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退税款所属期(回退税款所属期怎么操作)
回退税款所属期(回退税款所属期怎么操作)
回退税款所属期(回退税款所属期怎么操作)
回退税控所属期是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新增的一项功能,它获取到纳税人当期已完成增值税申报的结果后会跳转到下一个税款所属期,在纳税人需要回退税款所属期到上一期调整认证数据时,可以在申报期内进行回退税款所属期操作。
1、使用实名验证方式登录江苏电子税务局,单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月度申报”下“涉税查询”,设置好查询信息,单击“查询”,找到需要作废的申报信息,单击“申报作废”,将申报表作废。(需要特别注意的一点是此处这里由于税额为0所以“申报作废”可用,如果税额不为0只有在还未缴清税款的时候此处才可作废)
16江苏电子税务局实名验证新方式登录
2、完成第一步增值税申报表作废以后,登录发票勾选平台,单击首页的“回退税款所属期”。
3、单击“提交申请”。
4、回退进程显示成功,单击“确定”。
5、输入勾选平台登录密码,单击“登录”重新登录。
6、单击“抵扣勾选”-“发票抵扣勾选”。
7、勾选状态选择“已勾选”,设置勾选日期,单击“查询”。
8、找到误勾选的发票,将前面的√去掉,然后单击“提交”。
9、勾选认证信息确认下单击“提交”。
10、单击“抵扣勾选”-“抵扣勾选统计”。
11、单击“申请统计”,然后再单击“确定”生成统计报表。
12、单击“确认”,确认提示信息下单击“确定”。
13、输入密码,单击“确定”。最后确认成功提示下单击“确定”即可完成重新抵扣勾选统计,然后再返回电子税局重新申报增值税即可。
一、回退税款所属期怎么操作
1、跳转到下期后,没有在“确认勾选”模块进行过确认已勾选发票的操作;
2、系统获取到的当期申报结果为“未申报”;
4、回退功能在征期内有效。
二、个税申报流程是什么
1、登录个税系统,选择新税制申报;
2、添加要申报的公司纳税识别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条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
第三十一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