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债务女方不知情离婚后,债务归谁
男方婚后借的钱,女方不知情,离婚后要还吗
法律主观:
离婚男方欠的钱女方是否要还,要看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如果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 ,那么需要共同偿还,如果属于个人债务,则由男方个人偿还。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婚后男方欠债女方不知情离婚后须承担吗
法律主观:
男方欠债女方不知情女方不是一定要承担。如果该债务为一方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知情的一方无需承担。如果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即使 一方不知情 ,夫妻也需要共同承担。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男方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欠下的债务应怎样处理
法律分析:一方不知情的债务,但经过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一方所欠债务是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果不属于以上情况的,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个人偿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一方债务另一方不知情如何办
法律分析:一方债务另一方不知情的话一般是属于个人债务,需要共同承担。具体而言,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的一般不算是共同债务。根据民法典的具体规定,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还有就是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要负的债务。一方不知情的债务,只要证明夫妻一方所欠的债务属于是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那么就可以免除此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老公将债务在老婆不知情的情况下转移到她名下,离婚后债务应该谁来承担?
需要由夫妻共同承担债务,但是老婆可以向老公提出追偿权。
非常遗憾的说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债务需要由夫妻共同来承担,但是因为老公的刻意隐瞒行为,已经违背了夫妻之间的知情权,所以老婆可以在承担债务之后对老公提出诉讼追偿。
一、夫妻之间共同债务的主要法律依据为《婚姻法》。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这样的法律规定在我看来是为了规避夫妻之间刻意转移债务的行为,因为夫妻之间的婚内债务问题是对外属性的,也就是夫妻和第三方的事情。
而夫妻之间如果有一方并不知情,那是对于夫妻之间的行为认定,两者不可以混为一谈,所以夫妻双方要共同承担债务。
二、老公的行为违反了《婚姻法》中夫妻知情权,所以老婆有追偿权。
按照《婚姻法》中的共同债务司法解释来判定夫妻共同承担了债务之后,由于老公存在恶意的欺骗行为,老婆也是具备拥有法律诉讼权的。
对于夫妻之间没有相关婚内约定,而老婆缺莫名的背负了债务,那么就应该由老婆准备对应的证据,来证明自己毫不知情,并且所承担的债务也没有任何花费。
如果老公私自借了外债,而又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开销,那么老婆就可以凭借婚姻知情权来对老公进行债务追偿,以此来减少自己的损失。
三、合理合法的财务规划可以避免意外财产损失。
对于生活中,夫妻之间出现欺骗的情况并不少见,那么如何避免呢?答案就是合理财务规划。
最好的方式就是对于夫妻间的大额转账行为必须做到事件备注,比如说只要高于1万元的开销,就需要夫妻通过共同约定的形式来确定,这样的好处就是日后有纠纷比较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结束语: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还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完全定性,如有任何问题,欢迎咨询。
协议离婚后财产归一方所有另一方所欠债务
协议离婚后财产归一方所有,另一方所欠债务,属于夫妻共同的,要一起承担。丈夫欠下的债务妻子是否要还债分情况: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欠下债务另一方不知情的,如果这笔债务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和共同生产经营需要的,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
2、如果债权人不能证明债务的目的是用于夫妻共同需要的,不知情的一方就不需要承担这笔债务;
3、一般来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夫妻以共同的名义,为家庭生活和经营需要所欠下的债务,但是实践中存在一方欠下债务,而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形:
(1)如果债务数额较小,可能涉及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是不知情一方又认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自己举证证明,另一方欠下的债务并没有用于共同的生活;
(2)对于数额较大,明显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就由债权人举证证明该笔债务确实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