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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拒绝员工辞职吗

1、公司是没有理由不让辞职,但辞职要合法理由非常重要,只要理由合法任何用人单位都不能拒绝,当然,如果没有合法的理由,不但不能走,你就是走了,单位也会找你的麻烦,得不到补偿金不说,还会要你交违约金,不给你办离职手续,对你今后的就业会有麻烦。

2、其实只要理由正确,辞职通知短短几句话就可以了,注意不能是辞职报告,因为只要理由合法是不需要批准的。但必须确保送达,也就是说要单位签收或挂号信送达,确保发生劳动争议时留有证据。

3、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这不但合法合规,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单位批准可以立马走人,他找不着你的叉,一般单位在这些问题上都会出错的。

4、所以你的辞职通知可以这样写:兹有某某部门某某,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因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现提出辞职。并请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特此通知

5、当然也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不需要任何理由,到时即可要求单位办理离职手续走人。

这个问题比较简单,公司是不可以拒绝你辞职的。但是对于技术人员,辞职需要注意几个问题。

01.按规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提前30天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为了确保不发生扯皮情况,建议同步以邮件形式发送辞职报告给公司人事部门负责人。满30天后,可以按公司规定递交辞职报告。

02.是否签订《服务期协议》

考虑你是技术人员,公司是否有安排你参加某些技术培训,并与你签订有《服务期协议》,如果有的话,会涉及到你向公司支付未按协议履行的违约金。

03.是否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如果你与公司签订有相关协议,且公司每月支付相关费用的话,辞职后一定期限内不得从事本岗位工作。

如果书面辞职报告满30天后,公司仍不给你办理离职手续,并以此理由扣你工资的话。请保留好相关手续、证据资料,及时向公司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 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也指出: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好律师网参考

这是绝对不可以的,公司这样做就是在给自己埋雷。

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只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提交了辞职报告,到期后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当然离职前要办好交接手续。

单位如果因此克扣员工工资,员工可以在确定单位克扣工资的事实后去当地劳动局投诉,也可以直接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足工资。

不可以,员工离职是法律赋予员工的权力,员工有辞职打算后,提前三十日告知用人单位,告知期满,视为劳动关系解除,如果你的单位很难缠,递交出面辞呈并保留证据,劳动关系解除后,单位应该在十五日内转移社保和档案,如果单位不转移社保关系,对劳动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用人单位承担。 离职过程中,劳动者也应该按用人单位要求进行工作、财务和办公用品交接,如果签订培训协议,并在协议服务期内,也应该做好违约金赔偿工作。

一个员工下决心要辞职,但是辞职也是一项技术活。当辞职信或者辞职的申请到了领导那里的时候,一方面要面子,不能让大家下不来台,另一方面还要能够达到目的,不然解决不了问题。

这个时候,辞职的理由就变得非常重要了。但是如果想要知道什么样的理由领导无法拒绝,单凭主观猜测还是不行的,需要从另一方面进行思考-领导能够拒绝哪些理由,把能够拒绝的理由考虑清楚了,剩下的就是无法拒绝的了。

领导拒绝下属辞职一般遵循什么样的逻辑

领导与普通员工不同,除了自己的私人感情和事务以外,必须站在公司的立场考虑问题和处理问题。对于一个要辞职的员工来说,领导会从哪些方面进行思考呢?

1.对公司和团队的影响

一个员工要提出离职,不管离职的理由如何,领导首先要考虑这个员工一旦离职,会对团队和公司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所谓影响,分成两大类,一类是工作影响,另一类是舆论影响。

如果拟离职的员工一旦离职会使得当前的工作无法进行,因为一个岗位人员的暂时缺失导致团队工作受到影响,或者导致任务的完成比较困难,这个时候,领导绝对是不痛快的;

如果一个员工的离职会造成团队甚至公司员工的议论纷纷,这种议论或者观点导向是对公司不利的或者对部门不利的,领导很有可能会拒绝你的离职要求。这种拒绝是不会考虑你的离职理由的。

2.对他人或者领导个人的不利

如果一个员工离职之前与领导或者他人发生过冲突或者矛盾,或者在整体舆论对领导与他人不利的情况下,某员工提出离职。他不会轻易放手的。

因为对于自己或者其他相关人员的不利因素还没有消除,如果再同意某员工离职,无疑是雪上加霜。这种费力不讨好的事,领导是不会干的。因为一旦同意你的离职,领导很可能会戴上挟私报复、以权谋私等帽子,摘都摘不掉。

