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纠纷诉讼(物业纠纷诉讼时效起算点)
业主怎么起诉物业
业主起诉物业的方法如下:
1、确定管辖法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应该由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2、业主要准备起诉状,向法院进行起诉;
3、业主要准备支持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4、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5、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6、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
7、宣判,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
业主起诉物业需要提交证据如下:
1、每季度出具物业服务报告,在小区内公示,有业委会项目可在业委会备案;
2、公告张贴时,建立公告台账。包括如禁止违章搭建、禁止占用公共区域、施工公告、消杀、清洗外墙公告、禁止高空抛物等,也在留存范围内;
3、电梯维修、外墙清洗、消杀、绿化、管道疏通等工作中应当建立工作记录台账,适当的将工作情况及结果在小区内进行公示;
4、日常维修、投诉等及时处理并书面与业主确定处理结果;
5、日常涉及业主签字事宜,必须由业主本人签字,非本人签字应当由代签人注明与业主的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
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业主如何应诉物业起诉
在小区里面居住,业主最常打交道的一类主体是物业。一般业主与物业的纠纷的类型很广,范围也是很大的。那么如果发生纠纷,业主要起诉物业怎么起诉,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因此接下来将由为您介绍关于业主如何起诉物业,希望可以解决大家的相应的问题。
一、业主如何起诉物业
1、做好准备起诉。调查取证。首先要由一个或几个人做好拍照、录像工作,在拍照和录像过程中,一定要将物业公司的名称或人员等相关的内容拍进或录入。有时为了证明物业公司的连续违约,拍照和录像要连续进行几天的时间。向律师了解有关法律关系。可以向律师事务所去咨询相关法律关系,得到一个准确的认识。要留出一定的时间。取证、诉讼需要大量时间,而且很繁琐,要做好心理及时间准备。
2、写好民事诉状,拟定好诉讼请求,列好相关证据。
二、业主可以起诉物业吗
物业公司与业主的关系是合同关系,业主聘请物业公司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等,在合同中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发生纠纷,是可以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的。在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业主有权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用,并有权提出赔偿请求。
三、业主需要提交哪些证据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物业与业主纠纷适用什么法律
法律主观:
一、物业与业主纠纷的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
(一)小区物业公司改公共绿化做车位的,施工前需报相关园林绿化部门和房地产公司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公共绿化设施;
(二)改造前须通告所有业主,并经2/3以上业主同意并签字后才能按照相关规定或计划施工。
而且,改造后物业须向全体业主无偿公共开放。若采用收费制,停车位收费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可以代收代缴,所有收费需平均返还给每位业主,或抵扣每位业主相应的物业费。其中,物业公司可与业主委员会协定提取一定的车位管理费。
如遇以上违规行为,业主可举报至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也可向相关园林绿化部门反应。
如果物业公司的服务不能让业主满意,业主投诉物业效果也不理想,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六条规定,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 物业服务合同 。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据前款规定解除合同造成物业服务人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业主的事由外,业主应当赔偿损失
因此根据《民法典》规定物业是不能随意更改绿化设施的,必须要上报审批的,而且必须经过2/3的业主同意后才能处理,物业如果违约可以向园林绿化部门投诉,还有业主对物业不满意是可以经过法定程序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并且合同没有另外规定告知时间,那么就要提前60天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员。
二、《民法典》中业主与物业的纠纷的情形有
(一)被高空掷物砸伤,在找不到抛掷者时,可以找物业兜底
(二)小区电梯间的广告投放收益,公共停车场的收益,业主共有
《民法典》第282条规定:物业经营管理业主共有部分,可从收益中扣除合理成本,剩余收入归业主共有。
(三)物业应定期以合理的方式,向业主汇报业收益
《民法典》第282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四)业主不满物业的服务,可以更换物业
可以!如物业工作人员没有正规培训,管理杂乱无章,或粗暴无端,业主有权依法更换,辞退该物业公司。
《民法典》第946条: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物业费并没有取消,只是针对不合理的地方进行了改善,公摊水电费、砸墙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全部取消。还是有以下4种费用,可以不交。
房屋逾期交房,物业费可以不交;
天然气开通费费用,可以不交;
物业合同规定以外的费用,可以不交;
物业擅自增加的费用,可以不交;
(六)新交的商品房有质量问题,业主可不可以拒交物业费
不可以
房屋的质量问题,是业主与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中所约定的权利义务,这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关系,而业主与物业之间,是物业服务合同的关系,这两个并不相关。
