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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纠纷打架怎么处理

不管什么行业,什么单位,作为小民、草根,总会遇到对上阿谀奉承,拍马溜须,对下颐指气使、盛势凌人的可恶领导、上司。这些善于狐假虎威、喜欢看人下菜蝶的“小人”做派,我们可以不耻、可以不屑。

但是,如果这样的所谓上司领导,与我们处处作梗,随时给咱穿小鞋。我们假如还逆来顺受、委曲求全,那人格何在、骨气何存!

拍案而起,怒斥奸佞、挥斥方酋,那才是“大丈夫”一身凛然正气的风骨。

故君子丈夫,必有所为,有所不为!君子坦荡荡,得饶人处且饶人;士可杀不可辱,骑在脖子上拉屎,是可忍孰不可忍!

我刚调到新单位就和主管领导大吵了一架,互相破口大骂。事情的原委是这样:

我被调到新单位,给我安排的竟然是我从没教过的陌生学科政治。以前我教过语文、地理、历史等,从没教过政治。我几次三番的给领导们反映说,我从没有教过,而且政治还是主科,我本人水平又低,恐不能胜任。另外,我还介绍了我在调来之前的学校,教的初一年级地理,上年在全县寒假期末测试中取得了全县地理学科综合成绩第一名的好成绩,希望领导多方面考虑,发挥我的优势特长,让我继续担任地理学科教学,而不要担任一个崭新的陌生学科。

然而领导们视若枉闻,我行我素,依然固执的安排我教政治。

在人屋檐下,咋能不低头。我说教就教吧。既来之则安之嘛。

然而,又在安排课表上,出了烦恼。主管年级的一个年纪比我轻的副主任,在给我安排课程表时,居然安排了两天的下午一、四节课,我一看就腻歪了。因为我在从前的学校也是年级主管领导之一,而且我还负责年级课表安排,一看如此给我安排就不合理,肯定是照顾了某些老师(老师谁都不愿意上下午一四,都愿意上二三,可以晚来早走)。

我找了这个副主任好几次,反映问题,他却推三阻四、支支吾吾,反正就是不给调课。最后一次找他,我可能也是语气强硬,调门高,结果就说岔了,吵了起来,后来互相破口大骂。

这之后,我们视同仇雠,见面谁都不理谁。

不过和我一个学校教书的我二哥,说,这个主任其实也很实在,不是尖头刻薄的人,他排课表也不是针对你,刻怼你。只是年轻没考虑周全。我给你俩调解下吧。

我说,可以,我是个心胸豁达的人,他只要同意,我不介意。

然后我二哥做东,在学校附近找了家小饭店,请我俩,又叫上了个关系不错的老师。几个人小酒一喝,哈哈一打,就化干戈为玉帛,握手言和了。

发生打架斗殴、故意伤害案件,要及时报警,公安机关受理后,在24小时内给被害人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到指定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法医鉴定,根据不同伤情,结果分为重伤一级、重伤二级;轻伤一级、轻伤二级;轻微伤;被害人伤情是重伤、轻伤的,嫌疑人触犯《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要追究刑事责任,判刑三年以上,或三年以下,被害人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没有精神损害抚慰金,被告人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可以从轻处罚;可能构成伤残等级的,在公安机关追究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被害人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经济损失,可以申请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被害人伤情是轻微伤的,法律依据:1、《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首先拉架,想尽一切办法把打架的学生劝开。

第二步了解打架的缘由,平息下来后耐心和他们谈谈,如果一时难以谈话先让他们冷静冷静。

第三步让学生自己想想这事处理各种方法,打架能解决问题吗?然后老师做为长者给学生多聊聊同学之间相处的好办法。让学生知道遇事怎么做才是最好的,最理智的。

基层治安民警讲解:

为了大家能看懂,使用白话讲解。

假设两人因行车、口角、积怨、邻里矛盾或临时起义的发生纠纷或冲突引发两人发生辱骂口角最后演变成两人打架,在法律层面一般谁先动手或事情起因并不重要,法律一般只看两点,有无动手殴打对方,是只有一人动手,还是双方都动手参与打架,如果俩人矛盾,一人动手,另外一人没有还手或殴打对方,那么打人者是完全的全部责任,另一方因没有还手不负责任。

如果一人动手殴打对方,被打人还手反击这属于两人互殴行为,双方都已经涉嫌殴打他人违反治安法。

如果两人都动手,处理主要按照伤情来判定责任,轻微损伤擦伤无明显出血外伤,后果不严重,公安机关可以组织俩人调解处理,无论是赔礼道歉还是医药赔偿,只要两人达成一致且签订协议就视为调解有效产生法律效率。

如两人调解因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就依法按照治安法予以双方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包括行政拘留及行政罚款,可以单处行政拘留不罚款,也可以拘留罚款合并处罚,也可以只行政罚款不拘留。

如两人打架一方为轻微伤,另一方为轻伤,轻伤构成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移交检察院逮捕提起公诉,另外一方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但现有的法律最高检最高法为了和谐社会,个别情况的轻伤案件也是允许调解的,无论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调解的赔偿金额民警无法干涉,全依靠受害一方提出赔偿要求,说白了一个漫天要价,一个就地还钱,只要达成一致即可。

至于有些朋友对于法律的不熟悉,很多人认为,对方先动手打我,我才采取还手行为,这明明属于正当防卫,怎么到头来属于互殴呢?法律对于正当防卫有一个界定,一般来讲是用于刑事案件,比如持械故意伤害,故意杀人,投毒放火,抢劫强奸,绑架勒索等等重大刑事案件才可以用于正当防卫而且是嫌疑人有主观故意情节,就是说故意的去投毒放火杀人或打击报复行为。

两人打架因一时冲动,未构成严重后果的只是大老爷们热血沸腾打个架玩玩这明显不适用于正当防卫。

总结一下打架处理方式只要两点,动手的一方要么赔偿被打一方经济损失达成调解,要么就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由公安机关处理打人一方后,待拘留期满后,由被打一方去人民法院追究打人者的民事责任。

打架成本如下:派出所询问或讯问笔录一份,留置室一日游,耽误的时间,拘留3到15天(包括少挣的钱),对方的医药费,有行政处罚的违法记录,有正式工作的通报单位或纪委予以处分或开除,以及家人的担心及怨气,想想这些还是杜绝矛盾杜绝违法犯罪。

曾经处理多起打架或伤害案件,几个经典按理讲解一下,某办事处书记因停车与收费员发生口角,只踹了收费员一脚,收费员拍照车牌号留证据发现车里有一张某办事处的通行证,得知对方是公职人员,最后调解赔偿给收费员十二万,一脚十二万。

第二起某民航飞行员殴打健身俱乐部女性服务员构成轻微伤治安案件,因飞行员在俱乐部办理会员,被打服务员通过其他渠道得知对方身份信息,要价一百万,最后以70万元调解,如不调解工作不保损失不止七十万。

两人打架被打人眉骨骨折视力下降,恢复半年后无法恢复正常视力影响身体机能,最终以120万元成交。

第三打人者为健身教练,另一人为原国家队替补运动员,退役后在当地国企担任中层领导职务,被打成轻伤。被打的因政治身份及面子问题不要求调解,打人的恰恰有钱想通过经济赔偿来解决,最终打人者拿出三百万赔偿达成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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