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交警处理事故偏袒一方怎么办(事故认定书下来怎么谈赔偿)
交警偏袒对方怎么处理
法律主观:
认为交警有偏袒对方的,当事人可以投诉,对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交警处理事故不公平要怎么办
法律分析:交警处理交通事故不公平,可以拨打110对其违法偏袒行为进行投诉,在查证后会给予公证的处理,如果有行政处罚对行政处罚不满的也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交警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执法错误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根据其违法事实、情节、后果和责任程度,追究执法过错责任人员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造成后果严重的,还应追究交管部门领导责任。虽然规定了交管部门及交警应当秉公执法。但也只提到,当交警违反规定时,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在新规定中,不但规定了交警在违法时要承担行政责任,在情节恶劣和造成了严重后果时,也将被追究经济和刑事责任。这有利于“保障交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和保护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一百六十三条 对应当退还原主的财物,通知原主在六个月内来领取;原主不明确的,应当采取公告方式告知原主认领。在通知原主或者公告后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按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变卖或者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遇有特殊情况的,可酌情延期处理,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偏袒对方怎么办
如果有真凭实据,可以向该交警所属分局交通安全科、警督办公室进行投诉或举报。对于责任认定书可以在3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对善后可以拒绝调解,直接起诉请求法院给予裁定。但不知道是根据什么认为交警偏向对方的。从这里出现的几个例子看都难以成立,这是需要自己注意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第十条 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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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处理事故偏向一方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觉得责任认定书偏向一方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责任认定书交警偏袒一方怎么办
交警处理事故偏袒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当事人需要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核申请,要注意,申请应采用书面形式。
一、交警偏袒对方怎么处理
可以提出复核申请的。
派出所在对基本事实调查清楚后,会做双方的调解工作,以化解纠纷。调解不成的,会告知双方走法律程序解决。如果双方均有损失,最终的处理应根据损失大小、过错程度进行划分。具体流程如下:
把双方请到派出所,分开来询问,通过询问大致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
1、如果双方都没有受伤,教育后就释放了;
2、如果一方有伤,一方没有伤,就把两个人叫到一起,协商一些医疗和赔偿这些善后事宜;
3、把谈话和协商的内容写成笔录,请双方都看过后确认签字;
4、如果一方或者双方都是未成年人,派出所通知家长前来领人;如果双方都是成年人,教育后释放;如果致人受伤者涉嫌刑事犯罪的,送往看守所羁押。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二、打架到什么程度算犯法
一般殴打行为只是给他人造成暂时性的肉体疼痛,或使他人神经受到轻微刺激,但没有破坏他人人体组织的完整性和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故不构成犯罪。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殴打行为表面上给他人身体造成了一定的损害,但显著轻微,即按《人体轻伤鉴定标准》不构成轻伤的,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因此,在区分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时,既要考虑行为是否给人体组织及器官机能造成了损害,又要考察损害的程度。
打架会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情节严重有可能面临1000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的行政处罚。造成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要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民警偏袒一方怎么投诉
1、如果是刑事案件,找检察院进行申诉,让检察院监督公安的立案、侦查活动。
2、如果是治安案件,
(1)警察不作为您可以向公安的同级政府或是其上一级公安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告他们行政不作为,请求法院判令公安“作为”、并赔偿因公安不作为给您造成的损失。
3、可以通过向纪检委进行投诉举报的方式反映工作人员不作为的情况。
投诉派出所,可以用信函,短信,微信或者亲自去公安机关的纪检部门去投诉。
也可以向检察院投诉。或者打110电话投诉。而且最好要有证据,不然无法确定举报属实。只要确定好证据,就有了相应的证据,举报就更加方便,证据确凿,案件事实清楚,就可以进行起诉了。或者也可以尝试去信访局,对相关情况加以说明,信访局的工作人员对相关情况一核实。当然最好的办法就是拨打"12309”,12309"是电话号码,是高检院申请并获批准的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使用的举报电话。如果警察在执法中违法,可以投诉。也可以拨打12389警察专用督察电话投诉。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十二条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
(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
(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
(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
(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
(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
(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
(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十二)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
派出所明显偏袒打人者怎么办
派出所在办案的过程当中是必须要站在执法者的角度上秉公处理的,如果明显感到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因为认识其中一方就有所偏肆贺袒的话,这种做事态度是属于违纪行为。自己可以向派出所的上级管理部门或者市人民检察院进行举报和揭发,民众对不满意的行政处罚决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维权。如果派出所存在不公行为,当事人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反映。另掘升外,被害人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自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条 人民警察必须做到:
(一)秉公执法,办事公道;
(二)模范遵守社会判雹老公德;
(三)礼貌待人,文明执勤;
(四)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