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10月几号能离婚
8月15号去提交的资料办理离婚,10月19号可以办理离婚吗?
可以。8月15号提交的资料办理离婚到10月19号已过了离婚冷静期,是可以办理离婚的。离婚是指夫妻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离婚的法律特征是解除婚姻关系以合法的婚姻关系存在为前提;解除婚姻关系的主体是婚姻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应当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将产生一系列离婚的法律后果。
2021年10月26日申请离婚什么时候办理正式离婚
以正式登记离婚时间为准,8月5日之后办理的按新规执行,如果之前提交了离婚申请,但还没有正式办理,处于30天的离婚冷静期内,仍按原政策执行。
夫妻双方达成离婚协议,自愿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区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离婚证,只要手续证件齐全,当场可以领取到离婚证。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工作人员应查明:
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
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
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
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等。如登记机关发现离婚的当事人有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应给予批评教育或不准予登记。违反刑法的,要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防止轻率离婚和假离婚,工作人员应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和调解和好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我想问9月19号办离婚10月19号可以拿离婚证嘛?
可以的。根据离婚的规定,夫妻两个人都同意离婚的。应该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经过30天冷静期的,第31天就可以办理离婚手续。你从9月19日开始申请离婚,到10月19日刚刚好31天,当天就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的,拿到离婚证的。
10月份以后离婚有什么新规定
10月份以后离婚新规定:
1、新增了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若一方对离婚反悔的,可以在30日内撤回离婚申请。
2、明确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又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3、增加了夫妻一方挥霍财产,离婚时法院可以给其少分或者不分给挥霍一方共同财产。
4、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室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中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为了贯彻民法典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新调整后的调整离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
婚姻法2021年新规定离婚要求:
1、如果夫妻两人通过协议离婚,那么除了增加30天冷静期之外,另外还有一点需要注意,去办理离婚手续时双方必须都要到现场,如果其中一方不能到现场的话,那么两人就无法办理离婚手续。
2、通过协议离婚,等30天的冷静期过后,如果有一方去撤销离婚手续的话,那么工作人员就不能给大家办理离婚手续,所以要离婚,双方必须要协商清楚,要双方同意之后才能办理离婚手续。
3、如果通过起诉离婚,那要判定一下双方之间是否有感情,因为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通过法院起诉离婚并提供有力证据,比如两个人因为感情破裂,然后分居两年以上,就可以通过起诉离婚。
4、另外如果夫妻当中其中一方重婚或者在婚内出轨,另外其中一方失踪,并且经过调查核实表明确实存在这样的现象,那么通过诉讼离婚也会成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我们是9月14号申请离婚的,回执单上写的是“自10月15号到11月15号”双方应持?
9月14号申请离婚的,回执单上写的是“自10月15号到11月15号”双方应持?
应该是自9月14日申请离婚后,有30天的“离婚冷静期”(9月15日---10月15日),
自10月15号到11月15号,双方应持回执单,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或办理撤销离婚申请手续。
周口扶沟民政局10月8号可以办离婚吗
正常情况下,10月8日为正常工作日,可以办理离婚登记,具体应当咨询扶沟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职工。
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第四条 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10月7号可以办离婚吗
首先,国庆节属于法定节假日(十月一号至七号放假),无法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七条规定,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其次,婚姻登记机关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只要是正常的工作日,都属于办公时间。同时,办理离婚登记是民政局职责以内的工作,那么只要是正常的工作日,就可以受理居民的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