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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换法人债务怎么办

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债务问题怎么办?这个我们首先要明白两点:

1、公司是整体转让了,还是单纯的变更法定代表人;

2、在变更前后,法定代表人是不是公司股东;

法定代表人是可以有股东来当,也可以请职业经理人来担任。那么,法定代表人要不要为公司的债务负责呢?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固定,公司的债务和个人无关,但是有一个前提,那就是该法定代表人在行使公司职权的过程中不是因为违法违规或者违反公司章程,给公司带来损失,那么,就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是,则需要承担责任。

那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了呢?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包括法定代表人变更),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将由变更后的公司全部承担。

同时,《合同法》第76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这点我们要清楚,法定代表人只是代替公司处理债务问题,真正承担公司债务及债券的还是公司法人,因为公司的钱是股东一起出的,所以我们要知道法定代表人是不是股东。

而如果公司是通过转让过来的,在转让前要确定该公司是否将债券债务这些问题处理明白,有没有欠税,银行贷款有咩有,有贷款是否还清等等,这些问题在转让公司的时候都要理清楚。

因为,转让公司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时候都会约定:原债务由原股东承担。如果股东有瞒报债务的情况,那么,可以追求其责任,但是很可能是新股东要先承担,然后再向原股东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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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承担。法定代表人只是代替公司处理债务问题,真正需要承担公司债务债券的还是公司。 若公司名义贷款,更换法人不影响还款,由公司承担还款责任。债务不是法人来承担的,是公司来承担,法人只是处理债务问题。 如果法人不是股东,那法人没有直接的利益损失。如果新法人是股东,也就是公司是转让过来的,但股权转让是协议是有规则的,如果原股东债务没有告诉新股东,那按规定是可以追究原股东的责任。在公司法人转让前务必弄清楚债务清偿的事情,并有协议划分原股东的债务清偿问题。 但是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需要承担责任。 《民法通则》 第四十九条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个人老赖层出不穷,如何查抄个人老赖资产、对个人老赖强制执行、追查个人老赖财产线索等,网络上的花招已经五花八门。但是,我们忽略了另一个老赖群体——「公司老赖」。

公司老赖是指那些作为公司法人,代表公司向债权人借款,却因为公司运作、管理层决策失误等原因而导致公司没钱还的群体。当然,是真没钱换还是想薅着公司最后的价值跑路,还得两说。今天,主要来讲讲这种想跑路的「公司老赖」。

最近,很多公司老赖为了躲避针对「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高消费和限制出国的措施,会在法院结案前“偷偷换掉公司法人的职位”,取而代之的可能是不需要出门的老太太、或者村口的大爷。毕竟,限制老大爷和老太太的高消费和出国权利,也并不会对他们的生活产生影响。

那么,这样的偷梁换柱,就没法再限制前法人的高消费和出国了吗?

天真,当然不可能!!老赖不管怎么赖,最后都有因果。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7条规定:被执行人为单位的,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或者影响职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限制出境。

也就是说,在判决书强制执行后,若是被执行公司不按照判决书规定的日期执行。不仅是这个公司的法人无法出境,包括这个公司的负责人和对这个判决项目有责任的人员,统统都会被限制出境和高消费。所以,即使这个欠债公司的前法人在执行前就偷梁换柱换了法人,也无法逃脱强制执行“被限高”的决定。

但是,强制执行“被限高”就可以拿到钱了吗?小编告诉你:风险还是很大!一般欠债公司可能不只欠你一个人的钱,他可能同时欠着很多人的钱。这时被强制执行人会存在先后还款顺序,也就是说,可能还到你这里,他的资产已经为“0”了!

这么大的风险,耗时耗力,何必呢?如果你需要这笔债权的钱,不如考虑「债转」,一种新型的债权处置方法。不但在「债转」之前不必花费一兵一卒,而且可以尽快的拿回现金,实现资金的灵活性。

你说的法人,实质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才是法律上的法人。

1、法定代表人只是代表公司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公司的权利与义务仍由公司享有、承担。故法定代表人对公司债权和债务不享有权利、承担债务。

2、若法定代表人系公司股东,则对公司债权和债务的享有、承担与法定代表人有区别。3、公司作为独立法人,财产独立于公司股东。一般情况下,公司以其全部资产承担公司债务,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例外:①若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按期足额缴纳义务,则需要在其未缴足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责任。②若公司股东与公司财产发生混同,则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因此,法定代表人对外不享有、不承担公司债权、债务。股东在一般情况下不享有、不承担公司债权、债务;但有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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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是企业法人,可以设立,变更,分立,合并,撤销,没有法人更换一说。

公司是指依照我国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是企业法人。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从设立时起具有民事主体资格,从撤销是起丧失民事主体资格。公司变更,分立,合并原有的法人可能不变也可能被其他公你的关系是几等? 一等的男女关系是相互成就,有共同的事业做,双方互相借力,都因对方的出现而越来越好;二等关系是能做到相互尊重,求同存异,互不干扰;三等关系是一方傻爱,一方敷衍,一方奉献,一方获益,互相的付出和得到严重不均衡。四等关系是互相折磨,离不开断不了,持续纠缠不清。你的关系是几等?吸收原有法人撤销。

法人与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是民事主体,对债务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对债务的承担。

法人变更时债务承担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人变公司承担,继承。合并后原公司的债务由存续,新设的公司承担,而不是由原公司法定代表人承担。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的另有约定的除外。

公司解散的依法进行清算,不足清偿债务的由清算组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法实施破产清算。

公司的法人也就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人在经济或动中所做出的行为代表了公司。公司所产生的债券债务并不一定跟随法人的变动而变动,公司以自己的名义承担对外的债权债务。也就是说,公司法人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偿还债务和享有债权。

一、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法人是相对自然人而言的,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不是人,而是一个组织,公司就是法人;法定代表人是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就公司制企业来说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最高领导人,我们通常说的一把手,如董事长,执行董事等,因此,变更公司法人应为变更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二、为逃避债务而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这种作法是完全没用的,因为公司才是法人,法定代表人只是该公司的代表人,他只对他负责的公司承担责任,不对其他公司或个人承担责任;要起诉也只能起诉该公司,正如俗话说的”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三、能否追究前法定代表人的责任?有何依据?

一般情况下,公司的债权人是不能追究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责任(不管是前任或现任法定代表人)。但以下情况可以追究:

1、如果有确凿证据证明前法定代表人转移、隐匿资产,逃避债务的,可以将前法定代表人作为第二被告人起诉。

2、如果前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股东,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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