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房子怎么办(起诉离婚咨询在线律师)
离婚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离婚房产纠纷处理方式因地区和情况不同而异,一般有诉讼解决和协议解决两种方式。需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来进行具体处理。
离婚后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如何分割是离婚过程中比较常见的纠纷之一。一般来说,离婚房产的处理有以下两种方式:1. 诉讼解决:当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寻求解决。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房产所有权及分割比例,如房产证、贷款等证明材料。法院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作出判决。2. 协议解决:若双方能够友好协商且达成一致意见,则可通过律师撰写协议书加以约束。协议中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共同房产的归属、分割比例、交割时间、责任承担等。同时,还需要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需要注意的是,选择何种方式处理离婚房产纠纷需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来进行具体处理。另外,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离婚前应当先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并制定完善的离婚协议,如合同约定、财产分割比例等。
对于离婚时一方放弃房产权益,是否存在风险?如果一方放弃房产权益,则应当制定书面协议加以约束并由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以免后续发生权益糊涂和法律风险。同时,也要考虑到如果放弃方是贷款人,仍需承担原有债务或继续共同还贷的法律责任。因此,在做出决策前,需要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详细核实各项权益与责任。
离婚房产纠纷处理方式因地区和情况不同而异,建议选择适合自身的方式进行处理。双方应当在离婚前制定完善的离婚协议,约定财产分割比例等相关内容,以免后续发生糊涂纠纷和法律风险。同时,也应当充分了解有关的法律知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起诉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夫妻 起诉离婚 房子怎么分配? 一、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 离婚房产分割 规定 《 婚姻法 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 房产赠与 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 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 结婚 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 离婚 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二、一方父母出资 购房 ,离婚房产分割规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 买房 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三、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分割规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四、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房产分割规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 买卖合同 ,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 银行贷款 ,婚后用 夫妻共同财产 还贷, 不动产登记 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 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五、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房产分割规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此时,双方用 共同财产 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 夫妻财产 ,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六、以 按揭贷款 的方式买的房屋,房产分割规定 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 房屋所有权 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也只规定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但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也就是说,当前的这套房子应该怎么分配主要是取决于房子的购买方式和 房产证 上的名字,可以举一种比较常见的例子,现在夫妻两个人买房的时候可能双方的父母都是有出钱的,那不管房产证上面是写的谁的名字,双方父母、夫妻两个人应该是按照当时各自的出资份额都有权利分割该套房子。
我想离婚可是房产已被查封,法院会怎么判?
随着社会的进步,不难发现离婚率也越来越高。这其中可能是因为夫妻感情的破裂,也有可能是其他的一些原因。但是不管怎么样,两个人既然选择离婚,那就要各自安好,不打扰对方的生活也是对对方的一种尊重。但是如果想离婚的话,可是发现房产已经被查封,那么这个时候法院会怎么判?一、根据情况
首先如果被查封的房子是夫妻的共同财产,那就需要把剩下的债务给还清。在偿还清了之后,然后房子剩余的部分就可以让夫妻二人均分。夫妻二人还可以商量一下自己的想法,与自己的妻子或者丈夫进行沟通。沟通成了的话,那就按自己的想法去分房子;如果沟通不成的话就可以起诉给法院,让法院来帮忙判。其实分房子情况是特别复杂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来判断。二、根据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如果房子是婚前财产,也就是说一个人拥有房子的所有权,那么这个时候就要对房子的价格进行一定的评估。那么有所有权房子的这个人,就要对另一方进行相应的补偿。如果两个人都不具备有房子所有权,那就应该夫妻有人申请拍卖房子,得到的金额应该均分。如果还是协商不成,那就由当事人再进行商议,人民法院不宜判断房屋的所有权。三、有明确的思想
虽然说房子被查封了,但是不影响夫妻二人的离婚,只是会影响房子的分额。虽然两个人已经选择离婚,那就要尊重对方的生活。不能因为房子的事情闹得不好看,这个都是得不偿失的。也要衷心的祝福对方,在以后的日子里能够越来越好,能够及时的走出离婚的阴影。
起诉离婚房子怎么判
起诉离婚房子怎么判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若是属于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若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就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房子怎么分
一、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民事起诉状;
(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
(3)结婚证或婚姻登记审查表等结婚证明材料;
(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5)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起诉离婚房子怎么分
起诉离婚房产分配的具体办法如下:
1、如果房子系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全资购买的,双方无特别约定的,该房子归出资方所有;
2、如果房子是当事人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应当认定该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会平均分割;
3、如果房子是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
4、相关法律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离婚后起诉分割房产的流程
法律主观:
离婚后分割房产的方法具体如下:若认定该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的,离婚由夫妻双方协商分配,如果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给一方,获得房子的一方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若认定该房子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的,离婚时不分割。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二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