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到期补偿标准
劳动合同法里有个前提,在其他方面没有问题的情况下,谁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谁承担相应的后果。那么劳动合同到期后,不想在续约,就要分为是员工不想续约还是公司不想续约。
一、员工本人不想再续约。
1、如果公司已经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方式通知你续签劳动合同,而你提出不想再续约。
2、这时公司就会让你用白纸黑字的方式确认是你自己不想再续约。
3、公司安排你走离职程序,相当于你自己申请离职一样,并安排进行工作交接。
4、劳动合同到期后,结算完你的工资走人,没有一分钱赔偿。
二、单位提出不再续约。
1、公司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方式通知你不再和你续约,并告知你什么时候办理工作交接等等。
2、公司与你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并在上面写明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多少钱。一般是一年补偿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劳动合同到期,不会有N+1的情况出现,因为劳动合同期限是双方都了解的,所以不会出现额外1个月的待通知金,)
3、工作交接完,结清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然后走人。
综上所述,如果想要补偿金,就不要自己提出不续约!
问题的用词存在歧义,一般来说,劳动合同到期,则劳动合同终止,不存在劳动合同解除问题。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或补偿金,则需要根据解除的原因及程序等等认定。
这里主要将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经济补偿问题。
很多用人单位或个人都认为,劳动合同到期,双方的权利义务自然终止,职工就不能向用人单位要求任何赔偿或补偿,用人单位也无需给予任何补偿。
但是,劳动合同法毕竟是一部以维护劳动者权益为核心的法律,以一般民事法律关系的终止有着不一样。劳动合同法在对于劳动合同终止时的补偿有着特殊规定。
劳动合同的终止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经济补偿金则规定在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所以根据该规定,只有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是劳动待遇维持或提升的这种情况下,否则用人单位仍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律师解答:
公司是不可以这样做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过后,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不再续签,从而终止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选择不再续签的话,应当支付劳动者相应的资金补偿。这个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实际的工作年限进行计算,每满一年要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并不足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按照半个月工资进行计算和支付。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劳动合同到期过后,如果用人单位提出按照原有的标准或者提高标准从而续签劳动合同,这个时候如果劳动者不愿意续签致使劳动关系终止过后,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
谢谢邀请!首先我明确告诉你,不会有经济补偿的。原因如下:一是你与公司不是劳动关系,是劳务公司派遣的,你与公司是劳务关系,合同到期后,你不继续工作,公司可以与你的派遣公司解除劳务关系,公司对你不用给予经济补偿。二是你与劳务派遣公司尽管有劳动合同,但合同到期后是因为你本人不续签合同,劳务派遣公司没有任何过错,同时也未给劳动者本人造成经济损失。综上所述,公司与劳务派遣公司对你都不用进行经济补偿的。