖合同关系的证据材料;
第二是,交付标的物和支付价款的凭证;
第三是,办理房屋过户的所有手续,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提供不能过户的原因、理由等证明材料;房屋权属相关证明
第四是,出卖出租房屋的,应提供承租人意思表示证明;
第五是,出卖共有房屋的,应提交其他共有人意思表示的证明。
当然前述证据,只是为了引起诉讼程序的必要的基础证据,具体案件所需证据,还需要根据案件具体诉讼请求以及诉讼思路来安排,以最大可能、最大程度地维护权益、实现诉讼目的。
二、房屋买卖合同有哪些特征
(1)出卖人将所出卖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
(2)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3)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其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4)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要式法律行为。
三、房屋所有权转移需要哪些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买卖合同纠纷须提供什么证据
法律分析:1.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2.合同关系以及从属的担保合同关系的证据。3.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4.其他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买卖合同纠纷案怎么收集证据
法律分析:1、订(定)货单;
2、签订的买卖合同;
3、证明口头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证据,比如实际履行凭证、证人证言等等;
4、证明邀约、承诺生效的信函、数据电文(包含电传、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
5、证明担保合同关系的抵押合同、保证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交付定金的凭证、保函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没有签订书面买卖合同,还可以出示哪些证据证明买卖关系?
现实困惑
李某经营一家饲料加工厂,因该厂信誉良好,在当地建立了很多客户关系。2012年6月,某养殖场经营者张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李某,双方经过协商,张某决定与李某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该厂所需的饲料由李某提供,并确定饲料账款,每季度结算一次。在第三季度,双方合作愉快,李某将送货单和张某的收货单核对无误后,进行账目结算。但是,在2012年12月底,李某再次结账时,张某不承认二者有供给关系,认为双方没有签订书面买卖合同,李某的送货单并不能说明问题,拒接给李某结算。李某认为张某不诚信,为了索要饲料钱,将张某告上了法庭,那么在没有签订书面买卖合同的情况下,法院如何认定双方有买卖合同关系?
律师答疑
本案中,李某和张某作为买卖双方达成合作意向,形成供给关系只是在口头达成约定,并没有签订法律意义上的书面合同。在没有书面合同的约束下,张某否认李某向其养殖场提供饲料,而且声称李某所持有的送货单也是无效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本案中,李某将张某告上了法庭,根据法律规定,李某应如实向法院提供送货单作为证据,同时,法院应就双方在交易方式、交易习惯等方面进行调查,问询两个厂里的员工,以获取相关信息,以此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
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没有记载债权人名称,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此证明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法理荟萃
双方当事人之间没有签署书面合同的,一方提供双方交易过程中的相关票据作为证据,在此情况下,人民法院应根据双方交易情况对买卖合同关系给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