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儿有女父母的财产怎么分(父母财产儿女分配法律)
父母有两个女儿财产怎么分
法律分析:父母有两个女儿分财产,在父母死后父母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是按照遗嘱进行执行的;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会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继承遗产。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父母有儿有女过世后财产怎么分配
法律主观:
父母的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 离婚 的,由父母之间协商处理或通过 诉讼 解决,子女成年与否都无权参与分割。夫妻的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1、父母如果离婚, 婚后财产 双方平均分割。 2、即使孩子把 工资 上交家里,父母离婚时孩子也不会分到财产。 3、如果父母在孩子 结婚 前后离婚,母亲用家中存款给孩子买的家电等物品,这就算是父母对孩子的赠予,父母离婚时不会分割这部分财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老人有儿有女女儿能继承家产吗?
法律主观:
一、女儿出嫁可不可以继承父母的家产
在没有有效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分割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女子不论是已经出嫁还是未出嫁,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应与其兄弟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那种出嫁的女儿不能继承父母遗产的说法只是农村的习俗,并无任何法律依据,当然女儿出嫁后不主张继承权也是可以的,这是对自己权利的放弃,但这并不等于她没有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二、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形有哪些
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一)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用 遗赠扶养协议 或者遗嘱的方式,对其财产作出任何处理的。
(二)遗产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遗产分割以前遗嘱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入表示放弃受遗赠的。其所放弃的遗产部分适用法定继承。
(三)遗嘱继承人 丧失继承权 的。只要继承人实施了丧失继承权的行为,不论该继承人是 法定继承人 还是遗嘱继承人,均丧失继承权。对于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遗嘱中指定由该继承人领受的遗产部分,适用法定继承。
(四)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继承能力和受遗赠能力消灭,因而就不能继承和接受遗产。
(五)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财产。被继承人所立遗嘱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就是无效遗嘱。
(六)遗嘱未处分的遗产。被继承人虽然立有遗嘱,但还有部分遗产在其遗嘱中并不作处理,则该部分遗产适用法定继承。
三、 同一顺序继承人遗产如何分配
怎样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的遗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据以上规定,在分配遗产时,应掌握以下几个情况:
(一)各继承人在生活条件和对被继承人所尽的义务大抵相同时,所获得的遗产份额应录均等。
(二)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如未成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助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人,可以多分。
(三)对那些有扶养能力和抚养条件而不尽抚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但是对那些虽然抚养能力小、抚养条件差,而尽最大努力扶养被继承人的,或者没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但不应少分给他们遗产,而且还应该适当地多分给他们。
(四)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即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对遗产的分配达成协议时,可按协议处理。
(五)对于那些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因为被继承人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不要求继承人抚养而没有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也不应该因为这个而影响其继承的份额。
继承权男女平等,在没有有效遗嘱的情况下,子女享有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
有儿有女的一般条件家庭,父母一般会怎么分配财产?
中国的传统是:女儿给一份嫁妆嫁出去,儿子留在家里养老,享受剩余的财产。
但是我们现在在颠覆这个传统,因为法律告诉我们男女平等,儿女都有尽孝的义务。想要女儿尽孝,在财产分配上就应该平等。
以前的老人没什么财产,女儿也没什么嫁妆,给儿子也没留下什么,传统的养老模式:儿子负责送老人上山,而女儿在有能力的时候陪伴。几千年来都是这样!
现在男女平等了,老人的家产多了,矛盾更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