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死亡精神损害赔偿(宠物狗死亡 精神损害赔偿)
交通肇事精神损害赔偿什么
1、十级伤残的,精神抚慰金2000-3000元;
2、九至七级伤残的,以3000为基数,每增加一级,增加2000-3000元;
3、六级的,15000-20000元;
4、五至二级的,以20000为基数,每增加一级,增加4000-5000元;
5、受害人死亡或伤残等级为一级的,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
交通事故的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表现为以下方面:
1、因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的程度,如果因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越严重,那么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就越高;
2、侵权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主观动机、行为方式、手段、获利程度、经济承受能力以及致人损害后的表现等情况综合认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
3、最高赔偿数额的限制,虽然精神损害赔偿比较难以计算,并且因为不同的经济地区的发展程度的不同,精神损害赔偿的最高赔偿数额限度也不一样;
4、双方的责任,如果在交通事故过程中受害人也存在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责任,如果受害人是故意的,也可以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责任;
5、赔偿义务人的经济能力和社会承受能力等来具体认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
精神损害赔偿是针对伤者或者死者造成的伤害,而由受害人或者受害人的家属或其近亲属提出来的精神损害赔偿,赔偿义务人应当承担的责任,精神损害赔偿设立是为了对受害者或者受害者的家属或近亲属的一种抚慰,起到的是一种心理安慰的作用,但是侵权人给受害者或者受害者的家属或近亲属所造成的损害非常复杂的,毕竟这是一种无形的伤害,一般根据受害者的受伤害的程度、身心受伤害的程度等来予以认定,所以很难用金钱来予以衡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交通肇事罪与精神损害赔偿金
交通肇事罪可以申请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现目前有两种观点:一、不支持赔偿精神抚慰金其法律依据有二: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1条第2款:“对于被害人因为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以支持。”2、《刑诉法解释》138条第2款“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以受理。”大部分法律人以这两个法律规定作为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精神抚慰金不能获得支持的重要依据。尤其是侵权人及保险公司以此来进行抗辩,部分裁判者也以此为不予支持的重要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交通肇事人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一、交通肇事人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1、交通肇事人精神损害赔偿标准如下:
(1)赔偿标准包括被害人的医疗费,按照实际治疗所花费的费用计算,凭医院的收据支付;
(2)若被害人后续还需治疗,则要按照必要的治疗费用进行赔付,误工费,按照当事人因误工而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按照当地平均征收标准计算,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以及其他财产损失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第八十七条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二、交通事故发生后理赔是怎样的
1、及时报案。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立即向交通事故处理机关报警,及时向承保该车的保险公司报案;
2、查勘定损。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迅速调度其理赔人员查勘事故。对损坏的车辆和财产按规定核定损失金额;
3、抢救治疗。有人员受伤的,应迅速拨打急救电话送医院抢救治疗;
4、调解结案。财产损失金额确定后,受伤人员治愈出院后,或交警部门调查清楚事故死亡人员相关情况后,事故双方由交警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进行调解,由责任方分别履行赔偿义务后结案;
5、递交索赔。调解结案后,被保险人应及时将事故索赔材料递交给保险公司;
6、理赔付款。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及法律法规计算赔款金额后通知被保险人领取赔款后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