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停车场归哪个部门管
公公车位你来我往,都是推着随意,你一定要讨个说法那就到城市管理局去找一下。
要搞清停车费是否合法,那么应该先弄清小区停车位的几种情况和产权归属。
小区内停车场,分为地面停车场和地下停车场两个部分。
地面停车场,又分为规划停车位和公共区域改建停车位。
地下停车场,分为规划停车位和人防停车位。
根据物权法第74条,和人防法第5条第2款,对于,
1 地面停车位中的规划停车位,在开发商报建时就规划为停车位,在核算公摊面积时,是不会计入业主公摊面积。这种停车位开发商是可以销售并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2 地面停车位中的改建停车位,在开发商报建时规划为绿地或者道路或者景观等公共区域,这部分面积已经公摊到业主的房屋中,后因车位不足,物业将这部分公共区域改建为停车场。这种停车位开发商是无法销售产权的。
3 地下停车位中的规划车位,在开发商报建时,已经规划为车位,不会计入业主公摊面积。开发商是可以销售和办理产权证的。
4 地下停车位中的人防车位。这种车位,业主争议最大。首先,这部分面积不会计入公摊面积。其次,人防车位产权属于国家,但只有在战争时期,各地各级人防机构才会强行征用,以做战备需要。而在平时,本着”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开发商享有”收益权”,可以出租或者出售车位使用权。但售国家法律限制,出租合同最长不能超过20年,因此第一次签署租赁合同,只能签20年。但开发商通常会承诺,与房产同期,这种承诺,严格的说,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相信今后的法律会更加完善,就像目前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是70年,现在已经有了法律解释”土地使用权到期自动续期”,只是目前法律尚未明确是”免费自动续期”还是”收费自动续期”,但现在的倾向性意见是”免费自动续期”。
好的,说完了车位的产权和收益权问题,再来谈停车费的问题。
停车费分为两部分,场地使用费和停车服务费。
对于第1种情况,如果业主购买了车位产权,物业只能收停车服务费,如果业主没有购买车位产权,物业可以收取停车场地费和停车服务费。
对于第2种情况,物业公司只能收取停车服务费。
对于第3种情况,如果业主购买了产权车位,物业公司只能收取停车服务费。如果业主没有购买产权车位,物业公司可以收取停车场地费和停车服务费。
对于第4种情况,业主如果购买了车位的使用权(即与开发商签署了停车位租赁协议),物业公司只能收取停车服务费。如果业主没有购买车位使用权,物业公司可以收取停车场地费和停车服务费。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停车场有经营性停车场收费许可证,是可以收费的,如果没有而乱收费的话,你一可以向交警大队停车场管理科投诉,也可以向物价部门或工商部门投诉,投诉电话12358,没有按批准的标准收取停车费的,属于乱收费,依法应给予查处。 驾驶员停车不超过15分钟是不收取停车费的。一旦发现没有即停即走通道的停车场15分钟内收取停车费的都属于违规行为,市民可以拨打12358进行投诉。
道路临时停车的应由业主单位进行划定,建设审批的主体是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或监察部门进,而运营管理的主体是业主单位。 因为城市道路临时停车位一般包括商业区前的停车位、或者是大型公共设施门前的停车位,一般来说这种类型的停车位是由业主单位根据交通组织规划来划定的,因其不属于市政设施,故其管理也有业主单位负责。如社会停车场、公交停车场等则有相应部门进行管理、经营性的停车场则有建设方或承包方进行管理。
不同的停车场归属不同部门管理。
1)带人防的停车场,人防产权是人防办公室,交物业公司管理。
2)普通地下停车场,小区单位内停车场归物业公司管理的。
3)公共停车场,最初为政府投资或者引入市场投资建造的,归专门成立的管理公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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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停车场需要经过市规划局、城乡建设局和市公安局批准。
规划、建设、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停车场的相关管理工作。
规划部门负责编制停车场专业规划、制定建筑物停车位配建标准、停车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
建设部门负责停车场建设项目的审查和监督等。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对停车场出入口设置、场内交通标志和标线、车辆行驶安全秩序实施监督管理等。
停车场系统是收取停车费的主要工具,定期收费方式一般采用按月收取,也就是一部车辆每月交一个固定的停车费用,
扩展资料:
第一条 为加强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改善道路交通状况,保障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青岛市道路交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不能,
因为公共区域归物业管理是对的。
但停车场才有资格收费,而且停车场是有完整审批手续,和车辆管理规定,并且具备相关责任承担的主题。
如果不是停车场,却还要收费是违法的,可以举报。
1、收费停车场需要到工商部门注册,收费标准要根据当地的要求,有的可以自由定价,到物价部门备案,有的需要按照物价部门的政府指导价。2、收取的费用归经营单位所有。停车场是供车辆停放之场所。停车场有仅画停车格而无人管理及收费的简易停车场,亦有配有出入栏口、泊车管理员及计时收款员的收费停车场。现代化的停车场常有自动化计时收费系统、闭路电视及录影机系统。停车场主及管理员的法律责任,通常只是提供场地给驾车人士停泊车辆,不保障车辆受损及失车责任,一般会贴合约免责条款于停车场大门之外供车主参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