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责任划分(交警责任划分不公平怎么办)
交警交通事故责任判定原则
法律主观:
交通事故责任 判定中需要遵循以下五项原则: 1、行为责任原则,如当事人对某起 交通事故 负有责任,则必定因为其对应的行为所致,而未实施行为的当事人则无需负事故责任。 2、因果关系原则,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应该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再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3、路权原则,即各行其道原则,车辆或者行人应该按照交通信号进行有序通行;当遇上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该以交通警察的指挥为准进行通行。 4、安全原则,一般包含合理的避让原则和合理的操作原则两种。 5、结果责任原则,当行为人的行为虽没有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但其行为却加重了交通事故后果的,应该要负相关事故责任,即结果责任原则。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标准是不同的,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会考虑很多方面,交警在认真分析真实情况后,依据认定交通事故的规定及法规,正确认定事故责任,然后根据责任划分调解事故赔偿问题。
1、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会考虑很多方面,比如机动车的机械性能是否完好、车辆证件、保险是否完备,驾驶人资格是否合格,当时路面情况是否影响行驶。
2、事故发生时双方是否采取了必要的防范和避让措施,有没有其他违章行为,事故的原因及因果关系等,证据是否充分。
3、交警在认真分析上述情况下,依据认定交通事故的规定及法规,正确认定事故责任,然后根据责任划分调解事故赔偿问题,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就只有起诉法院解决了。
4、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末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相等怎样理赔
1、我国现行的交通事故责任共分为五类: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2、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无责任。
3、同等责任也分情况: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如果双方谁有保险,就可以用保险公司赔偿。
综上所述,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相关部门会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如果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