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起诉没有对方住址怎么办(欠钱不还如何起诉对方)
欠钱没有地址可以起诉吗
有的人在借钱之后可能因为很多原因导致归还不起,借钱不还的话,债权人是可以起诉要求还钱的,起诉的话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可以,否则法院不会受理。那么,欠钱没有地址可以起诉吗?下面就有来为您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一、欠钱没有地址可以起诉吗
如果没有欠钱人的地址,就不能起诉。因为法院无法确定被告的身份和住址,无法向被告送达法律文书,也就无法正常的审理案件。
提供被告的住址信息是原告的义务。所以,如果原告无法提供被告的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法院会认为没有明确的被告,不会立案受理案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九条:原告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可以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
起诉状列写被告信息不足以认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补正。原告补正后仍不能确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二、欠钱不还怎么办
(1)尽量保留对方欠钱的证据,如果没有的,可以补充写欠条或者借条,注明借钱用途合法;
(2)拿到证据后再去要钱,若对方没有钱的,可以协商以物抵债;
(3)如果数额较大的,对方有没有偿还意图,想赖账,可以考虑民事起诉。数额巨大的,可以报警处理,对方可能涉嫌诈骗。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三、欠钱不还起诉的流程
1、写好起诉书;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
4、法院判决;
5、执行判决。
民事案件审理时间: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欠钱没有地址可以起诉吗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欠钱没有地址是不能够起诉的,因为这样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
没有欠款人的身份证和地址怎么起诉
起诉欠款不还没有对方地址的,可以根据其身份信息查询,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没有欠款人地址但是当事人要起诉的,可以委托律师去法院开调查函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欠钱不还起诉流程:
1、起草起诉书,写明原、被告的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
2、搜集证据,编写证据目录并写明证据来源;
3、携带起诉书和证据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一般是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
4、法院受理后,交纳诉讼费用。
法院有民事起诉状范本,填写三份,交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自己和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交给法院;欠条复印三份,交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诉讼费50元。民事诉讼法中的起诉,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因自己的或依法受其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请求法院予以审判保护的诉讼行为。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欠钱不还没有对方身份证号码地址怎么起诉
法律主观:
没有对方的 身份证 号码,只有姓名和住址可以起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 诉讼 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 。
法律客观:
《 民事诉讼法 》第21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 管辖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