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欠款纠纷(欠款纠纷怎么处理)
欠款纠纷的法律依据
法律主观:
欠款诉讼时效 为三年。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 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欠款纠纷处理流程
法律主观:
欠款纠纷解决方式: 一、向欠款发律师函,商事活动过程中经营者之间经常出现债权债务,为了实现债权可以通过发敦促律师函催要债权。目的敦促、警告对方履行相应义务或防止某种行为的发生。 二、 向法院起诉 ,在对方明确表示或以实际行动表明 不履行合同 约定的义务的情况下,应当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知道对方的有效财产所在应当及时采取保全措施,防止对方转移财产减少损失。(应当注意一般 债权债务纠纷 ,诉讼时效从对方应当履行义务之日起2年内,如过超过期限则丧失胜诉权) 三、如对方有还款意向,但 无能力还款 可以在法院的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或和解协议。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欠款合同纠纷案由
如果发生借款行为,为了更好的保障债权的实现,双方是可以签订书面的欠款合同,但是就算签订了欠款合同,也是可能会发生欠款合同纠纷的,那么,欠款合同纠纷案由怎样确定?下面就跟着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一、欠款合同纠纷案由怎样确定
(一)欠款只是个事实,不是法律关系,租金、买卖、餐费、服务费、咨询费、工资等都可以是欠款。欠款就是应该付的款没有付而已。
(二)欠款的案由如何确定,根据欠款所依据的基础判断,比如买卖未付款,那就是买卖合同纠纷。比如未支付房租,那就是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三)确定案由是合议庭或独任法官的职权和职责范围,不属于当事人或代理人的职责,当事人可以选择请求权基础,但是无法决定案件的案由,故合议庭或独任法官应以当事人选择的请求权基础并结合《案由规定》,主动对案件“定性”,确定适当的案由。
二、欠款纠纷起诉状格式2022
民事起诉状
原告:(身份信息),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住址,联系方式
被告:(身份信息),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住址,联系方式
诉讼请求
(一)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欠款人民币 元;
(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要说清楚借贷行为发生的过程,还有借贷具体情况,如借款人、约定的借款金额、借款日期、还款日期、借款利息等。
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仍拒不偿还,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贵院依法判如所请。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起诉日期:
三、欠款纠纷起诉程序是怎样的?
(一)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
(二)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起诉,提交身份证明、起诉状、证据等。
(三)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在15日内提交答辩状;
(四)开庭3日前法院用传票通知当事人,用通知书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
(五)法院开庭审理。
原告胜诉的,被告债务人应该履行债务。如果债务人仍然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就生效的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维护自身的权益。
以上是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欠款合同纠纷案由怎样确定的内容,如果发生了欠款合同,双方是可以协商进行解决的,对于协商不能解决的,是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的,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欠款纠纷案由
1、欠款纠纷案由规定是属于民间借贷纠纷。
2、民事案件案由,主要是指以民法理论为基础对民事法律关系进行的分类。
3、结合现行立案、审判实际,将民事案件案由分为一级案由十大类,如人格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纠纷等;
4、在第一级案由项下细分为四十三类案由,作为第二级案由,如婚姻家庭、所有权、合同、劳动争议、与公司有关的纠纷等;
5、在第二级案由项下,又列出了四百二十四种案由,作为第三级案由,第三级案由是实务中最常见、最广泛使用的案由;
6、基于审判工作指导、调研和司法统计的需要,在部分第三级案由项下,又列出了一些案由,作为第四级案由。
欠款纠纷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
欠款纠纷可以在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欠款纠纷管辖规定是怎样的?
欠款纠纷管辖规定是以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来进行管辖,如果说借款双方关于合同的履行并没有进行约定,或者约定的不明确,事后也没有达成相关的协议,那么就应当按照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法院管理。
一、欠款纠纷管辖规定是怎样的?
欠款纠纷管辖规定是以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来进行管辖,2015年9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什么是“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主编、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著《最高人民法院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一书进一步解释,民间借贷是一个双务合同,出借人的义务是将约定借款金额的货币交付给借款人,借款人的义务是按照约定还款期限将约定借款金额及其利息以货币形势交付给出借人,因此民间借贷纠纷中“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可能是出借人所在地,也可能是借款人所在地。结合《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法院均有管辖权。这较以前规定由债务人住所地法院管辖作出了较大的改变。
二、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怎么办
换言之,接收货币一方是否仅指住所地,是否包括经常居住地?
按照通说理解,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正确、适当地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双方因承担的义务行为,合同的履行地点即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和债权人接受履行的地方。在借贷合同中,存在两个不同的履行行为,一是贷款人按约定向借款人支付贷款的履行行为,二是借款人按约定向贷款人偿还借款的履行行为。而这两个不同的履行行为存在两个不同的“接受货币一方”,支付贷款时,接受货币一方为借款人,而偿还借款时,接受货币一方为贷款人。
从《民诉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和第二十二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可知,根据一般的管辖原则,无论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还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均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经常会发现一些欠款方面的合同,如果遇到这样的一种相关协议,双方当事人并没有达成一致,所以导致后续的一些矛盾都不能够解决,那么完全可以到法院来进行诉讼,至于管辖法院的话,应当以合同履行地的法院为准。
欠款纠纷中一般法院会如何计算还债人的偿还能力,从而来决定偿还时间
法院其实在判决和调解中都是不考虑债务人的还债能力的。前者依据法律处理,后者是当事人双方的自愿协商结果。
无论是判决还是调解,债务人在期限内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执行庭申请执行。【提供生效法律文书(如果是判决书还要提供生效通知),双方身份证明,申请执行书】
法院的强制措施有:1、拍卖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主要靠债权人自己提供线索,如住房信息、银行账号等】;2、司法拘留十五天。【极少适用,一般适用于有证据证明有财产却恶意不予履行债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