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有外债了,女方要离婚怎么办
双方要离婚了,还有外债怎么办
法律分析:1、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2、离婚所欠的外债应该有个人来偿还,这是建立在单独所欠的个人债务本来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下,如果离婚的时候自己无力偿还,可以在对方自愿的前提下夫妻两个人共同偿还。不过有时虽然是个人所欠的外债,但这笔债务是用于维持家庭共同生活的,那夫妻两个人共同偿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老公背着我欠下巨额外债,我想离婚怎么办?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的规定,夫妻一方借款只要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未直接借款一方就要对该债务承担还款责任。离婚双方对夫妻共同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具有如下特征:
1、所负债务必须是夫妻共同债务,这是责任承担的基础。只有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设定的债务或夫妻双方从所负债务中分享利益的债务,才是共同债务。
2、债权人可以向夫妻中的任何一方主张权利,夫妻任何一方都有义务履行同一给付利益。
3、夫妻任何一方完全清偿后,可以使另一方所负担的债务归于消灭。
想到孩子怎么办,说明你还是在犹豫,否则,想离婚,孩子的因素还重要吗?既然这样纠结,那就先不要离婚。男方欠的债务,这笔钱都用在哪里了?你是否知情?如果用在家庭了,你也知晓这件事,只是你没法阻挡他,对不起,他欠的债务,只能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偿还。如果你不知情,钱也没用在你的小家。那就谁借谁偿还,与你无关。他只能用属于他自己的那部分财产去偿还所欠的债务。至于离婚问题。假如真的看不到未来,或者他属狗改不了吃屎的。那就把孩子安顿好,离婚
(1)
现行法律规定都是很明确的。夫妻单方去借债,如果该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那就是共同债务。如果这些共同债务是在你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借的,那么,即使你现在去离婚也没用,也就是说,那些债务即使你离婚了也得共同偿还。
(2)
如果你老公背着你借的债,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那就是他的个人债务,由他自己去偿还。如果离婚,那就是用共同财产中属于他的那一半来还,另外的那一半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3)
那么,你老公借的债是否用于共同生活了,你自己是能够分辨出来的。比如你们的家庭开销是可知的,你们的每月收入也是可知的,如果你们的收入大于每月的支出,那就不需要去借债;如果家庭有特殊情况,比如买房、大病等,是否需要借贷,那也是可以预算的。
如果你老公背着你的借贷超出了上述范围,那就可能超出了家庭正常开支的范围,那么这笔债务就可能不属于共同债务。
(4)
不过,对于夫妻单方借债,也还是不能掉以轻心,如果你老公借债金额过大,而属于他个人的那部分财产不足以全部偿还债务的话,那也可能会给属于你的那部分财产带来麻烦
男方与女方好多年分居 男方个人一直在外面有负债 现在女方想离婚 怎么办 负债怎么办 急需答案 谢谢
分居期间的男方的债务不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男方自己负责清偿。你需要证明分居的事实。
证明分居的证据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