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欠款可以查封公司财产吗(公司法人欠款可以查封公司账号吗)
被执行人是法人会冻结公司账户吗
不会。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债务由其自己负责偿还,公司没有替其偿还的责任。如果法院冻结了公司账户的,则该执行行为是错误的,对法院的错误冻结行为,公司作为利害关系人,有权依法提出执行异议。
但是如果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法人自己的财产的,那么法人欠债的可以冻结其公司账号。
公司账户被冻结的原因:
1、法院检察院冻结(民事诉讼中,法院依法地方裁定冻结);
2、政府相关机构或司法机关的冻结(单位因涉嫌犯罪);
3、公司存在和银行的财务纠纷(银行向法院申请冻结);
公司账户冻结一般是要经过法院的保全收续才能冻结公司账户,冻结后钱是只能进不能出.除非法院给解冻。
公司账户被冻结后的通常处理办法:
1、通知需要知悉此事的公司高层、财务人员、主要业务经理,以免再往公司账户里打款。通知范围需要控制,以免引起人心浮动。
2、告知即将为你公司打款的客户,协商现金收款,或者打到出纳人员的个人账户里。
3、最根本的是确定冻结原因,若存在经济纠纷可以庭外和解,将银行账户解冻。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五十七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法人私人欠款会查封公司资产吗
法律主观:
一、 [endif] 自然人欠款可以查封公司财产吗
公司和自然人是两类不同的且独立的民事主体,对于作为公司股东的自然人的债务要和公司的债务相区分,自然人欠债不能查封公司的财产。但如果出现混同的情形则自然人欠债可能会查封公司的财产。
二、法人人格混同认定标准
判断公司法人人格混同通常适用三个标准,即人员混同、业务混同、财产混同。对于不存在持股关系的关联公司而言,认定人格混同、要求关联公司承担 连带责任 ,更需有证据证实公司之间表征人格的因素(人员、业务、财务等)高度混同,导致各自财产无法区分,已丧失独立人格,构成人格混同,而且这种混同状态给债权人带来债务主体辨认上的困难,使关联公司逃避巨额债务,最终危害到债权人的利益。
三、如何证明公司法人人格混同
公司的独立人格与股东的有限责任是公司法人人格制度的最根本特征。但当公司股东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滥用公司的独立人格和有限责任时,为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和社会利益,应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与其背后的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公司的股东对 公司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这就是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1 、公司财产混同的举证与认证。
财产混同,是指公司的财产无法与股东的财产做清楚区分。主要表现为公司经营场所、主要办公和生产设备以及财产的混同三个方面。由于公司经营场所是固定的,因而认定公司场所、办公生产设备与其股东的营业场所混同相对容易一些。但是,要对公司财产是否混同进行举证,往往非常困难,因为第三人通常很难取得公司财产资料。首先,许多公司只是在经营步入困境时才试图逃避债务,因而,公司在与第三人交易过程中,有可能存在许多足以认定公司财产混同的票据、单证等资料,如果由于公司与股东财务公章在使用过程中经常混同,或者习惯性地与订立合同主体存在矛盾等,那么我们就可以对这些存在矛盾的票据、单证等资料比较分析得出公司财产混同的结论。其次,第三人可以通过法院对工商税务等其他国家机关掌握的财产资料进行调查取证,法院根据案情的需要也可以要求存在混同嫌疑的公司提供相关财产资料。第三,第三人还可以通过网络等其他各种渠道收集可能与涉嫌人格混同的公司相关的网络文献、司法机关查处记录等可能对证明公司法人人格混同相关的证据资料。
2 、 公司组织机构 混同的举证与认证
组织机构混同,是指公司人员混同。主要表现为公司之间董事的相互兼任,总经理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统一调配和任命;公司与股东或两个不同实体的董事、经理完全一致,甚至雇员也完全一致,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 “ 一套人马,两块牌子 ” 。对公司人员混同的举证方式通常有通过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的公司注册信息查询,从关联公司内部的任职情况,公司对外发布的信息资料,公司对外经济和社会交往的联系情况。向法院申请向劳动保障部门查询劳动合同备案,向银行申请对企业员工工资情况进行调查。
3 、公司业务混同的举证与认证
业务混同,是指公司业务经常以股东个人名义进行,使对方无法分清交易的相对方究竟是公司还是股东。有内在表现和外在表现,第三人通常能够提供的证据主要是公司业务混同的外在表象。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书面购销合同、增值税专用发票、送货单等交易凭据。公司业务混同的内在表现第三人通常无法获知,但是,公司业务是否混同也可以结合公司机构混同和公司财务混同方面来证明。一般情况下,对于作为公司股东的自然人的债务要和公司的债务相区分,自然人欠债不能查封公司的财产。
公司法人欠款可以查封公司财产吗
法律主观:
一、能否查封公司法人财产
能查封公司法人财产。
一般来说,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具有独立的财产权、人格权和责任能力。公司作为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查封法人的财产。
二、关于执行法人的财产的相关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公司法》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一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法人如何处理债务纠纷
1、防患于未然是维护企业自身权益的前提基础
交易条件不能由双方口头约定,必须使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客户单位的合同专用章。民法典上规定的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信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栽内容的形式,而不是单纯的指书面协议。
2、积极催要货款是企业避免陷入债务纠纷的重要手段
客户所欠货款越多,支付越困难,越容易转向第三方购买,我们就越不能稳住这一客户,所以还是加紧催收才是上策,否则超出了诉讼时效就会无法挽回损失。
3、灵活运用法律规则是企业维护自身权益的最后保障
