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坐牢孩子怎么办(离婚后监护人坐牢孩子怎么办)
监护人坐牢还有没有孩子的监护权
法律分析:民法典规定,判刑并不是丧失监护权的情形,所以被判刑的人还享有孩子的监护权,但服刑期间不能行使监护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唯一监护人坐牢孩子怎么办
一、唯一监护人判刑孩子该怎么办
孩子的唯一监护人犯罪,事实上是无法送监执行的。
无法送监可能会按以下方式加以处理:
1、执行机关拒绝签收,导致罪犯事实上无法送监,长期滞留于社会上,形成执行困难,需要在政法委主持下,由检察机关牵头予以定期清理;
2、决定机关人民法院改为暂予监外执行,送交社区矫正机构执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儿童唯一监护人不属于法定的暂予监外执行情形。因此,这种做法涉嫌违法操作。
3、部分省市由政府发文,对被收监罪犯子女的安置做出专门规定。对罪犯年幼子女作为困境儿童之一加以专门安置。但类似规定的有效执行还要考虑到民政部门儿童福利院的建设程度,实践中仍有诸多困难。
相关法律规定讯问、审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询问未成年证人、被害人,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到场。
如果只有一个监护人肯定是没有办法直接按照客观的处罚情况将罪犯收押的,法律也并不是不近人情而不顾孩子的生存和成长问题而会根据罪犯的实际情况而减轻适当地刑罚以保证公平与人情的相统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监护人资格丧失的情形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2014年12月18日公布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以下7种情况,父母将丧失对孩子的监护人资格:
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孩子,严重损害孩子身心健康的;
2.将孩子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孩子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
3.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6个月以上,导致孩子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
4.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孩子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
5.胁迫、诱骗、利用孩子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3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孩子正常生活和学习的;
6.教唆、利用孩子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
7.有其他严重侵害孩子合法权益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监护人被判刑孩子怎么办
法律主观:
按照相关的规定,孩子的实际 监护人 如果判刑入狱的,其监护资格丧失,由其他监护人进行监护,如果不能确定监护人的,由法院裁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 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法律客观: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唯一监护人判刑孩子怎么办
法律分析: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唯一监护人判刑孩子怎么办
法定监护人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丧失监护能力,由其他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如果监护人确定有争议的,可以由指定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 【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三十一条 【监护争议解决程序】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父母入狱孩子怎么办?
当父母入狱时,孩子将面临一系列的挑战和困境。下面是一些详细的解答:
1. 寻找合适的监护人:首先,孩子需要寻找一个合适的监护人,可能是其他亲人、委托的朋友或者合法的监护机构。监护人将负责照顾孩子的日常生活和教育等各个方面。
2. 维护情感支持:孩子可能会因为父母入狱而感到沮丧、恐惧和困惑。他们需要稳定的情感支持来帮助他们应对这种情绪。这可能包括与亲戚、朋友、老师或心理咨询师进行交流,并参加心理辅导或支持小组。
3. 继续教育:父母入狱可能会导致学业中断和教育挑战。孩子需要保持接受教育的机会,可能需要寻找合适的学校或教育机构,以确保他们能够继续学习和发展。
4. 法律援助:孩子可能需要法律援助来解决与父母入狱相关的法律问题。这可能包括访问权、抚养费用等。寻求法律援助可以确保孩子的权益得到保护。
5. 社会支持:社区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可能提供一系列支持和资源,帮助这些孩子和家庭度过困难时期。这些资源可能包括经济援助、心理咨询、社交活动等,旨在提供全面的支持。
总之,当父母入狱时,孩子需要找到稳定的监护人,获得情感支持,继续教育,寻求法律援助并利用社会支持资源。这些措施将有助于帮助孩子度过这段困难的时期,并向他们提供良好的发展机会。请记住,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寻求专业机构的帮助以获取个性化的指导。
望采纳!
父母离婚监护人犯法孩子谁负责?
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子女同父母的关系并不因为父母的离婚而消除,仍是他们的双方的子女,父母双方仍是子女的监护人。
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犯法坐牢了,就应该变更直接抚养孩子的监护人为另一方。
民法典婚姻编对此有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