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婚姻财产分割(军人婚姻介绍网站)
军人离婚财产分割公式是什么
法律分析:军人离婚时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计算方式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现役军人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法律分析: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额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夫妻平均分配。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条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军人离婚退伍费算不算共同财产?
根据中国婚姻法,军人退伍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按照夫妻协议或者法院判决进行分割,但是部分地方可能存在不同的规定,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咨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取得的财产以及二人共同劳动所得等,由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共同管理、共同使用。而退伍费属于军人在服役期间累计缴纳的个人储蓄,同时享有国家给予的福利待遇,因此退伍费也应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范畴内。对于军人离婚退伍费的分割,根据我国婚姻法,夫妻可以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并提交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如果双方无法协商,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根据法律的规定,离婚时应依据夫妻共同财产原则进行分割,退伍费也应按照比例进行分割。在实际操作中,法院可能会根据双方具体情况和离婚协议的具体内容作出判决。然而,不同地区可能存在不同的规定,例如一些省份可能规定离婚后退伍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需根据当地相关规定进行咨询和操作。
如果双方离婚时未达成分割协议,退伍费最终如何处理?如果离婚双方未达成分割协议,法院将依法根据双方财产情况、工作收入等因素来进行判决。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公平合理,不能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如果退伍费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则法院判决时也会将其考虑进去,并综合其他财产一起进行分配。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军人退伍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按照夫妻协议或者法院判决进行分割。但是不同地区可能存在不同的规定,需要根据当地相关规定进行咨询和操作。作为一项重要的个人财产,军人退伍费的分割需要慎重考虑,并通过合法途径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军人离婚后财产分割法法律规定有哪些
法律分析:军人离婚后财产分割同样遵循《民法典》对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条,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