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怎么算重伤(轻伤跟重伤伤残鉴定怎么算)
几级伤残属于重伤
法律主观:
一级伤残最严重。伤残等级一般分为十个等级,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轻伤则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法律客观: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3.1 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3.2 轻伤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5.2.2 p)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大部分瘫痪,遗留眼睑闭合不全和口角歪斜。 q)容貌毁损(轻度)。 5.2.3 p)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部分瘫痪,遗留眼睑闭合不全或者口角歪斜。
交通事故怎么算重伤
法律主观:一、交通事故怎么算重伤重伤是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重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一)肢体残废,肢体残废是指交通事故造成的肢体缺失或者肢体完整但是没有了该有的功能。(二)容貌毁损,一只眼睛却是或者萎缩或者看不见;眼睛损坏明显影响容貌;一变眼眶骨折或者明显塌陷;一只耳朵缺失达到50%或者两只耳朵缺失达到了60%;鼻子缺失或者是塌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二、交通事故中的死亡如何界定(一)死亡是以事故发生7天内死亡为限,即7天内死亡的,按死亡事故统计;7天后死亡的,则不作死亡事故统计。事故的受伤者7天后死亡的,应依法对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肇事者追究刑事责任。(二)交通事故的伤者在7天以外死亡的,虽然在统计上不作为重大交通事故统计,但对事故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追究却不受死亡时间的限制。三、交通事故致人重伤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五)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六)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七)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因交通事故致人受重伤后,需赔偿受害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对其财物所造成的损害,也应当修理或者折价赔偿。法律客观:《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伤残鉴定重伤标准
法律主观:
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一级伤残划分依据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b.意识消失;c.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d.社会交往完全丧失。二级伤残划分依据a.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c.不能工作;d.社会交往极度困难。三级伤残划分依据a.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c.明显职业受限;d.社会交往困难。四级伤残划分依据a.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c.职业种类受限;d.社会交往严重受限。五级伤残划分依据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c.需要明显减轻工作;d.社会交往贫乏。六级伤残划分依据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b.各种活动降低;c.不能胜任原工作;d.社会交往狭窄。七级伤残划分依据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b.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c.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d.社会交往降低。八级伤残划分依据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b.远距离流动受限;c.断续工作;d.社会交往受约束。九级伤残划分依据a.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b.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c.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十级伤残划分依据a.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b.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c.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赔偿年限。(1)60周岁以下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年。(2)60周岁—75周岁之间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实际年龄-60)]。(3)75周岁以上人员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5年。上述公式中的伤残系数是如果确定的呢?伤残系数,伤情评定为一级伤残的,按全额赔偿,即100%;二至十级的,则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系数计算,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附录B的方法计算。多等级伤残赔偿金的计算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多等级伤残如何计算残疾赔偿金的问题,正确的做法是按照2002年公安部出台的(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附则及附录B的规定:计算公式是:C=Ct×C1×(Ih+Ia,i)(Ia.i≤10%,i=1,2,3,…n,多处伤残)C—伤残者的伤残实际赔偿额;Ct—伤残赔偿总额;C1—赔偿责任系数,即赔偿义务主体对造成事故负有责任的程度,(0≤C1≤1);Ih—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即多等级伤残者,最高伤残等级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重伤怎么认定
法律规定的重伤标准是:肢体残废的、毁人容貌的、丧失听觉的、重大伤害的等,对于出现上述情况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来进行认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发生,具体情况由鉴定部门认定。
法律分析
重伤的伤害标准分为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重伤一级是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严重危及生命,遗留肢体严重残废或者重度容貌毁损,严重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重要器官的功能。重伤二级,各种致伤因素所导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是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危及生命。重伤二级是重伤的下限,与重伤一级相毗连,重伤一级的上限是致人死亡、容貌损毁视听及重要器官丧失司。评定损伤程度,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伤情,具体分析。损伤程度包括损伤当时原发生病变、与损伤有直接联系的并发症,以及损伤引起的后遗症。鉴定时应依据人体损伤当时的伤情及其损伤的后果或者结局,全面分析,综合评定。法鉴定重伤的标准及结果,直接关系到利害关系人所判处的刑期,以及赔偿金额等。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重伤的具体处理情况,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特别是伤员还需要在医疗救治后,向伤残鉴定部门提出伤残鉴定的申请,并根据伤残情况来要求责任人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九十五条 本法所称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一)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二)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三)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