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抚养权陈述打动法官
问你为何要变更?变更抚养权后,对孩子的成长是否最有利?这是法官裁量抚养权变更的主要依据。
法官依法裁判,但可以行使权限范围内的自由裁量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应该尽可能地陈述自己已经改过自新,让法官觉得社会危害程度低。法官才会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作出有利的判决。
离婚后其中一方不具备直接抚养子女的能力,或子女再随其生活对其成长不利时,可以与对方协商,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抚养权需要的资料都有哪些? 一、需要的具体哪些资料? 1、夫妻在离婚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如果发现有抚养权的那方没有履行好抚养义务的,可以向法院提出变更抚养权。其中需要提交变更抚养权的起诉状、自己的身份证明、子女的出生证明、离婚证复印件和离婚判决书等材料。 2、对于起诉状的内容要有说明对方不适合继续抚养孩子的理由,并且说明自己有能力抚养。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 1、原抚养方没有稳定的工作,在经济上有很大的困难,没能给孩子基本的生活保障;或者是患有长期治愈不好的疾病,不利于子女的成长。 2、原抚养方在获得抚养权后,为了能给子女更好的生活,长期到外地工作挣钱,照顾子女的时间非常少,子女在生活上缺少父母的关心。无抚养权方为了子女在生活上、教育上有更好的照顾和成长环境,是可以提出变更申请的。 是不给子女接受教育,这给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了很大的伤害,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4、子女的年龄已经达到10周岁但不满成年的,无抚养权方可以问子女是否愿意跟自己生活,子女愿意的可以变更抚养权。但前提是,无抚养权方在经济上比较稳定,有承担起抚养的经济能力。 5、有其他对子女更好的正当理由说明,比如无抚养权方选择到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生活发展,而经济发达的地区是可以给子女提供更好的教育和生活,此时也是可以向法院提出变更抚养权的。 3、原抚养方没有履行好抚养的义务,经常对子女进行殴打、谩骂,甚至 关于抚养权变更的介绍就说到这里了,变更抚养权需要什么材料已经跟大家说得很清楚了,可以认真看看。 变更抚养权只是希望孩子能有更好的生活条件,离婚双方也应该站在孩子成长角度想问题,不能过于自私而导致孩子错失了更好的生活条件。但不管怎么说,离婚是一件不好的事,所以我们在婚姻期间一定要好好相处。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生活中若其他人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您与他人发生纠纷,不妨来【好律师网】 请律师帮您采证或帮您解决纠纷。
辩论是法庭的必经阶段,只有经过双方各自的陈述,法官才能从中了解具体案情,以确定最终裁判的结果。庭审并不是简单的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就可以了,原告还需要对其主张的事实与理由等等进行陈述。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