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离婚怎么办理(外地离婚怎么办理最快方法)
离婚可以在异地办理吗
异地是可以办理离婚的。如果是你们双方协议离婚的,可以到你们双方中任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或者到原婚姻登记处办理。如果你们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对方离开住所地未超过一年的,你可以到对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超过一年,你可以到自己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你们双方都离开户籍所在地超过一年的,你可以到对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房产分割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A、如果该房产是你们其中一方在婚前购买的,并且只登记在自己名下的,那么该房产就只属于购买方个人的财产,在你们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如果该房产是你们双方个人在婚前购买的,那么该房产在婚后所产生的部分也属于个人的财产,与对方无关,双方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B、如果你们双方的其中一方在婚前购买了自己的房产,并且在婚后擅自出售了该房产,那么另外一方无权追回该房产。
C、如果你们其中一方的父母在婚前为你们购买了一套房产,但是只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那么该房产就只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如果父母在为你们购买时明确表示是赠送给你们双方的,那么就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
D、如果你们双方中的其中一方在婚前按揭购买了一套房产,并且登记在自己的名下,但婚后其配偶参与了还贷,那么离婚时拥有房产的一方应针对对方的还贷部分给予补偿。
E、婚后你们双方如果用共同财产购买了其中一方父母的房改房,那么离婚后该房产属于其中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进行分割。
F、如果你们是在婚后购买该房产,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论登记在哪方名下,均可以进行分割(一般情况下是对半分,除非你们双方有不同的约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异地怎么离婚最快
异地离婚最快的方式是协议离婚。
关于离婚的流程,我国目前有且只有两种离婚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相比较而言,协议离婚的时间比诉讼婚的时间要短。协议离婚是夫妻针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的意见,双方一起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协议离婚适用于夫妻间能到成一致的情况。协议离婚一般需要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异地离婚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1、主张离婚的一方向管辖法院提出离婚主张,并提交相关材料;
2、法院依法受理案件;
3、法院进行离婚调解。调解不成的,进行审理,确认夫妻感情破裂的,应准予离婚。
综上所述,夫妻是异地婚姻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进行离婚手续。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异地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异地办理离婚有两种方式离婚。协议离婚,可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诉讼离婚,到被告住所地起诉。下面就为大家介绍异地离婚办理手续。协议离婚(最省时、最经济的离婚方式)
一、协议离婚条件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4、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5、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以上几点,如果有任何一点达不成协议,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二、协议离婚的程序
当事人出示证件 →当事人填写《离婚协议书》、《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发给《离婚证》。双方先就离婚的具体问题协议,达成一致意见后,最好先签署一个离婚协议书。
三、协议离婚应提交的材料
1、结婚证。2、户口本。3、身份证。4、离婚协议书。5、二寸二张照片。
四、离婚登记机关
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是一方户口所在地。如果户口已迁入新的地址,到新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需要注意的是,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时间最好能提前打个电话问一下,防止白跑一趟。可致电当地114询问一下办公时间和办公地址。
诉讼离婚
一、离婚诉讼管辖法院的确定
1、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5、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6、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7、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涉外离婚诉讼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或户籍地进行起诉)。
二、诉讼离婚程序
1、起草起诉状(可以请律师代写)。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个人看法
夫妻结婚是美好的开始,毕竟两个人有共同走下去的目标和愿望,然后面临生活中的柴米油盐,还有生孩子、抚养孩子长大成人等家庭琐事。如果两个人能坚守爱情和婚姻,那么就能携手到老;如果不能相互忠诚守护,那么结局就会离婚。
离婚又会面临着更多的问题,比如财产的分割、孩子的抚养权,还有感情的痛苦和精神上的折磨,以及给双方父母带来的失望或伤心。这些结果,会在每个人的内心留下难以忘记的创伤,所以有时候,离婚并不是明智的选择。
请问外地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法律主观: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 当事人 自愿离婚 的,必须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办理 离婚登记 申请书,当事人从取得 离婚证 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 当事人申请 离婚 时,应向登记机关提供以下证明: 1、 双方户口证明; 2、 双方居民 身份证 ; 3、 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 结婚证 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 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2张; 6、 离婚协议书 .协议书应该写明双方人的离婚意思,表示 子女抚养 义务,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物及 债务 等做出妥善安排,协议内容应保护未成年保护法和未成年合法权益; 7、 离婚登记机关对当事人进行申请和审查.对符合 离婚条件 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到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8、 离婚的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的义务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9、 收费标准:工本费20元. 以上就是关于外地怎么办理 离婚手续 的相关内容,评论!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 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在外地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法律分析:夫妻在异地办理离婚也可以分为异地协议离婚和异地诉讼离婚,不同的情况办理离婚的手续也不同。异地协议离婚: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外地协议离婚,离婚的办理方法为: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异地诉讼离婚:首先,需要准备离婚诉讼所需要的立案材料,包括起诉状、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材料、证据材料。其次,将立案材料递交至相应的法院立案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外地人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法律分析:如果一方是本地人,一方是外地人,双方可以协议离婚,书写离婚协议书到民政部门申请,等到三十天冷静期结束之后,双方一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双方都是外地人,只能书写起诉状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先行调解,调解不成功法院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