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房产纠纷律师在线解答(北京房产纠纷律师在线解答)
房产纠纷案件律师费怎么收取
房产纠纷案件律师费怎么收取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下是对其进行的分析:房产纠纷律师费用的收取需要当事人协商确定,收费一般是两千元到一万元不等,如果纠纷解决成功的,还可以按照执行标的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费用。不同地区,不同律所,甚至是同一律所不同律师的收费都是不一样的。
一、房产纠纷律师费用怎么收取的
房产纠纷律师费用的收取是由律师与委托人在一定范围之内协商确定的。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风险代理收费等方式。常规收费常规收费是参照诉讼程序的级别进行,包干收费是指收取一次费用后将案件负责到底。收费标准在常规收费中一审收费的基础上适当调高。风险收费风险收费是指在执行到判决、调解、和解的款项之前,只收取较少的费用,待胜诉或执行到款项后再收取较高的费用。收费标准为前期费用大约为2000-10000,胜诉后为胜诉或执行到金额的10-30%。
二、房产纠纷诉讼要注意什么
房产纠纷诉讼要注意如下事项:
1.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提起房产诉讼时,应提出明确的请求事项。围绕这些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提出有效证据。
2.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的相应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3.如果当事人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三、房产纠纷诉讼的流程
房产纠纷诉讼的流程如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书,并且根据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也可以口头起诉。
2.人民法院收到起诉书或则口头起诉,要进行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天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天内裁定不予受理并通知当事人。
3.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15天以内向法院提交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5天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找法网提醒,被告不答辩的,不影响诉讼程序的进行。
4.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并告知原被告。
5.开庭审理。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时间后,应当在开庭3天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法律依据】: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
第四十四条 律师承办业务,应当按照规定由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统一收取律师费和有关办案费用,不得私自收费,不得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第四十五条 律师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拖延、懈怠履行或者擅自停止履行法律援助职责,或者未经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机构同意,擅自将法律援助案件转交其他人员办理。
第四十六条 律师承办业务,应当妥善保管与承办事项有关的法律文书、证据材料、业务文件和工作记录。在法律事务办结后,按照有关规定立卷建档,上交律师事务所保管。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
第七条 律师服务费实行计件收费和按标的比例收费。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计件收费。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标的比例收费。
本办法第三条第(六)、(七)、(八)项律师服务费,也可根据需要计时收费。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
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房产过户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二手房买卖纠纷如何避免
购买二手房本身就存在着极大的风险,如果在各方的过程中还不注意的话,那么就容易发生房屋过户纠纷。当出现房屋过户纠纷之后,可以找律师帮忙,但律师会收取一定的费用。房产过户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房屋过户纠纷收取的费用标准如下,你们可以了解一下。你知道二手房买卖纠纷如何避免?
房产过户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
一、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200-3000元/小时。
二、按计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
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5万-10万(含10万元):8%,10万-50万(含50万元):5%,50万-100万(含100万元):4%,100万-500万(含500万元):3%,500万-1000万(含1000万元):2%,1000万-5000万(含5000万元):1%,5000万元以上:0.5%。
三、收费说明:上述收费标准允许上下浮动20%。上述二、三项收费标准和比例是代理诉讼案件一个审级或仲裁案件的收费标准。未代理一审而代理二审的,按一审标准收费。
曾代理一审再代理二审的或曾代理一审或二审,再代理发回重审、再审申请或确定再审案件的,按一审标准减半收费;涉及仲裁的案件,曾代理仲裁的,诉讼一审或二审阶段按仲裁标准减半收费。执行案件按一个审级收费。
二手房买卖纠纷如何避免
在签定二手房合同之前,买房人应该仔细检查房屋的状况,将所要购买的二手房调查清楚后再签订合同。具体包括:
一、检查房屋的产权证和土地证,看两证是否齐全,要看清楚产权证是否被抵押和土地证上的土地使用年限的记载,注意房屋是否被卖房人出租。
二、检查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姓名和卖房人的身份证上的姓名是否一致,看产权证上是否有共有人,如果有共有人,还需要共有人出具书面同意证明。即使是夫妻共有的情况,也需要另一方出具证明,以避免纠纷。
三、主要包括房屋的物业管理交接,户籍的迁移等问题。买方可以留一定的房款作为保证金,等买房将物业管理交接,户籍迁出之后再将房款全部交齐。
四、检查房屋本身的质量。确定以上事项之后在签订买卖合同。对于买方来说,除了要严格按照建设委员会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格式订立合同之外,还需要将一些细节问题纳入合同内容。
二手房买卖纠纷如何避免?想要避免房屋买卖纠纷,那么在买房之前就一定要查询一下对方的相关证件,在购买了房屋之后,要尽早去办理房屋过户,这样房子才能够真正归属于买家。二手房买卖纠纷如何避免?对于没有经验的人来说,如果想要避免房屋买卖纠纷,可以找中介公司帮忙。
房产纠纷诉讼流程你知道吗?房产纠纷诉讼流程详解
一、房产纠纷诉讼流程:
关于房产纠纷,假如两边订立的裁定条款无效,或许两边清晰约好以诉讼方法处理纠纷,就应按《民事诉讼法》第34条的专属统辖规则,向不动产地点的人民法院提申述讼。
1、要确认被告。假如是个人,能够到对方的户籍地点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实;假如是单位,能够到工商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根本注册资料。
2、书写民事诉讼状。诉状应阐明当事人身份状况、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为保证判定的顺利履行,还能够请求人民法院采纳财产保全办法。
3、提交诉讼状和根据。准备就绪后,就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和根据提申述讼。案子受理后,人民法院会发出《案子受理告诉书》、《证告诉书》,并告诉交费。如七日内未依照规则交纳诉讼费,人民法院将裁决案子按撤诉处理。
4、举证。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会指定举证期限,请求在期限内提交全部根据资料,逾期提交的根据则不予质证。
5、开庭。立案后,人民法院会安排开庭日期,并提早告诉当事人。开庭时应准时到庭,原告无正当理由迟到的,人民法院会裁决依照撤诉来处理。
6、开庭审理。顺次需求通过核实两边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力及义务、问询当事人是不是请求回避、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官问询、法庭争辩、陈述终定见、法庭调停和宣判的程序。
二、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发生房地产纠纷后处理的准则通常是当事人有约好的从其约好,无约好的按法令、法规的规则处理。
(1)洽谈处理:纠纷各方自行洽谈,平等、互利、合理、有偿的妥善处理;主要是根据当事人之间缔结的合同进行洽谈,处理争议两边之间的房产纠纷。假如纠纷各方无法洽谈处理,可根据纠纷的性质及法令关系分别向主管机关投诉,或请求裁定,或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
(2)机关依职权处理:争议两边的一方向机关投诉后,机关根据主管规模受理,根据有关法令和法规、规章作出决议。如当事人对决议不服,可提起复议或提起诉讼,除结局复议以外,须在收到复议决议书之日起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决议一旦作出即可履行,提起复议或诉讼并不中止履行。
(3)裁定或诉讼程序处理:假如纠纷不属于机关主管,当事人可请求裁定或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裁定必须有约好的裁定协议,如无约好,不行请求裁定,只能提起民事诉讼。裁定实施一裁结局制。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不行就同一纠纷再次请求裁定或向人民法院申述。
[大律师网咨询]离婚房产分割纠纷:我们双方都想要房子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规定: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将根据以上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