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以工程质量拖欠工程款怎么办(甲方拖欠工程款导致工程延期怎么办)
工地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一、工地拖欠工程款的,可以这样处理的:
1、承包人可以和发包人进行协商,让发包人将该工程进行折价处理的,然后就该工程的折价进行优先受偿;
2、发包人不同意折价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然后就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该工程不宜折价或者拍卖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发包人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
二、拖欠工程款的社会危害:
第一,影响建筑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建筑施工企业本来就是一个劳动密集型的微利企业,在没有改革以前,我国建筑企业的法定利润只有2.5%到3%左右,进入市场后随着竞争的加剧,企业之间竞相压价,本已是步履为艰,加上拖欠工程款,更是苦不堪言;
第二,影响整个建筑市场不能正常运行;
第三,给工程质量和安全留下了隐患;
由于资金上的拮据,一些施工企业不得不在材料、工艺上下功夫,甚至建筑工人的一些必备安全措施也得不到保证;
第四,影响社会的稳定。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总包方拖欠分包方工程款怎么办
法律分析:1建议搜集欠付工程款的证据,去法院起诉。2若证据欠缺,可以先与总承包商协商,达成工程款结算依据,然后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八条 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甲方不给工程款怎么办?告诉你处理方法!
甲方不付工程款的处理方法: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支付工程款项,则甲方的行为属于违约,可以起诉甲方,主张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证明标准比较低,比较有胜算。起诉时间一般需要三到六个月,起诉是乙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唯一有效的法律途径。为了保障顺利施工,甲方应当做好以下施工准备与协助工作:办理用地、规划、建设等审批手续,使乙方具备施工条件;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道路,平整施工场地;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等保护工作。如果甲方未按约定完成上述准备和协助工作,很可能导致工期延误或给乙方造成损失,针对此种情况,乙方应当提出顺延工期的要求,记得要形成书面签证文件,以避免后续产生的工期纠纷,同时还可以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未给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许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会约定由甲方提供原材料、场地、设备、技术资料等必要的施工条件。
拓展资料:如果甲方未提供或未按约定时间和要求提供这些条件,应当承担不履行、不适当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赔偿乙方损失,同前一点一样,乙方也可以一次为由主张顺延相应工期。未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乙方完成建设工程的施工之后,甲方应当及时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质量检验标准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你的工程尾款被拖欠时该怎么办
工程欠款问题非常常见,目前建筑市场普遍存在的问题。 给你提出以下建议,供你参考:
一、合同的有效性问题,一些建筑工程诉讼中,工程款的取得首先要解决合同的有效性问题,由于目前建筑市场中普遍存在挂靠、借用资质的现象,因此这些都会导致施工合同的无效,还有就是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的情况,这些都会导致合同本身的无效,但是即使存在合同无效,如果建设单位没有提出合同无效的抗辩或者工程质量合格,你还是可以参照施工合同取得工程价款。
二、合同的相对行问题,由于目前挂靠、借用资质以及转包情况较多,如果你们要提出工程款请求,必须和业主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或者有有效的授权委托,否则业主有权拒绝付款。
三、工程结算方式及数额的问题,工程款结算是施工企业工程款清欠的核心环节,也是发承包双方的争议焦点。施工合同价款确定有三种方式,即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不知道你们的合同属于何种情况,根据我的经验,目前较多使用的是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如果是这类合同,就存在工程结算数额特别是工程洽商变更确定的问题,如果双方对于工程结算已经有文件则按照该文件执行,如果存在争议则可申请司法鉴定,按照鉴定结果给付款项。
四、开发商业主违约导致的违约责任问题,如果双方合同对此没有特别规定,那么对于拖欠的工程款可以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工程款拖欠利息从应付工程款之日开始计算,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五、诉讼时效问题,工程款超过诉讼时效,施工企业将丧失胜诉权,对方可以此为由拒付工程款。工程款追索的诉讼时效一般为2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如果主张预付款或进度款,则从合同约定的应付款之日起算;如果主张结算款,则从结算完成后的约定付款之日起算。工程款追索的诉讼时效为2年,这是一般原则,特殊情况下诉讼时效可以延长。
总之,工程欠款诉讼难度较大,一方面要照顾取得工程时的合作关系防止对今后承揽工程不利,另一方面也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该争就争,通过律师函、诉讼向对方施加压力,加大问题解决力度,防止出现久拖不决的不利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