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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办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个人认为,老年人再婚还是应当办理结婚证!

作者:春之情

婚姻是人生中的大事,无论是首婚还是再婚,本着对自己和双方亲人负责,遵守婚姻法,老年人再婚,应当办理结婚手续。

老年人再婚,各类家庭事务比较复杂,应当慎重考虑,三思而行。为了避免结婚后双方发生争执,建议在婚前,进行财产公证,明确各自婚前财产的归属。避免双方的子女,为财产发生不必要的争执,影响老两口婚后的感情和生活。

再婚以后,建议经济实行AA制,经济收入高的一方,可适当多承担一定比例,这也能体现双方的真诚和大度。

俗话讲,少是夫妻老是伴,再婚的目的,是为了减轻自己独生的孤单孤独感,是为了找一个志同道合的伴侣共度余生。生活中互相照顾照应,互相安慰鼓励,相互陪伴,一道享受天伦之乐!

对于少部分老年人,因为特殊的家庭原因,不想或者不方便办理结婚证,而以夫妻名誉共同生活。我想,只要双方愿意,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也是可以理解尊重的。

老年人再婚,是他们享有的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应当理解尊重支持,老人再婚能彼此陪伴,彼此照应,自理生活。即自由自在,又能减轻儿女们的负担,何乐而不为呢!

老年人再婚需要注意的三个基本问题。

我国现有60岁以上的老年人2.4亿,65岁以上老年人1.6亿,其中还有很多老年人失去了另一半,过着孤独的生活。 俗话说,有钱难买老来伴。携手走过一生的风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最为理想的晚年生活。据此,很多失偶老年人为了摆脱孤独,选择了再婚。

但笔者发现,有的再婚老年人由于多种原因,再婚后也遇到许多麻烦。有的上当受骗,有的没有处理好与子女的关系。因此,老年人再婚一定要慎重,因为婚姻不是游戏,具有一定的风险和变故,尤其是失偶老人更要慎重,要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切不可随心所欲,否则有可能鸡飞蛋打,伤痕累累,得不偿失。 那么,老年人再婚需要注意哪些基本问题呢?

依据笔者生活中的观察,总结出以下三个必不可少的条件。

第一,要有一个好身体。诚然,作为老年人不可能什么病都没有,这是不现实的。但整体上讲必须能自理无需别人侍候。因为任何人找老伴的出发点尤其是男人都是为了有人陪伴和相互照顾,而不是为了去照顾一个原本不相识没有感情基础的病殃子,那不是自讨苦吃吗?

第二,要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作为再婚老人,要想婚姻稳定,必须有充足的养老本钱。

一是老窝,有自己的房子。这样即使婚姻有变故,你也有退路,起码有安身之地。

二是老本,有养老金及积蓄。因为人老了,总会得各种各样的病。小病还好说,若是得了大病或许倾家荡产也未必治好。如果没钱,试想你的另一伴能心甘情愿为你无休止的付出吗?十有八九会把这个负担转嫁于你的儿女身上。

第三,要征求儿女意见。再婚老人双方事前必须与儿女沟通。虽然说婚姻自主,但为了避免顾此失彼,使婚后生活安宁不受干扰,有再婚想法的老人应该事先与自己儿女商量。若有一方儿女不同意,婚后麻烦不断,日子也过不消停,因为老年人都喜欢清静,对儿女骚扰纠缠而带来的麻烦非常烦感。现实生活中由此影响再婚夫妻感情而分手的并不少见。最终落到儿女不接纳的尴尬地步,成了孤家寡人。

此外,至于老年人再婚是否需要领结婚证的问题各有利弊。可根据双方意愿决定。本人则倾向于不登记领证。

一是婚姻本身就有风险且有不确定因素,而老年人再婚又大多没有感情基础,如果登记领证,万一合不来或有財产争议闹到法院(现实生活中时有所现),老年人是经不起折腾的。而不登记领证合则聚,不合则散,好合好散不麻烦。

二是如果登记,由于多种原因儿女大多不同意(如担心二老性格合不来闹矛盾,怕骗婚或房产家产外流等等)。

三是老年人再婚实质就是搭伙过日子,相互陪伴不寂寞孤单,至于登不登记领不领证仅是个形式而已,并不重要。登记的也不一定白头偕老,不领证的也有不离不弃的。只要过得开心快乐就好,靠缘分和运气吧。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结婚证的作用不可小看

我今年76岁,老伴75岁,我俩1969年7月5日在呼玛县武装部时,下午到呼玛镇婚姻登记,晚上举行婚礼。我们结婚时正处在”文化大革命”的特殊历史时期,登记时,工作人员问的很简单,具体问啥由于年代已久,大多想不起来了,但有一句记的很清楚,也很扎实,至今未忘。”你们结婚是自愿的吗?””我俩分别回答”自愿的”。我看见了结婚证样本,就是一张纸,上有领袖像,最高指示”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本来当场给我们俩发结婚证,但工作人员说:”现在结婚证没有了,等过些日子再来取”。由于在部队当时中苏关系紧张,忙于战备,忙于工作,加之法制观念淡薄,心想”反正我俩去婚姻登记了,又不是非法同居”,没把结婚证当多大回事,过些日子也没上呼玛镇去取结婚证。时间一长就忘了。

1970年4月我工作调转到了(加格达奇)大兴安岭军分区。1972年10月8号转业到地方,又是忙于工作。4O多年,一直没有结婚证,我总是和老伴开玩笑”咱俩是非法同居”,说是说,笑是笑,经过多年的普法学习,总觉得没有结婚证,后患无穷。比如我们俩死后,儿女继承房产,需要亲子关系公证,前提得有父母的结婚证。没有结婚证,死后不给儿子找麻烦吗?有多少因证件不全,办不了公证,办不了公证,就这处41米小旧楼也继承不了。想到这,我和老伴2014年7月5日就到戸口所在地东风区民政局以”结婚证遗失”为由,补办了结婚证。当我拿到结婚证时,心情好激动,结婚45周年才有结婚证。我俩看着结婚证,回忆起去登记,举行婚礼的幸福的情景。

我俩都已年老,留着结婚证有什么用呢?

首先,结婚证做为继承所需要的法律凭证,必不可少,效力最高。比现开的夫妻证明更有效。减少了现开夫妻关系那层层手续的麻烦,给儿女不找麻烦,不留罗乱。

其次,是我和老伴婚姻的证明,是合法夫妻的法律凭证,是婚姻存在的有力证据。

再次,结婚证是爱情的象征。从婚姻登记之日起至今,验证了长达5O周年爱情的持久,稳固。现已金婚,也是金婚的铁证。有了结婚证,爱情更甜密,婚姻更持久。

最后,结婚证不只是一张纸,可有可无。有了结婚证,合法的夫妻关系受法律保护。夫妻两人在心理上也有安全感,更加珍惜爱情,珍视婚姻。相濡以沫,互相牵手搀扶,白头偕老,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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