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了(判刑了还能保释出来吗)
人已经判刑了还可告他吗
法律分析:判刑后可以起诉。判刑指的是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处以刑罚处罚。刑事起诉是指公诉机关针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其予以刑法上的评价。为了维护司法严肃性,节约司法资源,已经宣判对案件不能再以同一案由再次起诉。但是,对于一审判决不服的被告人,可以在刑诉法规定的期间内上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判刑了是不是代表案子已经结案了?
判刑了,只是代表一审已经审理结束。如果被告人不服,可以提起上诉,只有在二审审理结束后进行判决,二审判决生效后,案件才算结束,但是如果对二审判决不服,申请再审的,再审法院受理再审申请后,还可能启动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这时只有在再审结束后,案件才是真正的结束。
我们国家的审判程序是两审终审制。一审没有上诉的,或者不允许上诉的,一审生效后案件就结束。如果是上诉的,二审终结后,案件就结束,再审只是例外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节判决和裁定
第一百五十二条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已经判刑了还能改判吗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依据一事不二罚的原则,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分子被人民法院判刑的,是不会再判一次刑的。如果在刑罚执行期间发现在漏罪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规定进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的刑罚。
已经作出判决的案件,会不会改判,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刑事案件是有审判监督程序的,只要案件判决有错误的,就会进行改判,会进行改判的情形如下:1、案件的被告提起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撤诉的,如果经审判后原判决结果是有错误的、适用法律错误的、量刑不当的,法院就会进行改判。2、如果案件的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经过查实后法院可以改判,或者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进行重新审判。通过上文的分析,对法院原判决结果是否改判,要依据原审判结果是否正确而定的,如果出现适用法律有错误、量刑不当或者证据不足等情形的,是有可能进行改判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第二十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
判刑了多久进监狱
判刑过后多久进监狱是不确定的,但是判刑之后马上送往看守所,在看守所的时间也算在刑期之内。 判刑过后看是否上诉,不上诉的 一审 判决10内后生效;上诉的, 二审 判决或裁定后生效。生效后,由看守所根据其安排,每月定期送几批次的人到监狱,所以具体时间不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 刑罚 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 死刑 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 有期徒刑 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 拘役 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判刑了在看守所多久转监狱
判刑了在看守所转监狱的时间视情况而定:
1、判决生效后,由公安机关将被执行人送交监狱执行刑罚,监狱在收监后一个月内编制罪犯收监登记表,登记表一式三份,由执行机关、监狱、罪犯家属(监护人)各一份;
2、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通知罪犯家属或者其监护人,一般情况下,在一个月内将其调送监狱。
判刑的流程如下:
1、立案:当公安机关侦查犯罪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就会立案,将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
2、审查起诉:检察院会对案件进行审查,如果认为有犯罪事实,就会向法院提起公诉;
3、开庭审理:法院会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庭审理案件。在审理中,检察院会起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辩护人会进行辩护,庭审结束后,法院会宣布休庭等待判决;
4、判决:法院会根据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以及适用的法律,对被告人作出判决。如果被告人被判刑,法院会宣布刑期和执行方式;
5、上诉:被告人或者检察院对判决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6、二审审理:上一级法院会对上诉请求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定或者判决;
7、上诉审判终结:如果上诉未获得支持,判决生效;如果上诉获得支持,一审判决被撤销,由上一级法院重新审理或者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
判刑的资料包括以下方面:
1、判决书:判决书是法院对被告人作出的判决结果进行书面记录的文件。判决书中通常包括被告人的基本情况、犯罪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判决结果等内容;
2、刑罚执行通知书:刑罚执行通知书是监狱或看守所向被判刑人送达的一种通知书。通知书中通常包括判决结果、服刑地点、服刑期限、刑期减免情况等内容;
3、立案缴款通知书:立案缴款通知书是指被判罚款的被告人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银行或者法院缴纳罚款的一种通知书。通知书中通常包括罚款金额、缴款期限、缴款地点等内容;
4、服刑证明:服刑证明是指被判刑人在出狱后需要向用人单位、社会保障机构等机构出示的一种证明文件。服刑证明中通常包括被判刑人的基本情况、刑期、刑罚执行情况等内容;
5、刑事档案:刑事档案是指法院或公安机关对被判刑人进行记录的一种档案。刑事档案中通常包括被判刑人的基本情况、犯罪事实、证据、判决结果、刑罚执行情况等内容。
综上所述,判刑是在刑事诉讼中,法院根据对被告人的审理和证据核实,依照法律规定,对被告人作出量刑决定的过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
【法院对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的处理】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
(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
(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量刑建议后仍然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被判刑了还能出来吗
法律主观:
被判刑之后,服刑期满就可以放出来了。而且如果被判处缓刑,在判决后就会放出来进行社区矫正,也可以通过减刑或者假释的方式尽快出来。但都需要满足相应的法定条件。 缓刑的条件是: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以及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可以宣告缓刑。 减刑的条件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假释的条件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一定刑期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法律客观: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判了刑是不是案子就结束了
法律分析:判刑了,只是代表一审已经审理结束。如果被告人不服,可以提起上诉,只有在二审审理结束后进行判决,二审判决生效后,案件才算结束,但是如果对二审判决不服,申请再审的,再审法院受理再审申请后,还可能启动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这时只有在再审结束后,案件才是真正的结束。我们国家的审判程序是两审终审制。一审没有上诉的,或者不允许上诉的,一审生效后案件就结束。如果是上诉的,二审终结后,案件就结束,再审只是例外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一条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