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房产纠纷
房产证写别人名字买的能要回来吗
法律分析:用别人的名字买房属于借名购房的情形,在借名购房中,实际购房人系借名人,名义购房人系出名人,借名人与出名人之间存在借名购房合意,房款实际由借名人支付,待具备条件后再将房屋过户至借名人。借名购房关系实质上属于委托合同关系,借名人委托出名人以出名人的名义购房。不论房屋产权证是否已经办理登记在出名人名下,只要能够证明借名购房事实存在,都可以向法院请求确认房屋所有权。借名购房的认定较为复杂,大多数借名购房纠纷中,双方之间并未签订借名购房协议,这就需要通过相关事实来探求当事人之间购房的真实意思表示,通过查明的事实进行推定。在没有书面借名购房协议的情形下,认定借名购房事实的基础事实主要为:购房实际出资情况,借名购房原因是否符合常理,房屋实际由谁实际控制使用收益,辅助类事实为产权证、契税发票原件由谁持有,借名人入住时间,开发商出具的证明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三条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借名买房纠纷应如何处理
借名买房纠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
2、借名人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
3、通过打官司解决,它指纠纷当事人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审理,作出判决或裁定,通过当事人对生效裁判的自觉履行或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而解决纠纷。
借名买房有哪些风险
1、钱房两失
借名购房的出资人并不是登记权利人,因此即使出资人事实上对该房屋占有、管理和使用,也不是法律上的处分人。如果借名购房后登记权利人反悔,出资人无法提供借名购房的证据,那么自身利益是得不到保障的,即使出资人有足够的证据也会给自身带来许多麻烦。
2、所有权不受保护
有些出资人不具备购买某些特殊性质房产的资格,因此在产生纠纷的时候,即使登记权利人认可借名购房的事实,出资人也不可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3、房子被登记人出售无法追回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物权必须经过登记发生物权效力。一经公示,就产生了公信力。因此登记权利人如果擅自处分该房屋(如出售),交易另一方是善意获得且已经办理变更登记的情况下,法律会偏重保障善意相对人的利益,也就是说出资人不可能要求取消交易拿回房屋。如果证明了借名购房的事实存在,也只能要求登记权利人承担责任。
4、登记人对房屋进行抵押
如果登记权利人擅自在该房屋上设定抵押,且在第三方为善意的情况下,出资人如果要求确认权属,通常需要涤除他项权利,才能获得第三方的认可,如果抵押权人按照法律规定和抵押权登记实现抵押权,势必对出资人的权利造成影响。
借名买房确权纠纷法院判决后去过户还要交税吗
需要缴纳契税。
借名买房方式存在风险,导致借名买房引发纠纷时常发生。
借名买房是指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并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的行为。为何会发生这种情况呢?在现实生活中,一般是出于以下原因:一、由于法律或者购房政策对购房者资格的限制,比如“限购令”等;二、由于待售房屋对特定人群的优惠政策;三、利用不动产产权登记逃避债务、转移财产等。
存在的风险:
一、难以取得房屋产权的风险。由于房屋的产权以登记为准,所以实际出资人虽然保管了房产证,这并不意味着其就是房产的所有人。名义购房人作为登记的产权人,是完全可以通过挂失的手段,重新取得房产证。这时实际出资人手中的房产证不过是废纸一张。因此,如果登记购房人反悔,出资人不能证明双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和支付购房款的事实,要想取得房屋产权或收回购房款都很困难。
二、房产被处理的风险。由于法律保护在交易中无过错的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因此,名义购房人处理房产的行为一般认定为有效,此时,实际出资人享有的不过是对名义购房人的债权而已,而债权能否实现还是未知数。另外,如果登记购房人有对外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法院查封并拍卖该房产。
三、优惠购房不得的风险。在借用他人名义购买优惠房的情况下,即使双方签署了书面协议,一旦发生争议的话,这种协议由于涉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因此,很容易被法院认定为无效协议,达不到房产权属约定的效果。如果双方签署这种书面协议并向公证机关要求进行公证时,对此种协议,公证机关也是不予受理的。
四、房产被继承的风险。如果名义产权人意外死亡,该房屋可能会因为继承关系而被名义购房人的亲属继承。
常见的借名买房的纠纷有哪些
常见的借名买房的纠纷有:
1、登记购房人反悔纠纷;
2、登记购房人有对外债务发生的纠纷;
3、名义产权人意外死亡发生的纠纷该房屋可能会因为继承关系而被其他人继承。
【法律依据】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