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撞死行人责任划分(机动车撞死行人责任划分细则)
开车撞死行人的情况责任划分
车撞死行人的情况责任划分如下: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2、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3、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4、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5、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行人在机动车道被撞死责任怎么认定?
法律分析:承担法律责任的原则是根据事件的过错方是谁来进行划分,行人不得在除人行横道绿灯的时间外进入机动车道。如事件的主要过错方在行人,而机动车的话如果也有违反规定驾驶和信号指示灯的话,那么机动车驾驶承担主要责任。如事件的主要过错方在行人,而机动车的未违反相关规定驾驶和信号指示灯的话,那么机动车驾驶承担50%责任。如事件双方都没有责任的话,那么机动车驾驶承担人道主义责任负责赔偿行人医疗和工伤等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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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被车撞了责任怎样划分
法律主观:
车辆撞行人的责任划分: 1、非 机动车驾驶人 、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 承担赔偿责任 ; 2、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国道上机动车撞到行人责任
一、国道上机动车撞到行人责任如何划分
1、国道上机动车撞到行人责任的划分如下:
(1)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应负全部责任;
(2)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3)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二、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进行伤残鉴定
1、在受害人住院治疗终结之后,准备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伤情鉴定申请书、住院治疗的过程记录以及个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2、到自行委托或者由交管部门进行鉴定;
3、鉴定人根据提供的材料进行鉴定,在三十日内出具伤残鉴定书。
行人闯红灯被机动车撞死,机动车需要赔偿吗?机动车有责任吗?
行人之所以闯红灯,就是以为车必须礼让行人的心理而不顾危险!!至于事故连连,我认为应该彻底消除行人的依赖心理。该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只有这样交通才能好转。
机动车闯红灯是要罚款的,行人为什么不能遵守交通法规,交通法规规定,谁违法谁全责。行人闯红灯是在拿自己的生命当儿戏,你都拿自己的生命当儿戏,为什么要要求别人尊重你的生命。这是什么逻辑。
如果机动车司机过十字路口减速,全神贯注,即使遇到闯红灯行人,一般也不太可能撞到人。撞死人十之八九司机未减速。而交通法明确规定,机动车过十字路口必须减速。至于发生事故,机动车的车速,一查就能查出来。
为了生命安全起见,行人经常窜过红灯时应该身体胸前显示屏“盲人”两字,没有显示屏的,更容易些是假装“傻瓜蛋”样子,发挥司机在合理情况下通过加以小心避让,比如:盲人,傻瓜蛋人横过公路时一般比五官端正的人安全多,大部分行人与司机双方的思想都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改变一个规则,必有利益的双方,得利者支持,失利者反对,既是改变规则,原则是否对社会文明更有利,就本论点来说,如果辆无其它违章,应无责,但考虑到减少司机主观纵容事故发生的情况,应规定车辆承担不超10%的责任赔偿,切最高不超一万元的赔偿。这样既能规范行人规则,又能规避司机对事故的纵容,即便是伤者花费严重,司机方也在经济承受力量内。
别说谁是强者,谁是弱者,无论车辆还是行人。就按交通规则行驶。谁走错了谁负责就完事。要不行人太不遵守交通规则了。大人小孩都知道,绿灯行,红灯停。如果是这样交通事故少多了。
行人绿灯时行走。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已经变成红灯。这方面,既然是道路基础建设不完善是根本原因,那是不是建设部门和设计部门也有责任。
行人闯红灯标志公民违法行为,体现了公民对交通法规的藐视,是不文明的行为。机动车在不违章正常行驶中发生撞人事故,行人应负全部责任!为以后堵绝行人乱闯红灯已警校犹。首先应该知道什么是“法“,然后再发表观点,你连什么是法都不知道进行评论,那不是无的放矢吗?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也就是说法最本质特征的是体现国家意志,由职能部门代表国家执行和处理违法行为,而绝不允许公民个人处置违法行为。
如果行人违反《道路交通法》应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而不允许机动车司机自行处理,这就是是机动车礼让行人不论行人是否违法的根本原因。
政策、法律要有正确导向,预防所有交通参与者违法行为,让所有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规才对!行人也要自觉遵守交规,行人的违法行为后果可能是自己伤、亡,请尊重自己生命健康,不要把自己生命健康 交给机动车驾驶员,安全要自己把握,遵守交规是对自己、对家人、对社会的尊重!
机动车经过路口,(礼让行人)和(绿灯亮时车辆通行)这两项交通规则似乎产生了冲突,个人认为礼让行人应理解为礼让正常行走的行人,不应包含违法行走的人,当然人的生命大于一切,机动车驾驶员即便正常行驶也还是应该防止发生交通事故的,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的责任应在道德范围内被责备,不应承担法律责任,红灯停、绿灯行是社会公众的普遍认知,也是交通法规的理念。只有“法律过错"才应该承担事故责任,而不能因"道德过失"去和稀泥,"令行禁止"是法律的强制性原则。
责任是一方面,但是作为双方,客观存在不对等。从物理学角度来讲,行人体重约七十公斤,行驶车辆的重量约在1000公斤以上,如果将动能的物体变成静止,相撞的时候就会发生物体的变形,质量小的是人,是生命,车辆发生变形,驾驶员不会失去生命。这就是为什么要提倡车让行人。现在的有些法律,和医院看病是一样的,很机械。所以,约束占优势的一方,是避免发生交通事故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严查酒驾就是一个非常重大的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