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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入职一年离职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工作交了一年社保以后离职,那么社保还是要继续交的,因为一年的社保不足以正常的办理退休,所以说必须要在法定退休年龄之前完成15年的累计交费,那么这样一来的话才能够正常的办理退休,如果说你距离法定退休年龄的时间已经比较晚,那么很明显,你从原工作单位离职以后,都是需要继续的来承担你个人社保的交费。

当然对于没有工作单位的个人来讲,这个个人社保也是能够来正常交纳的,我们可以按照自由职业者的形式,按照灵活就业的身份来进行缴纳个人社保,那么这样一来,他跟企业在职职工所交纳的个人社保是可以合并累计计算自己的缴费年限。那么比如说将来你在法定退休年龄之前,满足15年的缴费年限,这种情况下就可以正常的来办理退休享受养老金的待遇。

所以说你仅仅只交了一年的社保,那么这种情况下放弃缴纳社保一方面不能够保证自己在法定退休年龄之前满足15年的交费,另一方面如果说自身的累计缴费年限比较短,那么就会造成将来所享受的养老金的待遇比较少。那么这样一来的话对于自己来说是得不偿失的,所以说从原工作单位离职以后,继续的承担个人的社保是很有必要的一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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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员工入职超过一个月公司没与员工签劳动合同的话,需从次月起赔偿员工双倍工资!

[凡尘漫记]回答:员工依法辞职不需要赔偿公司违约金。但是如果违法辞职,给公司造成实际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赔偿。

一, 员工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违约金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 劳动者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 和第二十三条 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三, 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公司实际损失。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从《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这2款规定中劳动者需要承赔偿责任的情形,

  • 违法解除劳动合动,
  • 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
  • 违反竞业限制,

造成的后果是给用人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题主碰到的问题是,签订的劳动合同上规定了违约责任:“没有做满一年,提前离职,需要赔偿公司两个月工资。”只看这一条规定,我认为是不合法的。

首先,员工的提前离职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如果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法,那么就不存在赔偿用人单位损失。

其次,即便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也要看是否给公司造成了实际损失,如果没有造成损失,劳动者即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不需要赔偿用人单位损失。

国家原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中规定了,劳动者违反规定或是劳动合的约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 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所支付的费用;
  • 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 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 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所以公司如果扣除你的2个月工资是不合法的。

建议题主要做的是,提前30天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做到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样,在仲裁时处于有利地位。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果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不知题主是否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全同,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社会保险的相关内容。用人单位应在用工之日起30天内为员工申办社保登记。

劳动者的权益会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如果题主公司没有按规定购买保险,可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当然,题主可能还有另外一层意思,就是15号辞职,单位买不买本月社保?

一般情况下,15号之前离职(含15号),一般单位不会给你买本月社保,如果是15号以后离职,单位一般会买当月的社保。不过可能需要你补一些差额(比如说,如果你只上了20天,单位会按照你上班的时间来折算你应该补交给单位多少钱。因为单位购买本月社保是按照全月来购买的,假如单位需要给你交1800的社保,你只上了三分之二的工作日,那你需要补给单位600块的社保金)这种情况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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