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欠缴社保的后果
劳动法的规定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必须参加社保,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社保,有职工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还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30日内为职工办理参保手续。
可就是有这样的用人单位,就是不给职工缴纳社保,职工应该怎么办?法律法规中有什么可以保护职工权益的规定吗?
职工权益的保护
社会保险是职工入职的基本保障,包含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5项待遇。每一项都有各自的作用,尤其是工伤保险,关系到每时每刻的职工工伤保障。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不给职工缴纳社保,职工可以主动提出离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另外,不给职工缴纳社保的单位,多数也不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职工还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自入职次月起支付双倍工资,至工作满一年为止。
不管有什么经济补偿或者双倍工资,用人单位都应当给职工补缴社保。如果没有按时给职工缴纳社保,用人单位应当自应缴之月起,每日支付5/10000的滞纳金,相当于年化利率18.25%呢。
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滞纳金,三个保障,一环接一环。所以,企业还是不要违法的好。
职工应当收集证据,比如工作牌、工资发放证明、考勤记录之类的东西,向劳动监察或者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维权,足够违法的用人单位喝一壶的。
社保包含五险,分别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这五种保险,你在停交后的影响是不同的:
养老保险:你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必须缴满15年,也就是180个月才可以领取养老金,当然也是多缴多得。
医疗保险:医疗保险则就不同,除非你在退休年缴纳满足20/25年,就可以终身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当你还未退休时候,你断交就意味着你不在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如果断交在60天以内,缴纳次月就可以继续享受待遇,如果在60天以上,180天以内,缴费当天开始算,缴费到达三个月后即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如果在180天以上同理需要6个月。
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想要享受待遇必须连续缴纳一年以上,如果停缴需要再缴纳一年以上才可享受生育保险带来的待遇。
失业保险:事业保险是在你失业后,并且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并非本人意愿事业的,最主要的是连续缴纳保险达到一年的即可领取。
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在你没有工作时期,就是不参保状态是不会享受相应待遇。但是如果是因为企业或者单位没有给你缴纳,则可以要求企业或者单位赔偿相应工伤赔偿。
这个对员工的影响肯定是比较大的,但还是要具体分析。
第一,只要不是恶意欠保,影响不大
现在很多地方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实际出发,对于经营困难的企业,对于社保的缴纳允许有三个月的缓缴期。但前提条件是用人单位必须向社保部门提出申请,社保部门审核后可以给予三个月的缓缴期,在缓缴期内,员工的养老、医疗、失业等四险的保障不会受到影响,但是如果缓缴期结束,不继续缴纳社保的,那影响就是非常巨大的。
第二,有意拖欠社保达到三个月的,会有很大影响
对于没有通过合法的渠道申报社保缓缴,有意拖欠不缴纳社保的情况,除了社保部门要责令限期补缴外,对于限期不补缴的,对用人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罚款等措施,还要缴纳滞纳金。对员工的影响由这么几个:
一是医疗的影响的最大。由于医疗保险具有时效性,是采取先交纳后享受保障的原则,所以在这期间如果生病住院无法及时享受到医保待遇;超过三个月后再缴纳,就必须要6个月以后才能享受医保待遇。
二是养老保险在三个月内的可以补交,但是同时要缴纳滞纳金。
三是对于生育、失业、工伤等保险,一般不能补缴,在这三个月内对于员工生育、失业和发生工伤等,是没有任何保障的。
总之,如果用人单位因为经营困难等因素,需要缓缴社保的,一定要事先和社保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采用申请缓缴的方式,避免因为人为的因素,给员工权益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后果:
(1)当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时,会被征收一定比例的滞纳金,于是造成企业的一定的成本负担。
(2)欠费没有缴清之前,员工个人的社会保险是不能转出或者办理退休手续,出现住院、工伤等不能报销。
(3)员工可以以此为理由离职并可依法取得经济赔偿金,同时面临社保部门的罚款及滞纳金。
拓展资料: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其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缴纳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获得固定收入或损失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其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