关于房屋质量问题,业主应当向开发商主张申请质量问题的保护,而不能以此拒交物业费。
(七)业主委员会决定,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该怎么办
受侵害的业主可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知情或者应该知情的1年内,提起撤销决定的诉讼,进行维权。
则根据《民法典》第280条和第152条规定,在知情或者应该知情的1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予以撤销。
(八)房子没人住、物业服务不到位,能否不交物业费
三、物业和开发商纠纷的诉讼时效为多久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 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 法定代理人 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一条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物业和开发商如果引起了纠纷,那么就需要及时的解决,可以利用协商、调解、仲裁或者是诉讼的方式来进行处理;但不管是以哪一种方式都需要有合法的证据,还需要在诉讼的时效之内,那么才能保障到各自的权益。为您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
法律客观: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物业管理合同纠纷案件诉讼主体怎么确定
物业管理合同纠纷案件诉讼主体的确定
一、业主委员会作为诉讼主体的确定标准
(一)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标准
业主委员会是在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由住宅小区或商厦的房产产权人和由产权人授权或与其有管理权约定的使用人选举的代表组成,代表和维护产权人和使用人合法权益的组织,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是业主的自治性机构,须依法成立,才能行使权利、承担义务。业主委员会应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其组成人员不得在物业管理公司中兼职。业主大会应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业主人数众多的,应当按比例推选业主代表,组成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作出的决定,应当经全体业主过半数或者全体业主代表过半数通过。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一定期间内,应按《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到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未经登记确认或未经业主授权,他人以业主的名义将业主委员会予以登记的,视为业主委员会尚未依法成立。
(二)业主委员会的诉讼主体资格的确定
对于依法成立的业主委员会的诉讼主体资格,有观点认为,业主委员会不是法人,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其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不能参与民事、行政诉讼,不能承担民事、行政责任。我们认为此种意见不妥。《物业管理条例》赋予了业主委员会对外签订聘用合同的权利,应视为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中具备了一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签订物业管理的合同,其主体符合规章规定,不应以此否认合同的效力。业主委员会虽然不是法人,但其属于依法成立的自治管理组织,应属《民事诉讼法》第49条所规定的“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行政诉讼的当事人。业主委员会参与诉讼既是代表业主行使权利的行为,又是有关规章中规定其有权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所派生出的权利义务,其可以成为适格的诉讼主体。我们认为,在下列情形下,业主委员会可作为诉讼主体参加诉讼,以其主要负责人(主任或副主任)作为代表人:
1.物业管理公司违反合同约定损害业主公共权益的;
2.业主大会决定提前解除物业管理合同,物业管理公司拒绝退出的;
3.物业管理合同终止时,物业管理公司拒绝将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条例》第29条第1款规定的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的;
4.其他损害全体业主公共权益的情形。
二、物业使用人作为诉讼主体的确定标准
物业使用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作为诉讼主体:
(一)物业使用人与物业管理公司直接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的;
(二)物业使用人接受物业服务,已经与物业管理公司形成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关系的;
(三)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
(四)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公约的规定的。
在上述(三)、(四)情形下,业主可以列为共同被告。
三、开发商作为诉讼主体的确定
由于许多物业管理公司是开发商的下属企业,当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以物业管理公司不履行义务或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时,建设单位往往以拒绝移交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或其他配套、公共设施相要挟。如果因此发生纠纷,业主或业主委员会提起诉讼的,可将物业管理公司列为被告,建设单位列为第三人,也可以直接将建设单位作为被告,以侵权为由提起诉讼。
物业费纠纷被告多人可以一起起诉吗?
物业费纠纷被告多人可以一起起诉,法律上明确规定可以将他们列为共同被告一并起诉,并要求承担法律责任,具体情况下是需要根据物业费的交纳情况来进行合法的认定的,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一、物业费纠纷被告多人可以一起起诉吗?
