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不交被法院起诉很严重吗
1、贷款人不归还银行贷款的,银行可以起诉到法院。
2、胜诉之后,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银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另外债务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6、《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法院给你寄了传票,你自己不到场,一切由此带来的不良后果将会由你自己负责。 这件案子,银行作为原告,你作为被告,你如果不到场,法院那边会当你放弃申诉的机会,任由原告控诉你违反贷款合同,法院也不会同情你的困难和遭遇(也许你自己有苦衷),一切将就章办事。最终可能的结果将是银行完胜,将会判决银行会终止与你之前签订的贷款协议,并要求你马上一次性付清余款及违约金。这个时间如果你还不理睬,银行将会通过法院强制将你的房子拿出去拍卖来抵偿银行的损失(当然会按市场二手房的价格),到那个时候,也许你的房子也没有了,可能你还要欠银行一屁股债务。
你六个月未偿还房贷,你已经违反了借款合同的约定,银行起诉你,要求你还款。你希望调解,法院是可以组织双方调解的,前提是银行要同意,如果银行不同意,法院也不能强迫调解。如果同意的话,可以达成调解协议,如果再次违约不还款,法院同样可以根据调解书强制执行,拍卖房产。
同样,如果不同意调解,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如果你在法院通知的期限内仍不还款,那么,法院就可以拍卖房产还款。
判决哪有撤销的,难道说判错了?银行如果已经起诉你,并且法院已经判决,那么就不存在撤销判决的可能性。如果法院还没判,你与银行达成协议,银行撤诉,通常这叫庭外和解。根据你说的情况,应该是算庭外和解吧。
关于律师费用,从合同约定上来看应当是你承担。银行的贷款合同一般都会约定借款人承担的债务除了本金,还有利息和“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和律师费应当算是实现债权的费用。
如果法院已经判决了,来找你的不应该是律师而是法院的执行法警。银行说“已经判决”还让你找律师,这非常令人困惑,既然胜诉了直接执行就是,还有律师什么事?
至于律师费的支付,即使要支付,也是应当支付给银行,因为这是银行实现债权的一部分,银行在起诉时就已经垫付了律师费,你所支付的律师费应该还给银行。
总之两句话,第一我觉得你联系的银行和律师说法都不靠谱,建议你还是去核实一下,不要被骗了;第二如果这是真的,那么你是应该付律师费,但绝不能直接付给银行的律师,建议你也咨询一下自己的律师。
我是空谷财谭,与您分享我的观点。
房贷一个月不还会被银行进行贷款催收。未还贷款处理方法:在欠款逾期时会进行催收贷款;逾期超过90日,向法院提起诉讼。 《物权法》 第一百九十五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物权法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第一百九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种情况减少损失的最好方法就是自己赶快把房子卖了,然后把银行贷款还上,如果等到法院拍卖你的房子,你的损失就大了。
当你和银行签订贷款合同的时候,就已经明确房产作为抵押品了,所以银行才敢贷给你钱,而且只贷给你交了首付之后的钱。
这说明银行已经对购房者可能会出现的,不能按时还贷情况作了风险控制。假如100万的房子,你首付40万,贷款60万元,只要房子能够拍卖60万元以上,银行就一点也不用担心你将来不还款。
假如你现在还不起房贷,银行起诉你后,法院就可以判决把你名下可执行的资产进行冻结、拍卖,然后偿还你欠的债务,假如你没有其他资产,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拍卖你现在贷款购买的房子,为了尽快出手,他们的拍卖价格将会大幅低于市场价。
比如房子市场价值100万,你还欠银行55万元,那么只要高于55万他们就会拍卖,甚至低了也会卖,这样你的房子价值大幅缩水,对你造成的损失是最大的。
减少损失最好的办法,就是在银行起诉你之前,你自己现寻找买家,用尽量合理的价格把房子卖掉。比如100万的房子,你95万元尽快一次性全款卖掉,然后到银行把剩余的55万元欠款和滞纳金、手续费等全部结清,再和买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这样看来你的损失是最小的:一是房屋出售价格几乎没有造成损失,二是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不增加滞纳金,三是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可以!但要承担缺席的责任,就是法庭有送达开庭传票给你,你没有正当理由而没有到法庭参加开庭的缺席责任(相当你有到庭的意思);还有贷款给你的人(银行、投资公司)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又不违背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法院由于你没有到庭抗辩而照判。这就是不到庭的结果,自己考虑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