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离婚手续怎么办理流程)
离婚随时都可以离吗?
法律分析:离婚不是随时都可以,民法典就关于离婚新说法就是双方协议离婚,要求男女双方写好离婚协议交到民政部门后等一个月男女双方一同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如有一方后悔不想离了,只要一个月后不去办理那就暂时离不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网上办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离婚证的办理程序是: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5.领取《离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夫妻之间离婚的时候,会对人造成哪些伤害呢?
现在的离婚率持续走高、不断攀升,离婚已成为一个普遍的社会现象,导致这个现象出现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是不管什么缘由导致的离婚,看似只是两个男女个人之间的事没有什么,但是这个结果一旦出现,最终却会对很多人造成伤害,最为突出和明显的有“四伤”,夫妻之间离婚有“四伤”,你知道吗?导致的这“四伤”你想过吗?
一伤“妻”
现在流行说法叫“离异”,“离异女人”也是所有女性不愿面对和被迫接受的无奈概念。除此而外由于女性自身心理特点,她们内心都有一种依赖感,总喜欢找个依靠,希望给自己一呵护,带来安全感,让自己有个踏实放心的归宿,因此,她们都把婚姻家庭看得很重,要不何来“终身大事”之说。这样一旦婚姻家庭破裂,对她们无疑是种极大的打击与伤害。
其次婚姻中女性一旦生育,离婚对于女性最大的伤情是孩子,都说孩子是娘身上掉下的肉,母爱是天下最伟大的情感,一旦离婚孩子不归自己,夺子之痛无疑是最伤的,还有长期对孩子牵挂和惦念是非常煎熬的,就算孩子归属自己,让孩子承受单亲家庭的各种不幸,为了孩子的成长环境担忧,也是每个母亲不愿看到的和心中的难言之痛,从许多层面和角度来说,离婚对女人的伤害是最大的。
二伤“小”
离婚受伤害最重除了妻子,接下来就属孩子了,生活在有父爱母爱的环境里,成长在一个完整和幸福的家庭里,是每个孩子最美好的成长过程和最大的希望,一旦父母离婚这一切就会失去不复存在,当人最大的希望一旦破灭,所受打击是巨大和难以承受的,更何况未成年的孩子,其感受就可想而知了。当看到别的正常家庭孩子快乐生活和幸福成长,又是何种的心理体验?
接着说孩子面临残酷现实的伤害,如果孩子归属父亲就将失去母爱,有句歌词“没妈的孩子像棵草”,没有母爱的生活对一个孩提来说无疑是个噩梦,就算父亲再婚,那么也将面临的是个“后”妈,先撇开人们对后妈的诟病及各种关于后妈的恶行不说,就仅仅一个“后”字,就与亲妈在一起的那种感受与体验是天地之别,更何况就是一个“后”字,“后妈”也难以像母亲那样倾其全部的爱。
如果孩子归属母亲,又将面临失去父亲的所谓“单亲”家庭,就一个“单”字,就喻示爱已失去一半,再者人们把男人称为家里的“主心骨”、“顶梁柱”,可想孩子生活在没有父亲的家庭里,要承受多少其他孩子不用面对的艰难与不易,对孩子是不公平也是残忍的,就算母亲改嫁,“继父”和前述的“后妈”概念相差无几,这里就不再赘述。至于有些孩子受父母离婚影响,人格扭曲变态甚至为此误入歧途的,那就是对孩子终身的伤害了。
三伤“夫”
说到伤夫,大家可能不以为然也不太认可,认为离婚对丈夫伤害不大,觉得男人家庭观念不强,对婚姻依赖性不重,心理承受力也较强,有人甚至错误地认为男人都喜欢经历众多的女性,离婚对他们来说可以再选择,无关紧要,甚至是种解脱求之不得呢,其实这都是对男人的误解和偏激的认知,因为对男人来说,从古至今“成家立业”是他们一生追求最重要的两个方面,缺一不可。
一旦缺失某一方面都是缺憾和不完美的,都是自己最大的失败,而男人又都把自己的能力、成功和尊严看得很重,容不得自己失败的事实,当一旦离婚,家破人散的结果使其两方面失去了一半,这对他们来说无疑是个很大的失败,连一个家都经营不好和自己心爱的女人都守不住,这是对其能力和价值的否定,就会有种不可名状的挫折感,男人特有的自尊和自信就会受到打击与伤害,这种伤害会潜意识的困扰男人。
还有人们认为男人不重感情,这其实是一种表象和曲解,因为男人的特点就是把什么埋在心里,不愿意表露,对待感情也是如此,其实他们并非不重感情,只是深藏不露,即使情感受伤也不外显,给人感觉像无所谓,常言“一日夫妻百日恩”,离婚对于男人内心是痛苦的,情感创伤也是不小的,要不很多男人离婚后想复合或者不急于再婚,即使再婚很多过得并不开心幸福,似乎只是搭伙过日子,这也都是难了旧情受婚变之伤所困。
四伤“老”
说到离婚对老人的伤害,估计很多人没有想到也不完全认同,其实离婚对老人的伤害和打击也是挺大的,而且伤及面较大,要伤及公公婆婆、岳父岳母四个无辜的老人,为何如是说?俗话说“可怜天下父母心”,自从有了儿女那刻起一直到人生终结,所有的心思全部的爱都放在了儿女身上,无怨无悔,从小想着把他们精心呵护,培养成人。
长大成人后,儿女婚嫁之事又是他们最大的心愿和寄托,到了适婚年龄儿女成不了家,父母会急得食不甘味、夜不能眠,心急如焚,当儿女们成婚有个完整的家以后,他们就了却了一个最大心愿,彻底放下了心,认为自己完成使命,希望你们和睦、幸福度过一生是他们的终极目标,可是现在半路里你们婚姻生变、家庭破裂,这对老人来说无疑是无法接受的残酷事实,另外还有无端承受儿女们离婚的环境压力。
当看到儿女们伴侣离开、家庭失去,生活变得残缺不全,怕你没人照顾,担心再婚是否会幸福,又为儿女们担忧操心,父母年龄不大尚可,一旦离婚时父母年龄大了,对老人来说可能就是个最大的心病,甚至会担心成为有生之年最大的遗憾,特别害怕带着这一缺憾离开人世,试想这对一个垂暮老者来说,是个多么难以承受之伤,也是多么大的痛苦。
怎么才能自动离婚?
你好!除非一方死亡,否则是没有办法自动离婚的。目前只有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两种方式,以下为这两种方式的步骤,供与参考:协议离婚程序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现场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
受理:婚姻登记员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初审。若初审无误,则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有相关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六条和第五十七条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执行和审查,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
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程序和条件,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协议离婚的时间在30-60天不等。
诉讼离婚具体如下:起诉: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审理: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立案材料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的15日内提出答辩意见。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
判决。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