物业费纠纷被告多人可以一起起诉,可以列为共同被告一并起诉,并追究法律责任,物业管理纠纷的诉讼为民事诉讼,业主的想法各有不同,尽管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无非是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物业费、要求被告支付诉讼费、要求被告支付滞纳金,法院裁决的最终结果可能是当庭支付物业费让原告撤诉、法庭调解成功制作调解书按照计划还款、判决被告支付拖欠物业费的原告的诉讼请求全部支持。
二、物业费纠纷案由
(一)对于业主无理拒绝交费情形的,应判令业主按照合同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并承担延期交费的违约责任;
(二)对于业主因自身原因未居住房屋并以此为由要求减免物业管理费用的,一般不予支持;
(三)对于因为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致使业主拒绝交费的,则属于物业管理公司违约在先,业主拒绝交物业管理费属于行使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的行为,是依法采取的自我救济手段,这种情况下,可根据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服务的质量状况,判决驳回物业管理公司要求业主交纳物业管理费的诉讼请求,或者判决减少业主的物业管理费,但应交的维修费用不在此限;
(四)对于确因公共费用的分摊不合理导致业主拒绝交费引起的纠纷,应当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合理确定各个业主应分摊费用的基础上,判令相关业主支付其应分摊的物业管理费用和维修费用;
(五)对于物业管理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情形,业主因而拒交的,应判决业主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交付物业管理费用,物业管理公司未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服务项目收费及收费不合理的部分,应予以驳回,同时建议政府价格监督管理机关对物业管理公司的违规收费予以处罚;
(六)对于双方未签订书面的物业管理合同引发的纠纷案件,如何处理。由于未订立物业合同,在双方当事人间缺少书面协议来确定权利与义务,诉讼中,业主们会以此作为抗辩理由而拒不同意补交物业管理费用。我们认为对于双方之间虽未签订书面的物业管理合同,但业主事实上享受了物业管理服务并因此受惠的,这在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间已构成事实上物业管理关系。法院根据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原则,可参照政府规定收费标准或同类物业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判决业主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七)对于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用,物业管理公司依据约定请求一并支付滞纳金的,应予支持。滞纳金数额过高的,可以依据欠费方的请求予以适当调整,调整后的滞纳金一般不应超过欠费金额。此外,在审理此类案件过程中,还应注意审查物业管理公司的收费标准是否经过物价部门审核,是否明码标价;对特殊服务收费,业主及物业管理公司之间是否在合同中有约定;对合同约定物业收费可以预收的,其预收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等。
物业费纠纷的事项在司法实践中是比较常见的,具体情况下对于物业费的具体收费情况,是需要严格基于法律中规定的程序来处理的,特别是对于业主未按照规定来交纳物业费的,是需要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后果的。
物业纠纷诉讼的诉讼主体有哪些
物业纠纷诉讼主体可以是业主大会,也可以是业主。当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发生纠纷时,业主大会可以作为诉讼主体起诉物业公司,受侵害的业主也可以单独起诉物业公司。对于业主 违反合同约定 的行为,物业公司也可以进行起诉。《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 (五)项和第 (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物业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拖欠物业费超过两年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期,要根据具体情况确认。 首先、拖欠物业费是民事纠纷,在民事纠纷中不叫追诉期而是叫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七章规定 诉讼时效: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依据这两条的规定你的物业公司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 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8〕11号规定第二条 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可。 第三条 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结论:1、向请求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物业公司不能违法约定延长诉讼时效,2、如果物业公司拿不出证据证明他们在2年的诉讼时效时间内,曾经向你催交过物业费,你就可以依据上述(法释〔2008〕11号第三条的规定首先向法院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只要这样人民法院就会对物业公司向你进行的超过诉讼时效的主张不予支持。
怎么起诉物业
起诉物业的方法如下:
1、确定管辖法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应该由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2、业主要准备起诉状,向法院进行起诉;
3、业主要准备支持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4、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5、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6、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
7、宣判,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
物业的责任是什么
1、物业维修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按照国家对物业管理的标准,对其经营管理的物业进行维修和技术管理,包括对房屋安全与质量的管理、对房屋维修技术的管理以及对房屋维修施工的管理;
2、物业设备的管理,需要管理的物业设备主要有给排水设备、燃气设备、供暖设备和通风设备、电气设备等;
3、物业环境管理,物业管理公司有义务对住宅小区的环境进行管理,使其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4、物业管理安全,物业公司应当采取各种措施,保障业主和房屋使用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5、就公共市政设施的有关事务与政府和公共事业部门联系,如果物业管理公司不尽责任则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管理规约应当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管理规约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