3.利益冲突

因为拟离职员工本人工作的原因或者岗位所掌握资源的原因,一旦离职会给公司利益带来损失,而公司暂时没有好的办法避免。这个时候,领导也不会答应员工的离职请求的。

因为一旦答应了,意味着公司要付出高昂的代价。比如一些保密岗位、一些掌握技术、信息资源的岗位或者一些暂时没有员工替代的重要岗位。

4.赏识拟离职的员工

公司的领导也不都是无情无义,有些领导还不错。对于他赏识信赖的员工,一般情况下,是不愿意他们离职的。即使员工因为某种原因不得不离职,他还是再三挽留,甚至以提升岗位级别和工资标准为条件希望员工不要走。

总之,领导考虑的角度与一般员工是不同的。不要以自己的角度来揣测领导的意见,那样很难预测正确。

领导无法拒绝的痛点

尽管领导站在公司角度,对于是否同意员工离职有多种维度的判断。但是他也有自己的短板,有的时候面对实际情况,即使不愿意也要同意。

1.领导的职权短板

一般情况下,每个领导都有自己对应的职责和权限。即使在自己的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处理事情,也必须听从他的上级的安排或者指示。如果,员工的离职批示是更高一级的领导的决定,现任领导就很难拒绝了。

因为他的级别低,权力小,而且作为他人的下属,他也有执行的义务。

2.领导的利益短板

领导不仅是领导,还是有利益追逐的人。他在行使自己的权力,完成工作任务,服务公司的同时,最终还要顾及个人的利益。领导的个人利益来自于两方面,一方面是自己的工资所得,另一方面是工作表现的奖罚。一个员工的离职如果是对领导有利的,我想领导一般是会同意的。因为不离职对他是不利的。

领导的利益短板决定着他的判断方向和最终选择。

3.领导的情感短板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作为领导也是一样。他有自己的爱好、兴趣和真善美的判断与选择。很多时候,他的观点和意见也都是包含了自己个人的情感的。

如果某员工的离职让他觉得同情或者感情上能够产生共鸣,能够得到批准的可能性极大。

领导是岗位,人又不是铁做的,总是有自己的感性倾向的。

无法拒绝的离职理由

在对领导的思维维度和痛点进行了分析之后,离职者就可以向一个能够让领导无法拒绝的离职理由了。

1.以上示下,先争取领导的上级同意后,再按照自己的理由离职

这种离职的理由,不管领导喜不喜欢、愿不愿意、高不高兴都要接受和执行的。因为他要执行上级的指示。当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老老实实执行上级命令,但是所有人都执行老板的指令,实在不行取得老板的许可。一切就都万事大吉了。

2.打情感牌

在自己的离职理由上打情感的牌,以某种事由取得领导的同情和认可。觉得你的理由无可推卸。

我以前见过一个做的比较极端的,在离职理由上填写“老板出车祸住院需要人照顾”,找到我的时候还哭哭啼啼的。我不清楚他老妈是否真的除了车祸,也无法在这方面多说什么,只能当作真实的表达予以同意。

后来才知道,那个理由是假的。

3.在自己的离职理由上表现出强大的决心。

一个人真的要离职,而且没有商量的余地的时候,从离职的理由和个人陈述的口气上是能够看的出来、听的出来的。当领导发现你心意已决,即使考虑到公司利益,即使考虑到离职影响,但是如果你的不离不休的态度足够坚决,他就会动摇同意。因为一个已经没有工作意向的员工离职要比在职对公司更有好处。

总之,个人情感、上级批示和坚决离职的表达都会使领导同意。

关于离职理由的几点说明

1.现在员工的离职,理由基本是个幌子

当前大部分员工的离职,基本没有靠什么理由离开的。

当员工的离职申请提交到领导的时候,领导只考虑利益得失和员工离职的决心。同意或者不同意是以公司的利益导向和员工个人留用的可能性来进行判断的。

所以,你可能费尽心思编写的理由,在已经有多年工作阅历的领导眼里,根本就只是个遮羞布而已。

2.离职要体面

不管编写什么样的理由,不要损害公司的利益和形象,更不能丢了自己的人格和面子。大家都是明白人,谁都知道到底怎么回事。写一个大家都觉得有面子的理由,然后高高兴兴的离职才是最重要的。

那些让人无法拒绝的理由一般都是比较极端的,很容易让人产生不好的联想,更不一定给自己留下面子。

3.真的想离职,不需要在理由上下功夫。

员工离职,是一件和 正常的事情。如果实在不想继续下去,那就大胆提出离职吧。在理由上思来想去可能还犹豫不决。如果真的想离职,谁都挡不住你,何谈理由与拒绝的问题。

路是自己走的,理由只是一个心理安慰,找一个领导无法拒绝的离职理由,最好的办法就是自己决心已定。如果左右徘徊、犹豫不定,甚至还想留下继续工作,什么样的理由都没有用。因为你连自己都说服不了,如何说服别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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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拒绝,公司开除是要赔你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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