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担保人的期限时效(借钱的担保人签字期限是多长时间)
借条上的担保人有效期是多久?
借条的担保人多久有效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是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经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连带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欠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借条中有保证人的,要写明保证的额度和保证的期限,以免因约定不明而发生不必要的争执果借条中有担保人但没有约定担保的期限,这也是有效的,根据担保法,此债权的担保期限是六个月,从偿还期限届满起计算。
可以以超过诉讼时效抗辩,不承担责任。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以还款期后三年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定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贷款担保人有效期要多久
一、 贷款担保人 的有效期限:一般来说这是与贷款或借款时,订立的合同所决定的。如果贷款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期限的,则贷款担保人的有效期限在主 债务履行期 满后6个月结束;对于在贷款合同和前款中就保证期限有明确规定的,则又可分两种情况:在保证期间内,银行未对借款人提起诉讼的,担保人免除责任;如果银行以对借款人提起诉讼,则保证期间时效中断。而对于贷款担保人需 承担连带责任 的保证期限,与上一致,主要还是看合同中是否有明确规定。从担保人的这些责任中不难看出,在银行贷款中担保人的风险比较大,所以是否要为别人提供担保需要慎重考虑。首先要详细了解借款人信誉状况,因为信誉状况往往决定着担保的风险有多大,如果信誉状况不好的话,就不要提供担保。其次,还要考察借款人是否具备还款付息的能力,这决定着借款人能否如期偿还贷款,是决定担保人风险的重要因素。二、贷款担保人的含义:银行贷款担保人,就是为借款人提供相关担保,以便于借款人从银行获得贷款。但贷款担保人也存在很大的风险,那就是如果贷款到期借款人不履行还款的话,贷款担保人需按照约定承担连带责任履行还款。目前银行为了防范不良贷款的增加,担保贷款在银行贷款业务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高。三、银行贷款担保人注意事项:为他人做贷款担保人,一定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要详细了解借款人信誉状况,因为这往往直接关系到担保人所承担的风险。只有在多方面考察了借款人的信誉状况后,再决定是否为其提供单款担保;另一方面就是要考察借款人是否具备还款付息的能力,这也是借款人能否如期偿还贷款的重要基础,千万马虎不得。以上就是对 借款担保人 担保期限是多久”的详细解答,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作为担保人,是需要承担担保风险的。如果贷款人还款不及时,担保人是需要负责任的。责任的划分,是需要在贷款合同中明确提及的,如果提到了的话,在贷款人不能还款的6个月后,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消失。
借条担保人的有效期是多久
我们知道,为保证债务的更好履行,债务人可以提供担保,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实现自己的担保权。那么,担保合同期限最长是多久呢?所谓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担保合同旨在明确担保权人和担保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担保期限一般存在以下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明确约定担保期限,债主应在这段时间内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否则逾期担保人免责;第二种情况,是未约定担保期限,如本案中担保期限从最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算的半年,超过半年之后担保人免责;第三种情况,有约定担保期限但未明确约定,如在合同中约定“担保人的保证责任为借款全部付清为止”,这种情况下,担保期限应从最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算的2年,超过2年担保人同样可以免责。
民间借条担保人担保期限多长
法律分析:民间借贷中,担保人的保证期限都由双方约定,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进行民间借贷时,如果双方不签订借款合同的,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出具借条,证明借贷关系的成立,而有些民间借贷有担保人是一种常见的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贷款担保人责任期限一般几年
一、贷款担保人责任期限一般几年?
民间借贷的担保有期限。担保期限按担保方式不同来分别计算:1、一般责任保证中,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的,自内。在上述期限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任保证中,保证期限为约定的保,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债权人未对保证人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消灭。法律依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责任保证的保证人,债权人有权自主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二、农村信用社借款担保人期限是多久?
民间借贷的担保有期限。担保期限按担保方式不同来分别计算:1、一般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限为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的,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消灭。2、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限为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的,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债权人未对保证人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消灭。法律依据:《担保法》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三、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久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会显示在担保合同中,需要按照合同走的,如果合同中没有体现,一般是按照债务到期后6个月,如果在保证期间内,银行没有贷款人,担保人免除责任,如果银行贷款人,保证期限就会中断,就是说需要要担保人共同承担责任并延长保证期限,如果合同表明,也要按合同走。一般来说这是与贷款或借款时,订立的合同所决定的。如果贷款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期限的,则贷款担保人的有效期限在主债务履行期满后6个月结束;对于在贷款合同和前款中就保证期限有明确规定的,则又可分两种情况:在保证期间内,银行未对借款人提讼的,担保人免除责任;如果银行以对借款人提讼,则保证期间时效中断。而对于贷款担保人需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限,与上一致,主要还是看合同中是否有明确规定。从担保人的这些责任中不难看出,在银行贷款中担保人的风险比较大,所以是否要为别人提供担保需要慎重考虑。首先要详细了解借款人信誉状况,因为信誉状况往往决定着担保的风险有多大,如果信誉状况不好的话,就不要提供担保。其次,还要考察借款人是否具备还款付息的能力,这决定着借款人能否如期偿还贷款,是决定担保人风险的重要因素。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四、贷款担保人责任期限一般几年?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久?
