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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的钱退回规定

大家好,我是饼大遮不住爷的脸。

对于题主的问题,我看到好多律师界的朋友已经做了很详尽的解答。但在我看来这都是理论上的一些东西,具体落实到现实中好多你所享有的权利都是无法实现的。

1、关于诈骗犯的资金去向是否可以追踪?

可以,但仅限于一些能够查询到的资金流向,比如银行汇款、购买房产、购买车辆等。但既然能骗到你们的钱,这些诈骗犯也不是等闲之辈,不会傻乎乎的把骗来的钱放在那里等公安人员去追的。所以说对于诈骗类犯罪,犯罪所得资金是很难追回的。要么被隐匿,要么被挥霍。

2、现在是审讯阶段,我们受害者对案件进度有没有知情权?

一件刑事案子按照法律程序来讲,大体分为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公诉阶段、审判阶段。在各个阶段,作为被害人都是有知情权的,但这种知情权并不是无限制的,在现实操作中公安人员仅限于告知你案子到了什么程度,一些侦查细节是不能像你透露的。

3、解决的办法

首先,做好一分钱也追不回来的打算,与其天天关注,倒不如听警察大哥的话,把时间用在继续生活上。

其次,如果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所得被公安人员追回了,只要在公安那边做好备案,侦查人员经过侦查,认定你为本案被害人,确定被诈骗数额的话,你不用找也会给你返还的。如果被害人众多,会按照比例进行返还。

再次,劝你一句:兄弟,一切往前看,在以后的生活中多长几个心眼。我干了这么多年侦查,被骗的人百分之九十九都是为了贪便宜才上当的。

希望你帮到你,有什么不明白的,私信我。我是饼大遮不住爷的脸。

仅就金额而言,尚不够追究犯罪的金额标准。只有几百块钱属于治安案件,会被行政处罚。 如果报警认定属于诈骗行为,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行为人予以治安拘留和罚款。如果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欺骗行为就是诈骗,警察就要负责。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你这位朋友可以报警,并向警方提供说掌握的手机号、住址、银行账户等等。这种案子,一般警方会负责的。

1、可以确定一点,诈骗他人财物的违法或犯罪嫌疑人基本是不会主动返还已经骗到手的受害人的财物的,所以受害人意欲维权,就必须履行一个报警,要求警方追究对方的违法或犯罪行为代价的责任。且预见任何违法或犯罪行为,每一个公民,无论是否与案件相关,都应当履行一个公民应当报警的法定义务。

受害人只有报警后,警方侦破并抓获违法或犯罪嫌疑人,才增大了受害人可以要回自己合法财产的可能性。所以必须报警。

2、按照诈骗罪的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达到3000至1万以上,即构成刑法266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犯罪事实。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关于犯罪嫌疑人退赃、退赔的问题,受害人可以要求警方调解,如果犯罪嫌疑人已将犯罪所得挥霍殆尽,且无力退还,受害人可以在检方提起公诉阶段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诉讼,先行确认犯罪嫌疑人偿还受害人赃款的法定义务,随后可以由其分期偿还。

3、诈骗的情形尚不构成犯罪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49条追究行政违法责任。在违法行为人到案之后,受害人可以就退赃问题,要求警方调解,调解未果,受害人可以持警方的相关调查笔录即其他证据,单独发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

4、即便违法或犯罪嫌疑人暂时无力偿还受害人的损失,亦应当分期偿还。所以,面对诈骗,受害人意欲维权,报警并依法主张权利是必行之路。

一、什么是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二、诈骗立案人已抓,怎么追回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三、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刑法》第266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必须返还受害人!坐牢也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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