在数次催要而对方仍不还款时,就要考虑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诉讼是最有效的维权手段,其中蕴涵着众多的因素,就像如何顺延诉讼时效,怎样选择最佳的诉讼时期,诉讼之前要做好那些准备工作等等,都会影响诉讼的结果。一般来说,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具有独立的财产权、人格权和责任能力。公司作为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查封法人的财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人个人欠款可以冻结公司账户吗
法律主观:
公司账户被冻结后法人的账户不可以冻结了,因为公司的账户就是法人的账户,二者是一个账户,公司拥有独立的财产权。法定代表人的账户也是不会被冻结的。
法律客观:
《公司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法人个人欠款可以冻结公司账户吗
法律分析: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一般情况下,法人个人债务与公司财产无关,法院不会冻结公司帐户。如果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法人自己的财产的,则可以冻结其公司账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人欠款法院可不可以封公司
法律分析:需要看是什么公司的法人了,如果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法人自己的财产的,那么可以冻结其公司账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一人有限公司.法人自己的债务.法院可不可以查封公司
一人有的限公司,法人自己有债务的话法院也有可能不查封公司。法人个人欠款,但有50%股份,不可以查封公司账户的。
法律分析
公司财产是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的,如果是法人代表自己个人在外所欠货款,与公司无关,是不能查封公司账户的,但可以冻结法人代表的部分股权。公司是属于企业法人,公司以其所有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而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也就是说,股东完成对公司的出资后,其所出资已经属于公司资产,股东个人拥有的只是与出资额相应的股份份额。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因此,如果法人代表占股只有百分之五十,那么法院是不可以查封公司的。
【个人建议】
虽然说,法人的债务可能不会查封公司,可是会对个人以及企业信用造成一定影响。因此,还是积极偿还债务比较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原法人用公司担保贷款还不上,现在我是公司法人后,会冻结公司账户吗?
答案是可能会。
详细说明:
1. 公司担保贷款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承诺在债务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由公司代为偿还债务。原法人未履行还款合同可能导致债权人对公司主张担保责任。
2. 当债权人发现债务不能履行时,可能会采取法律手段追偿,其中一种可能是申请冻结公司账户。冻结公司账户是一种保全措施,旨在确保债权人能够获得应得的债权。
3. 冻结公司账户不代表清算或关闭公司,而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在冻结期间,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从冻结的账户中取款以满足其债权的要求。
4. 冻结公司账户的具体实施需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和法院的裁决来决定,此过程需要债权人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无法获得还款,并且符合相关法律程序的规定。
总结: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原法人未履行还款合同可能导致债权人采取法律措施来追偿债务,其中可能之一是冻结公司账户。具体是否冻结账户还要考虑法院的判决和债权人提供的证据等因素。
扩展资料:
本回答是根据一般民商事法律原则和中国相关执行程序规定得出的,并无法针对特定情况给出具体的结果或法律结论。如果您面临类似的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援助。
法人以个人名义借款, 公司需要承担还款义务么? 比如公司法人原来个人有借款,法院有权查封公司账户么?
公司不需要承担义务,且法院无权查封公司账户。
法人与法定代表人是两个不同的称呼,你所说的应该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债务是否由公司来承担。答案是否定的。
公司以自己的财产对自己的经营行为承担责任,公司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是两个法律主体,不能混同。如果法定代表人是股东,公司分给他的红利是可以用来还他的债务的。法院不能封公司的账户。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企业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出借人、企业或者其股东能够证明所借款项用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使用,出借人请求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列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截至目前,我国民间借贷已经超过5万亿元以上。随着我国民间资金融通与借贷的蓬勃发展,担保方式也在不断创新,以签订财产权转让合同来担保债务履行的担保方式在我国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十分盛行,已成为民间借贷中的惯常做法。
据了解,这种担保在国外以及我国台湾、香港地区被广泛运用,被称之为让与担保。
在我国大陆地区,虽然让与担保已成为民间借贷的担保习惯做法之一,但我国的法律法规对让与担保却没有明确规定。物权法、担保法只规定了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五种担保方式。
法无禁止即可为,尽管在让与担保方面,我国立法存在缺失,这并没有阻碍让与担保在民间的普遍运用。由于缺乏立法规定,当借贷、担保出现争议时,诉讼就存在风险。
在审判实践中,目前已出现不少同样是由于让与担保而引发的纠纷而结果却完全不同的案例,也就是通常人们所说的同案不同判,直接损害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民间借贷 法律岂能缺位:
法人欠钱会冻结公司账户吗
法律分析:需要看是什么公司的法人了,如果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法人自己的财产的,那么可以冻结其公司账号。股东个人债务与公司财产无关,法院不会冻结公司帐户。如法院冻结公司专户:法人个人欠债,法院冻结公司账户的,公司可以依法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