借款担保人的诉讼时效是多少
法律主观:
借款担保人诉讼时效为三年。主 债务 诉讼时效期间 届满的,担保人享有主 债务人 的 诉讼时效抗辩 权;担保人未主张前述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承担保证责任后,不得向主债务人行使追偿权,除非主债务人同意给付。担保人在行使追偿权一般是在向 债权人 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之日起三年内行使,同时要受到主债务的诉讼时效的限制。追偿权的诉讼时效也适用 诉讼时效中断 和中止的规定。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九条 【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担保贷款的时效是几年
一、担保贷款的时效是几年
保证责任的担保时效为贷款到期之日起2年,借款合同的延期,你作为保证人在上面的签字,证明你认可了借款合同到期时间同时也向后延期,也就是说最后一次你在保证合同中的签字,从该合同到期日期开始起算2年之内,均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另外,关于承担保证责任催收通知书是否签字,这要看信用社能否提供催收送达的证据,如果有,并得到的采纳,同样可以作为担保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
二、担保期限最长不超过几年
担保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担保包括以下形式:
1、保证。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郑陵扮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3、质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4、留置.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5、定金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
法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喊灶三人为抵汪返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三、五户联保担保人多长时间过担保期?
一般来说,五户联保是五户申请人组成的联保小组,不需要其他的担保,由小组成员互为对方担保。其有效期最长是2年,最高贷款额度为5万元。
四、担保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担保有效期是三年的时间应实际上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担保人在债务期满之后的三年内是需要承担一定的担保责任的,当然这主要指的就是连带责保证,如果是一般的保证的话,那么会引起主债务诉讼时效的中断。
一、担保有效期是多长时间?担保期限是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间,即担保人在债务期满后的三年内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是一般保证,债权人向借款人催收,既引起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也引起担保债务诉讼时效产生并中断,担保责任期间将延长三年如同诉讼时效一样。而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则不因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而中断,即连带担保期间产生诉讼时效且中断,必须由债权人向担保人直接追索,否则,担保责任期间届满,担保人责任免除,不再会产生诉讼时效,也就不会获得二年的时效保护期间。担保贷款风险管理是需要对于担保人需要承担的一些责任进行严格的审查,只有这样才能够避免风险的发生,担保人所付的法律责任分为两种:(一)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二)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合同规定还款之日起,有效时间为一年.一年后以你自己的意愿决定贷款的偿还。二、担保贷款风险是什么?1、贷款抵押“优先权相对不优先”的风险。抵押权是基于商业银行和借款人(或为借款人提供抵押担保的第三人)的合同约定而产生的担保物权,它在行使顺序上位于基于法律直接规定而产生的法定优先权之后。一旦法定优先权与抵押优先权在贷款案例中相遇,抵押优先权就相对不优先了,从而可能导致银行贷款债权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完全丧失担保物权的保障,即贷款债权被悬空。2、贷款抵押审查不力的风险。《商业银行法》第36条规定商业银行有对抵押物的权属、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的法律义务,以确保抵押对贷款的保障功能能切实有效和充分地发挥。实践中银行贷款抵押审查业务操作问题众多,风险巨大。较突出的问题和风险主要有:一是权属错位悬空贷款债权;二是抵押物价值高估直接造成贷款风险;三是抵押权行使的可行性反比例地对贷款风险状况形成重大影响。3、签约与抵押登记的风险。实践中,签约与抵押登记方面存在的突出风险主要有:一是贷款合同或抵押合同无效的风险;二是应登记而未登记或可不登记而未登记的风险;三是重复登记的风险;四是贷款借新还旧或贷款债权转让业务中的风险;五是房地产抵押中的“两证”风险。4、贷后抵押管理中的风险。因抵押权是抵押标的物不转移占有的担保物权,有效设置抵押并发放贷款后,抵押物仍在抵押人的占有之下,抵押物实物存续形态、价值形态和抵押权权利维护等因素对抵押权的实际有效性和法律有效性影响甚大,抵押物管理因而面临大量风险。贷后抵押管理实务中面临的风险主要有:抵押人因信用与法制观念淡薄而随意处置抵押物的风险;抵押物灭失的风险;抵押时效丧失的风险;抵押被非法裁定为无效的风险;企业改制中“债权随资产走”原则和“除权期”规则适用的风险。在当代的社会,现在担保的有效期限是非常的重要的,有些担保可能会面临着一定的时效问题,但是不同种类的担保的诉讼时效是有所不同的,比如说年代责任担保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