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的人是律师吗
别说法律援助的,我TMD花钱请了一个律师,浪费钱还求着他办事,本来是熟人介绍的,但是现在越想越气,刑事案件公安局拘留了 ,跑看守所见了一次面,在那撒谎案件很严重,后面都要我打电话给他 经常还不接,我操他妈的 杭州这家律师事务所,上哪可以投诉要求退款,白花了好几万,现在的律师骗钱的多,开口就是几万几万的,特别是刑事案件其实啥作用都没有,现在我知道了,一查他执业才4年不到,简直是垃圾菜鸟,事到现在都没办好,现在网络信息很发达 不懂自己百度咨询法律援助中心可以去司法所,经历过才懂得,律师虽然要赚钱吃饭,但是垃圾中的垃圾也很多。
法律援助的律师虽然不向被代理人收取代理费,但法律援助的责任与每年应完成相应的援助任务的考核指标要求,会尽可能的为被援助人提供援助的,至少在程序上不会出现不尽力的状况。
一是律师很在意自已的声誉和社会影响;
二是法律援助律师所援助的案件,根据法律援助中心的审核、审查、审批后、福彩中心也给有一定的办案补贴。
潘律师很理解你的提问,因为法律援助律量不向当事人收费,那么他们提供的服务会不会打折扣?可以很确定地说,法律援助律师的服务,和花钱聘请的律师是一样的,不会打折扣。
法律援助,是政府为低收入的困难群众提供的免费法律服务。符合条件的人群需要法律服务时,可以到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要求指派律师代为处理法律事务,参与民事诉讼或进行辩护。
政府在各地司法行政部门设立专门的法律援助中心,设立专门的法律援助咨询电话,青岛市法律援助中心的电话号码是12348。每天上班时间,都有专职律师值班接听电话。
政府每年为法律援助中心安排专门的经费。对法律援助律师提供一定的补贴。对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要进行考评。指派律师进行法律援助时,也会根据律师的业务能力、专业方向,有针对性地指派。
政府下这么大力气,对法律援助从体制上到人员上都做到了详尽的安排,就是为了让花不起钱请不起律师的人能享受专业的法律服务,所以这个服务,一定是靠谱的,业务能力你大可以放心。
如果政府为您指派了法律援助律师,你千万不用客气,完全可以当自己花钱请的律师来使唤。如果您对法律援助律师不满意,也完全可以当自己花钱请的律师去投诉。
所以,法律援助律师的服务,是没有问题的,您尽可以放心。
法律援助的律师和花钱请的律师有些不一样的地方,这个可以稍微说一下。
法律援助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享受到的,只有符合特定条件的家庭可以去申请,法律援助面对的是贫困家庭。家里明明可以支付律师费,就想沾政府便宜,去找法律援助律师,这样通不过审核的。
相对于法律援助律师,花钱请的律师一般情况下更负责。如果是法律援助律师,你好意思让律师这样做,那样做吗,好意思 天天麻烦律师吗?律师从法律援助案件中得不到多少报酬,能给你出多少力气呢?但是,如果给了律师费,这个律师的时间你可以占有更多。毕竟,律师是要吃饭的,不要总拿道德那一套要求人。
你一个案件给律师100万,这个律师可以一年只做你一个案子。但是律师从一个法律援助案件中只能拿3000办公费用,这个律师可以一年只做你一个案子吗?那岂不是要饿死了。
另外, 法律援助的律师,相对来说新人居多,有些律师案件不多,接了法律援助的案件,去锻炼锻炼自己,实践经验丰富的律师,案子很多,哪里有时间去做法律援助呢?
想起这些,大家可以看看。
1、法律援助案件给律师的费用通常是几百元的办案补助,和平时律师收费标准当然是不同的。这个费用不由当事人承担,由国家财政支出 2、理论上讲,所有有执业证的律师都有可能被指派进行法律援助,没什么额外的资格要求。每个律师每年有办一件法律援助案件的义务,多了可以拒绝。 当然,当事人是无权选择的。但未必每个律师都会被安排去办法律援助案件,得看法律援助中心如何安排。
不是,律师是一种职业,做了律师就不能做公务员,做了公务员就不能做律师;法律援助中心大部分时间是不配律师的,以北京为例,大部分时间配置的是法律专业的大三或大二学生以上海为例,大部分街道配置的是手持普法材料的退休老人能够在法援中心碰到的律师,是司法局轮值律所(区所在中型或大型律所),比如每个季度多次或两个月多次的协议律所里的律师助理或实习律师。也有许多公益律师参与法援,但是多为专项法援,很少出现在法律援助中心,主要原因是法援中心是政府设施,政府约束力强,不会随意接受第三方力量所以,在法律援助中心里碰到律师,是一种幸运,碰不到律师,是正常现象
感谢您的信任,邀请我回答问题。研究生期间的实习我就在法律援助中心进行,确实有一些较深的体会。
1、 法律援助是什么?
首先来看看官方的说法: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这个解释看完了,普通人经常是看不明白的,那我就结合我的精力、见闻来说说。
一般来说,政府部门中的司法局主管法律援助的事务,司法局会在个地方建立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和律师协会合作,安排每位律师每年完成一定量的法律援助任务,这就解决了法律援助的人力资源问题。
那么一定量的法律援助任务又是什么呢?这个是各地方具体安排的,地区不同,任务也不同:总得来说,一般有两类:1、具体援助案件;2、在法律援助中心作咨询方面的值班。
2、 谁能获得法律援助?怎么获得法律援助?
先说谁能获得法律援助这个问题,答案要分情况讨论:
如果是普通的咨询类问题,那么任何人都能获得,比如“婚前协议怎么写?”“老人去世了兄弟姐妹们怎么分财产?”“单位不给发工资该怎么办?”这种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可以打电话或者直接去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咨询,全国法律咨询统一电话12348;各区县都有法律援助中心,具体地址都在网上公开,直接导航过去,援助中心就会有值班人员接待解答。
如果是案件类援助,就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受到法律援助,一般来说,以下两种能通过审核:1、当事人经济情况差,就是没钱请律师;2、案件特殊,比如当事人是盲聋哑人、未成年人,再者就是涉及到无期、死期的案件。这种情况需要向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申请方式建议打12348咨询。
3、 法律援助了官司就一定会赢吗?
法律援助说白了,就是给群众一个不需要花钱,就能得到律师服务的制度,但至于官司能不能赢,最后结果怎么样,还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但我认为这个制度有总比没有强,确实是能让很多人受益的。
法律援助不一定全部是律师,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不持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亦可以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具有公益性质,由财政拨款购买法律服务,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一般是生活困难)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律师或者法律工作者的补贴由司法局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